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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新小学校本培训管理制度 [打印本页]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3-4-9 14:06
标题: 大新小学校本培训管理制度
1、为使校本培训逐渐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按照中心校的要求,规定每学年每位教师参加校本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将学时数分解到每个培训项目上,根据出勤率、考核成绩等实际情况评定最终成绩。
  2、加强校本培训的过程管理,有专人负责管理教师参训的考勤、记录、考核、总结等,促进学习和研究的良性互动。
  3、建立健全校本培训教师个人档案,内容涵盖学校集体培训、学科培训、情况记录、个人反思、自学笔记、有关材料、听课记录、优秀教案、参与课题研究情况、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4、建立健全校本培训考核制度。学期末校本培训考核小组对教师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各学科每月整理一份教学反思、一份教学案例。每少一次扣2分。
  (2)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每学期上一次公开课(同上一节课),纳入过程质量奖。
  (3)每位教师每学期培训学时不少于30学时(30分),每少一学时扣2分。
  (4)对中心校、学校组织的各种培训,不迟到,不缺勤,培训成绩优秀者加2分,不合格者扣5分。
  (5)严格外出学习汇报制度。外出教师学习完后要及时向教科室负责领导做好外出学习汇报,交学习心得以及学习材料,有必要将在全体教师会上进行交流(或讲课)。
  (6)完善校本培训评价机制。学校要重视直接激励。每年召开一次教育科研交流大会。以此促使教师抓住机会充分展示自身价值和职业价值,最大限度的满足教师的成就感,提高其教研意识。
  (7)由教科室责对教师运用现代化手段辅助教学的水平进行考核,对教师运用多媒体进行课件制作进行记载和评比。
  六、校本培训的保障措施
  (一)校长是校本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校本培训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校本培训制度,包括考勤、考核、奖惩等。各学科要管理到位,保证校本培训的学习研究有序而高效地开展,提高培训的整体质量。
  (二)校本培训工作在“学校领导、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指导下开展。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各级部、各学科要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学科实际,制定计划和实施意见,认真抓好学科典型,确保校本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校本培训领导小组成员要帮助各教研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校本培训方案,建立行之有效的培训模式,并指导组织实施。通过培养校本培训的骨干力量,发挥他们在校本培训中的骨干、带头和辐射作用。
  (四)要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评估检查和督导力度,校本培训实行单独考核。学校要把此项工作列入教师教学工作专项考核。期末在所有学科、教研组、教师中,评选出先进教研组、教研积极分子。并在期末予以表彰、奖励。
  (五)对校本培训工作要做到人人重视,层层管理,确保实效性。学校为校本培训专设培训经费投入项目,确保校本培训年度经费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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