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标题: 汉语阅读佳作欣赏 [打印本页]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0
标题: 汉语阅读佳作欣赏
体验生活  



王小波



我靠写作为生。有人对我说:像你这样写是不行的啊,你没有生活!起初,我以为他想说我是个死人,感到很气愤。忽而想到,“生活”两字还有另一种用法。有些作家常到边远艰苦的地方去住上一段,这种出行被叫做“体验生活”——从字面上看,好像是死人在诈尸,实际上不是的。这是为了对艰苦的生活有点了解,写出更好的作品,这是很好的做法。人家说的生活,是后面一种用法,不是说我要死,想到了这一点,我又回嗔作喜。我虽在贫困地区插过队,但不认为体验得够了。我还差得很远,还需要进一步的体验。但我总觉得,这叫做“体验艰苦生活”比较好。省略了中间两个字,就隐含着这样的意思:生活就是要经常吃点苦头——有专门从负面理解生活的嫌疑。和我同龄的人都有过忆苦思甜的经历:听忆苦报告、吃忆苦饭,等等。这件事和体验生活不是一回事,但意思有点相近。众所周知,旧社会穷人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吃糠咽菜——菜不是蔬菜,而是野菜。所谓忆苦饭,就是旧社会穷人饭食的模仿品。



我要说的忆苦饭是在云南插队时吃到的——为了配合某种形势,各队起码要吃一顿忆苦饭,上面就是这样布置的。我当时是个病号,不下大田,在后勤做事,归司务长领导,参加了做这顿饭。当然,我只是下手。真正的大厨是我们的司务长。这位大叔朴实木讷,自从他当司务长,我们队里的伙食就变得糟得很,每顿都吃烂菜叶——因为他说,这些菜太老,不吃就要坏了。菜园子总有点垂垂老矣的菜,吃掉旧的,新的又老了,所以永远也吃不到嫩菜。我以为他炮制忆苦饭肯定很在行,但他还去征求了一下群众意见,问大家在旧社会吃过些啥。有人说,吃过芭蕉树心,有人说,吃过芋头花、南瓜花。总的来说,都不是什么太难吃的东西,尤其是芋头花,那是一种极好的蔬菜,煮了以后香气扑鼻。我想有人可能吃过些更难吃的东西,但不敢告诉他。说实在的,把饭弄好吃的本领他没有,弄难吃的本领却是有的。再教教就更坏了。就说芭蕉树心吧,本该剥出中间白色细细一段,但他叫我砍了一棵芭蕉树来,斩碎了整个煮进了锅里。那锅水马上变得黄里透绿,冒起泡来,像锅肥皂水,散发着令人恶心的苦味……



我说过,这顿饭里该有点芋头花。但芋头不大爱开花,所以煮的是芋头秆,而且是刨了芋头剩下的老秆。可能这东西本来就麻,也可能是和芭蕉起了化学反应,总之,这东西下锅后,里面冒出一种很恶劣的麻味。大概你也猜出来了,我们没煮南瓜花,煮的是南瓜藤,这种东西斩碎后是些煮不烂的毛毛虫。最后该搁点糠进去,此时我和司务长起了严重的争执。我认为,稻谷的内膜才叫做糠。这种东西我们有,是喂猪的。至于稻谷的外壳,它不是糠,猪都不吃,只能烧掉。司务长倒不反对我的定义,但他说,反正是忆苦饭,这么讲究干什么,糠还要留着喂猪,所以往锅里倒了一筐碎稻壳。搅匀之后,真不知锅里是什么。做好了这锅东西,司务长高兴地吹起了口哨,但我的心情不大好。说实在的,我这辈子没怕过什么,那回也没有怕,只是心里有点慌。我喂过猪,知道拿这种东西去喂猪,所有的猪都会想要咬死我。猪是这样,人呢?



