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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中小学(幼儿园)校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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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教育网
时间:
2009-4-23 17:05
标题:
颍上县中小学(幼儿园)校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加强校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建设一支与颍上教育发展相适应的学校干部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级后备干部选拔范围: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中层干部(包括相当于中层干部的群团组织和其它负责人)中的优秀分子。
第三条 校级后备干部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教育科研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顾全大局;廉洁从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师满意度高。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幼儿园为专科及以上),5年以上教育教学和中层1年以上工作经历;或10年以上教学经历且为优秀教师或有突出贡献的教师。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第四条 校级后备干部的推荐程序。
校级后备干部推荐必须严格按照“民主推荐、校内公示、组织考察、教育局审定”的工作程序。
1.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由各学校党组织主持,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为本校全体教职工,对照条件,以无记名形式进行推荐。
中心校.县直学校推荐结束后,学校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得票较高的人员中,根据教育局分配的名额,由学校党政班子集体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填写好《校级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基本情况表》报教育局人事股。
一般初中、小学、幼儿园推荐结束后,将推荐结果报中心学校,中心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平衡,根据教育局分配的名额,召集各学校校长集体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填写好《校级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基本情况表》,报教育局人事股。
2.校内公示。经教育局初审后,列入考察的对象在所在学校进行公示。
3.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内容包括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主要特长和存在不足,以及民主推荐情况。
4.教育局审定。根据民主推荐和考察情况,由教育局党组讨论审定通过。
第五条 校级后备干部的培养。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校级后备干部的培养、管理,为后备干部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1.后备干部的脱产培训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中心校、县直校校级后备干部由教育局组织培训;一般初中、小学、幼儿园校级后备干部由中心校会同教育局组织培训。
2.校级后备干部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年度考核情况填入《校级后备干部年度考核表》。
3.学校对校级后备干部要重视多岗位锻炼,一般在提拔任用时要有两个以上的工作岗位经历。
4.建立校级后备干部档案,由教育局人事股统一管理,脱产培训期间的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存入后备干部本人档案。
第六条 校级后备干部的管理与使用
1、 校级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教育局每两年对校级后备干部进行一次充实调整。
2、今后校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原则上只在后备干部中进行。
第七条 本办法由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09年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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