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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农村教师执行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刘老师    时间: 2009-3-4 21:13
标题: 关于农村教师执行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农村教师住房公积金从2009年元月份开始执行,请各中心学校提供在职教师身份证复印件和教师分校花名册。以校为单位,中心学校汇总于3月6日前上报教育局计财股。具体要求:复印件字迹要清晰、A4纸、一人一张、封面为学校名称及教师名单;自然校校长签字盖章(特殊情况提供不出身份证复印件的提供准确身份证号码);教师名单以工资花名册为准。    颍上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联系电话:0558-4410033
作者: 桂馥兰香    时间: 2009-3-4 21:37
搞清楚了!
作者: 行云流水    时间: 2009-3-4 22:02
好事
作者: 塔孜石破天惊    时间: 2009-3-5 09:51
什么时候可以用?
作者: 塔孜石破天惊    时间: 2009-3-5 09:51
每月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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