后来的事情证明我是瞎操心。晚上吃忆苦饭,指导员带队,先唱“天上布满星”,然后开饭。有了这种气氛,同学们见了饭食没有活撕了我,只是有些愣头青对我怒目而视,时不常吼上一句:“你丫也吃!”结果我就吃了不少。第一口最难,吃上几口后满嘴都是麻的,也说不上有多难吃。只是那些碎稻壳像刀片一样,很难吞咽,吞多了嘴里就出了血。反正我已经抱定了必死的决心,自然没有闯不过去的关口。但别人却在偷偷地干呕。吃完以后,指导员做了总结,看样子他的情况不大好,所以也没多说。然后大家回去睡觉——但是事情当然还没完。大约是夜里十一点,我觉得肠胃搅痛,起床时,发现同屋几个人都在地上摸鞋。摸来摸去,谁也没有摸到,大家一起赤脚跑了出去,奔向厕所,在北回归线那皎洁的月色下,看到厕所门口排起了长队……



  有件事需要说明,有些不文明的人有放野尿的习惯,我们那里的人却没有。这是因为屎有做肥料的价值,不能随便扔掉。但是那一夜不同,因为厕所里没有空位,大量这种宝贵的资源被抛撒在厕所后的小河边。干完这件不登大雅之事,我们本来该回去睡觉,但是走不了几步又想回来,所以我们索性坐在了小桥上,聊着天,挨着蚊子咬,时不常地到草丛里去一趟。直到肚子完全出清。到了第二天,我们队的人脸色都有点绿,下巴有点尖,走路也有点打晃。像这个样子当然不能下地,只好放一天假。这个故事应该有个寓意,我还没想出来。反正我不觉得这是在受教育,只觉得是折腾人——虽然它也是一种生活。总的来说,人要想受罪,实在很容易,在家里也可以拿头往门框上碰。既然痛苦是这样简便易寻,所以似乎用不着特别去体验。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0

庄周的燕子  



格致



今天的燕子,两千多年前就已飞入庄周先生的视线,并引起他的注意。看来他不仅仅喜欢蝴蝶。他看着围着茅屋飞进飞出的燕子,低头思索了一会儿说:鸟都怕人,所以巢居深山、高树以免受害;但燕子特别,它就住在人家的屋梁上,却没人去害它,这便是处世的大智慧!



庄周的燕子直到今天还活着,仍重复着庄周时代的伎俩,未被人类识破。人类是见着什么鸟都举枪便射,却对身边萦绕的燕子视而不见。燕子的叫声可谓婉转,却没一个人将燕子放到笼子里,以听它的叫声取乐。有许多珍禽异兽在人类的追杀中灭绝了,这也怨不得人类,实在是因为那些物种比人类还要愚蠢。



燕子智慧的核心是什么?那就是距离。人类是一种你不能离他太远,又不能离他太近的动物。比如珍禽猛兽害怕人,躲得远远的,人便结伙去深山猎捕它们,这是因为离人类太远。家畜因完全被人豢养和左右,人便可随意杀戮,这是因为离人类太近,近得没有了自己的家园。只有燕子看懂了人类,摸透了人类的脾气。又亲近人又不受人控制,保持着自己精神的独立。于是人便像敬神一样敬着燕子。



说到底,燕子是最狡诈的动物,它控制人类的第一招就是信任。信任是对付多疑的人类的最尖锐的武器。因为人类不信任别人,对来自别人的信任受宠若惊。燕子将自己最脆弱的那一环——巢及卵放到了人居住的屋檐上。你一抬手就可以捣坏,这是最彻底的信任。没有任何一种鸟敢于这样信任人类,于是人类被感动,像从人海中找到一个相知的朋友一样对待燕子,就差不能同燕子握手拥抱。但燕子第一招奏效之后,马上智慧地拉开了同人类的距离。它马上把自己从同人类的亲密接触中抽身出来,落到了人类够不到的树枝上,保持着自己的独立。因为它知道,人类能容忍它把巢建在屋梁上,却未必容得了它在人类生活空间里长时间地没大没小。它绝不嬉皮笑脸地落到人家的饭桌上、手上、肩上做亲昵状。这样小心还不够,它在人类的私生活领域求生存,担心这样时间长了会出问题,于是,住上几个月,便举家搬迁。人类刚刚有些厌烦了燕子的飞进飞出,乳燕动不动声嘶力竭地大叫,正要发作,想不到燕子就在这时知趣地搬走了。于是人的所有怒火平息了,又念起燕子的好来。你看它们也不伤害小鸡,也不啄食园子里的菜。过了几个月,人类已经开始思念燕子了,燕子也就在这个时候又回来了。燕子巧妙地循着人类情绪的起落而安排自己的生活节律。



还有一种敢于亲近人的鸟是麻雀。它也将巢建在人的屋檐下。但它们的蛋被顽童任意毁坏,成鸟被大量捕杀。原因何在?其一,麻雀鬼鬼祟祟,不信任人类,却又不远离人类,这不是找死吗?它进进出出很小心,怕被人发现,这种做法激怒了人类:小小的鸟,竟敢在我的眼皮底下玩花样,你以为我是瞎子?麻雀的这种做法,极大地伤害了人的自尊心。其二,既防着人,又不远离人,整天围着人聒噪,而且一旦住下,就再也不走了,惹得人烦不胜烦。



    是有人将燕子比做剪刀的,这是就外形说的,可燕子从形到神都是一把锋利的刀。它一刀插入人类精神深处,游刃有余地在人的精神脉络中出神入化地游动,既不伤人类,也没让人类坚硬的骨骼碰伤自己。在不知疼痛的情况下,人类已被小小的燕子大卸了八块。



赏析:庄周的燕子是智慧的燕子。它的处世哲学彻底颠覆了人类对它的期待。新颖大胆的写作视角和入理入情的分析让人叹服。



作家简介:格致,散文集《从容起舞》近日由时代文艺出版社出版。这位介于青年和中年之间的女作家是近几年凸现的新锐散文的代表,其作品与传统散文相比有着明显的变数,从而提升了散文审美上的难度,同时也加大了对于散文认识上的难度。格致的散文体现了一种珍贵的散文精神,从个人经验出发,真挚、执著地探索心灵和思维上的疑难,其别致独到的写作风格,为她带来了“来自中国北方的杜拉斯”之誉。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0
划过夏季的玻璃  



北北



这是整个夏季最热的一天,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那扇窗其实是不久前修缮的,请了对街的木匠。木匠有一个爱说话爱管事却不爱做事的年轻妻子,木匠在刨木锯木的时候,他年轻的妻子也跟到楼上,双手插腰两颊红红地在一旁东拉西扯喋喋不休,把现场气氛搞得异常活跃。她急切地希望我们知道她丈夫是全世界最好的木匠,能做出全世界最好的门窗。这个问题在她看来如此重要,以至于她接连不断不厌其烦地重复着,语气变化多端,胳膊上下挥舞,眉眼花样百出。这里头包含多少爱情几分虚荣几分无聊呢?我们实在不想弄清楚。一扇窗子旧了,拆下来,做一个新的装上去,就这么简单,生活中比这更麻烦的事还多得很,谁肯分出一点心情来细究一扇窗呢?



现在,在整个夏季最热的一天里,这扇二楼的窗子正静静关着,厚厚的磨砂玻璃泛着迷蒙暧昧的光,几道暗影无声无息地晃过来晃过去,那是人行道上初长成的银桦树在夕阳中的摇曳。



我去推窗,我突然觉得应该把窗子打开,看看正在西下的夕阳,看看初长成的银桦树,而且,让风进来。我吸着拖鞋散漫前行,懒洋洋地举起手按住最下方的那块玻璃,轻轻地,仅仅是轻轻地一使劲,那块玻璃就猛地挣脱木框,像一张硬纸片似地先向外再向下——飞去。



  

整个夏季最热的一天,肥胖得有一身赘肉的父亲赤着上身端着一张靠椅坐在夕照中的家门口乘凉。他已经习惯于每天这个时候坐到人来人往的路边,感受离得越来越远的上下班忙忙碌碌的生活。他坐在家门口时,头上方那扇不久前请对街木匠修过的窗子为了挡住阳光已经关闭一整天了。



窗子本来也可以不修,无非是旧一点,稍稍有些变形。但父亲认为窗子像一户人家的眼睛,鲜亮周正才显得炯炯有神欣欣向荣。父亲活到老,一些做人的原则却始终没有任何改变。年轻的时候他爱面子,现在这仍然被他当成一个重要问题。没有他的坚持,我们不会去修窗子,他坚持了,才把对街的木匠请了来。



父亲半躺在家门口的靠背椅上平静四望,心有所思或者毫无所想。父亲出生九个月零八天就丧父,由他那美丽聪颖做一手好针线活的寡母艰难拉扯成人。经历了这般苦难童年,又看过几十年人世风风雨雨,父亲总是坚信自己已经百炼成钢,对任何事都能够从容应对。



黄昏的风一波波卷动水泥路上的尘土,使空气沉重疲沓,吸进鼻子有股堵的感觉。但无论如何在这个整个最热的一天里,有风吹拂都是令人愉快的。父亲沉浸在这微小的快乐中,无暇抬起头往楼上看一看,看看那扇不久前才修过的窗子有什么不妥。



大概鼻腔中堆积了太多经汽车废气污染的尘土,父亲终于被迫接连咳嗽几声,又轰然打了一天惊天动地的喷嚏。做过这一系列剧烈的脸部动作后,他必定感到五官一下畅通了很多,便惬意地抬起身子,挪动一下,变换出另一种坐姿。



那块泛着迷蒙暧昧光的磨砂玻璃就是在这个时候像一张硬纸片似地飞来。



  

整个夏季最热的那一天,我五个削瘦的手指刚刚抵住磨砂玻璃光滑的表面,就听到楼下传来熟悉的咳嗽和喷嚏声。父亲能够把他的咳嗽与喷嚏弄得震耳欲聩,这曾经是我们一家人笑谈的话题。我们很惋惜父亲错过好时光,那么杰出的一副大嗓门,唱民歌很高亢,唱美声很宏亮,却没有被造就成歌唱家,等到卡拉OK大普及时,他已经老了,只能以咳嗽与喷嚏来表现音域的宽广。



我五个削瘦的手指抵住磨砂玻璃光滑的表面,轻轻地,仅仅轻轻地使了一个劲,预期的力量还远远没有运达指端,前面就突然一片虚白,就像一脚踏空,顿时头重脚轻向深渊急剧跌去。我把地狱的门推开了――这是我事后想到的,当时,我脑中轰然爆响,根本没剩一条健全的神经冒出这种文绉绉的句子。回过神来时,我看到五个削瘦的手指已经像魔术一样穿到窗子外,悬在空中,阴森支愣着。



玻璃是什么时候松动的?没有任何预感任何先兆。每天总要开来关去好几回,每回都平安无事,为什么偏偏这时候挣脱而去?



泛着迷蒙暧昧光的磨砂玻璃从我五个手指头上像一张硬纸片似地弹出。它离开木框时与嵌在边缘的小铁钉有一次短暂的磨擦,发出轻轻的撕裂声,这声音在父亲震耳欲聩的咳嗽与喷嚏声的淹没下,显得如此软弱无力微不足道。



我往前冲去,把身子当成一件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狠狠撞到窗棂上,细长的手蛇一样上下狂抓狂舞,在夕阳中划出多种几何图形。有一刹那我削瘦的指尖确确实实已经碰到玻璃光滑的表面了,指尖那一小块细腻粉腻的皮肤顿时成了我幸福之源。但是,这个幸福如此短暂,电光一闪,就迅速转换成巨大的黑暗山一样压下来了。――我没有抓住玻璃,它像某种禽兽的巨舌在我削瘦的指尖一舔,就泛着迷蒙暧昧的光不可遏制地向下沉甸甸地坠去,坠去。



  那一瞬间我所有的内脏都碎断成血浆,一声嘶哑的喊叫冲向空中:“啊――!”这一声耗尽我剩余的神志和力气。

  



65岁的父亲曾经有一副结实伟岸的身架子,而且红光满面步履雄壮。可是在痛风病多年的困扰下,他已经四肢僵硬行动笨拙了。不过除此以外,他身体其他部分的老化倒不太严重,仍然能言善辩口若悬河,并保持一定水平的视力和听力。



泛着迷蒙暧昧光的磨砂玻璃像一张硬纸片似地飞来时,父亲是来不及看见与听见的,他散淡的目光落在车来人往灰尘四起的马路上,手掌搁在黄褐色的大腿上一下一下地打着音乐拍子。有些人永远对现状不满意,有些人一点小得意就能怡然陶醉,父亲属于后者。跟着寡母惊慌度日时,他梦中所想的日子也比今天差无数,所以他很满足,没有什么怨尤忿恨。



在很尽兴地打完一个喷嚏后,父亲愉快地调整了一个姿势。他双手撑着靠背椅的两边扶手,把肥胖的身子往前稍稍挪了挪。这时候,他听到楼上一声阴森的惨叫,还没等反应过来,他就感到后背的正上方,也就是脖子根上被人重重击了一下。



  后来父亲就是这么告诉我的,他说真奇怪,刚开始没有痛感,一点都没有,只觉得被人打了一下,力气很大。所以,他叫了一声,手掌下意识地迅速向上向后举去,捂住脖子根。他已经很久都没有这么敏捷过了。

  

那块泛着迷蒙暧昧光的磨砂玻璃很快就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了,在它光滑的表面被削瘦的指尖短短一触后,我就再也没有看见过它,我什么都看不见了,身子剩下一张皮囊空荡荡地贴住窗棂,天地浑沌,时间凝固。许久许久之后,父亲短促的惊叫才从极其遥远的地方模模糊糊地传来,紧接着是一串石板地击碎玻璃的清脆欢叫声,再接着是人声鼎沸,人们在紧张地询问,父亲偶尔答了一两句。



父亲在说话!父亲能够说话!



整个夏季最热的那一天里,还有什么比父亲的声音更让人喜不自禁的?我的血终于重新开始流动,转身飞奔下楼。



父亲还坐在靠背椅上,他脖子根厚厚的肉比先前多了一道深深的大口,像一张成年人的嘴,刺愣愣地张着。我双眼直勾勾盯住那儿,我好像从来没有这么近这么专注地看过父亲的肌肤,父亲堆积很多脂肪的肌肤竟是如此光洁透亮。



泛着迷蒙暧昧光的磨砂玻璃已经碎了,颓萎地散落在靠背椅后的石板地上。再往前一毫米,它就砸在父亲的头上,刺穿父亲的头皮……



那天,所有在场的人都看到我苍白枯萎的脸和眼里惊恐疚痛的泪。



木匠和他年轻的妻子也伫立在围观的人群中,他们只是瞪着大眼默默看着,没有吭声。难道玻璃当初就没有被装牢?即使是那样,也肯定不是木匠故意的。木匠起早贪黑辛苦挣钱以博年轻妻子一笑,他也许的确是全世界最好的木匠,能做出全世界最好的窗子,可他也难免像所有的人一样有“万一”的疏忽。



  而我们生活的世界上究竟四伏着多少这样类似的“万一”呢?想一想就不寒而栗。

  



父亲被送进医院缝了几针,夏日的炎热中,医生俯在手术台旁用一些我不敢正视的器械,把父亲脖子根上那道裂得像一张成年人嘴的大口揪到一起。伤口还点点滴滴渗出血染红纱布时,我们交谈了事件发生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和心情,父亲脸上带着恬淡的笑意,漫不经心地像是说某个远古的传说,之后,他就再也不肯提起这件事了。



不被提起却不能被抹去,它像蚂蟥一样死死咬在我心头。在那个远去的夏季里,所有其他的事情其他的东西都已经在记忆里变得模糊不清了,只剩下那块厚厚的磨砂玻璃像一张硬纸片似地在夕阳中飞来飞去,闪着迷蒙暧昧的光,伴着一道蓦然惊心的铿锵破碎声。



那一天就这样成了整个夏季最热的一天。



仅仅一秒钟前挪了一毫米,父亲就与死神擦肩而过了,冥冥中有谁给他什么暗示吗?一秒钟之巧,父亲躲过大难;一毫米之差,我逃过大劫,没有陷入深渊。对此,我永远在大汗盈额的后怕中,却仍要虔诚地心存感激与某种深深的敬畏。



  祸福是这样无由地不容分说地降临,与天地,与茫茫宇宙以及所有未知的神秘相比,人是多么柔弱无力,瞬间的偶然就可能把我们迅速卷入另一种生活情景。而我们能够做的便是径自往前走,在一天天展开的日子中活得信心十足。





赏析:北北用细腻沉厚的语言和笔法描写了生活中的小人物,通过一件突然的事件把他们都联系在一起。通过这件事表现出了生活的滋味生活的瞬间和有些不可知的未来,意味深长。





作家简介:北北,本名林岚。已出版长篇小说《娥眉》等十部著作。作品入选《2002年中国年度最佳中篇小说》、《2003名家推荐最具阅读价值中篇小说》等二十余种选本。中篇小说《寻找妻子古菜花》入选2003年中国中篇小说排行榜。福州师专闽侯分班毕业,任过七年中学教师,后编地方志。八十年代开始散文随笔创作,九十年代末转为写小说。现为《中篇小说选刊》副主编。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0
梦里花落知多少

——迷航之四

三毛



  那一年的冬天,我们正要从丹娜丽芙岛搬家回到大迦纳利岛自己的房子里去。
  一年的工作已经结束,美丽无比的人造海滩引进了澄蓝平静的海水。
  荷西与我坐在完工的堤边,看也看不厌的面对着那份成绩欣赏,景观工程的快乐是不同凡响的。
  我们自黄昏一直在海边坐到子夜,正是除夕,一朵朵怒放的烟火,在漆黑的天空里如梦如幻地亮灭在我们仰着的脸上。
  滨海大道上挤满着快乐的人群。钟敲十二响的时候,荷西将我抱在手臂里,说:“快许十二个愿望,心里重复着十二句同样的话:“但愿人长久,但愿人长久,但愿人长久,但愿人长久——”
  送走了去年,新的一年来了。
  荷西由堤防上先跳了下地,伸手接过跳落在他手臂中的我。
  我们十指交缠,面对面地凝望了一会儿,在烟火起落的五色光影下,微笑着说:“新年快乐!”然后轻轻一吻。
  我突然有些泪湿,赖在他的怀里不肯举步。
  新年总是使人惆怅,这一年又更是来得如真如幻。许了愿的下一句对夫妻来说并不太吉利,说完了才回过意来,竟是心慌。
  “你许了什么愿。”我轻轻问他。
  “不能说出来的,说了就不灵了。”
  我勾住他的脖子不放手,荷西知我怕冷,将我卷进他的大夹克里去。我再看他,他的眸光炯炯如星,里面反映着我的脸。
  “好啦!回去装行李,明天清早回家去罗!”
  他轻拍了我一下背,我失声喊起来:“但愿永远这样下去,不要有明天了!”
  “当然要永远下去,可是我们得先回家,来,不要这个样子。”
  一路上走回租来的公寓去,我们的手紧紧交握着,好像要将彼此的生命握进永恒。
  而我的心,却是悲伤的,在一个新年刚刚来临的第一个时辰里,因为幸福满溢,我怕得悲伤。
  不肯在租来的地方多留一分一秒,收拾了零杂东西,塞满了一车子。清晨六时的码头上,一辆小白车在等渡轮。
  新年没有旅行的人,可是我们急着要回到自己的房子里去。
  关了一年的家,野草齐膝,灰尘满室,对着那片荒凉,竟是焦急心痛,顾不得新年不新年,两人马上动手清扫起来。
  不过静了两个多月的家居生活,那日上午在院中给花洒水,送电报的朋友在木栅门外喊着:“Echo,一封给荷西的电报呢!”
  我匆匆跑过去,心里扑扑的乱跳起来,不要是马德里的家人出了什么事吧!电报总使人心慌意乱。
  “乱撕什么嘛!先给签个字。”朋友在摩托车上说。
  我胡乱签了个名,一面回身喊车房内的荷西。
  “你先不要怕嘛!给我看。”荷西一把抢了过去。
  原来是新工作来了,要他火速去拉芭玛岛报到。
  只不过几小时的光景,我从机场一个人回来,荷西走了。
  离岛不算远,螺旋桨飞机过去也得四十五分钟,那儿正在建新机场,新港口。只因没有什么人去那最外的荒寂之岛,大的渡轮也就不去那边了。
  虽然知道荷西能够照顾自己的衣食起居,看他每一度提着小箱子离家,仍然使我不舍而辛酸。
  家里失了荷西便失了生命,再好也是枉然。
  过了一星期漫长的等待,那边电报来了。
  “租不到房子,你先来,我们住旅馆。”
  刚刚整理的家又给锁了起来,邻居们一再的对我建议:
  “你住家里,荷西周末回来一天半,他那边住单身宿舍,不是经济些嘛!”
  我怎么能肯。匆忙去打听货船的航道,将杂物、一笼金丝雀和汽车托运过去,自己推着一只衣箱上机走了。
  当飞机着陆在静静小小的荒凉机场时,又看见了重沉沉的大火山,那两座黑里带火蓝的大山。
  我的喉咙突然卡住了,心里一阵郁闷,说不出的闷,压倒了重聚的欢乐和期待。
  荷西一只手提着箱子,另一只手搭在我的肩上向机场外面走去。
  “这个岛不对劲!”我闷闷的说。
  “上次我们来玩的时候你不是很喜欢的吗。”
  “不晓得,心里怪怪的,看见它,一阵想哭似的感觉。”我的手拉住他皮带上的绊扣不放。
  “不要乱想,风景好的地方太多了,刚刚赶上看杏花呢!”
  他轻轻摸了一下我的头发又安慰似的亲了我一下。
  只有两万人居住的小城里租不到房子。我们搬进了一房一厅连一小厨房的公寓旅馆。收入的一大半付给了这份固执相守。
  安置好新家的第三日,家中已经开始请客了,婚后几年来,荷西第一回做了小组长,水里另外四个同事没有带家眷,有两个还依然单身。我们的家,伙食总比外边的好些,为着荷西爱朋友的真心,为着他热切期望将他温馨的家让朋友分享,我晓得,在他内心深处,亦是因为有了我而骄傲,这份感激当然是全心全意的在家事上回报了他。
  岛上的日子岁月悠长,我们看不到外地的报纸,本岛的那份又编得有若乡情。久而久之,世外的消息对我们已不很重要,只是守着海,守着家,守着彼此。每听见荷西下工回来时那急促的脚步声上楼,我的心便是欢喜。
  六年了,回家时的他,怎么仍是一样跑着来的,不能慢慢的走吗?六年一瞬,结婚好似是昨天的事情,而两人已共过了多少悲欢岁月。
  小地方人情温暖,住上不久,便是深山里农家讨杯水喝,拿出来的必是自酿的葡萄酒,再送一满怀的鲜花。
  我们也是记恩的人,马铃薯成熟的季节,星期天的田里,总有两人的身影弯腰帮忙收获。做热了,跳进蓄水池里游个泳,趴在荷西的肩上浮沉,大喊大叫,便是不肯松手。
  过去的日子,在别的岛上,我们有时发了神经病,也是争吵的。
  有一回,两人讲好了静心念英文,夜间电视也约好不许开,对着一盏孤灯就在饭桌前钉住了。
  讲好只念一小时,念了二十分钟,被教的人偷看了一下手表,再念了十分钟,一个音节发了二十次还是不正确,荷西又偷看了一下手腕。知道自己人是不能教自己人的,看见他的动作,手中的原子笔啪一下丢了过去,他那边的拍纸簿哗一下摔了过来,还怒喊了一声:“你这傻瓜女人!”
  第一次被荷西骂重话,我呆了几分钟,也不知回骂,冲进浴室拿了剪刀便绞头发,边剪边哭,长发乱七八糟的掉了一地。
  荷西追进来,看见我发疯,竟也不上来抢,只是倚门冷笑:“你也不必这种样子,我走好了。”
  说完车钥匙一拿,门砰一下关上离家出走去了。
  我冲到阳台上去看,凄厉的叫了一声他的名字,他哪里肯停下来,车子唰一下就不见了。
  那一个长夜,是怎么熬下来的,自己都迷糊了。只念着离家的人身上没有钱,那么狂怒而去,又出不出车祸。
  清晨五点多他轻轻的回来了,我趴在床上不说话,脸也哭肿了。离开父母家那么多年了,谁的委屈也能受下,只有荷西,他不能对我凶一句,在他面前,我是不设防的啊!
  荷西用冰给我冰脸,又拉着我去看镜子,拿起剪刀来替我补救剪得狗啃似的短发。一刀一刀细心的给我勉强修修整齐,口中叹着:“只不过气头上骂了你一句,居然绞头发,要是一日我死了呢——”
  他说出这样的话来令我大恸,反身抱住他大哭起来,两人缠了一身的碎发,就是不肯放手。
  到了新的离岛上,我的头发才长到齐肩,不能梳长辫子,两人却是再也不吵了。
  依山背海而筑的小城是那么的安详,只两条街的市集便是一切了。
  我们从不刻意结交朋友,几个月住下来,朋友雪球似的越滚越大,他们对我们真挚友爱,三教九流,全是真心。
  周末必然是给朋友们占去了,爬山,下海,田里帮忙,林中采野果,不然找个老学校,深夜睡袋里半缩着讲巫术和鬼故事,一群岛上的疯子,在这世外桃源的天涯地角躲着做神仙。有时候,我快乐得总以为是与荷西一同死了,掉到这个没有时空的地方来。
  那时候,我的心脏又不好了,累多了胸口的压迫来,绞痛也来。小小一袋菜场买回来的用品,竟然不能一口气提上四楼。
  不敢跟荷西讲,悄悄的跑去看医生,每看回来总是正常又正常。
  荷西下班是下午四点,以后全是我们的时间,那一阵不出去疯玩了。黄昏的阳台上,对着大海,半杯红酒,几碟小菜,再加一盘象棋,静静的对弈到天上的星星由海中升起。
  有一晚我们走路去看恐怖片,老旧的戏院里楼上楼下数来数去只有五个人,铁椅子漆成铝灰色,冰冷冷的,然后迷雾凄凄的山城里一群群鬼飘了出来捉过路的人。
  深夜散场时海潮正涨,浪花拍打到街道上来。我们被电影和影院吓得彻骨,两人牵了手在一片水雾中穿着飞奔回家,跑着跑着我格格的笑了,挣开了荷西,独自一人拚命的快跑,他鬼也似的在后面又喊又追。
  还没到家,心绞痛突然发了,冲了几步,抱住电线杆不敢动。
  荷西惊问我怎么了,我指指左边的胸口不能回答。
  那一回,是他背我上四楼的。背了回去,心不再痛了,两人握着手静静醒到天明。
  然后,缠着我已经几年的噩梦又紧密的回来了,梦里总是在上车,上车要去什么令我害怕的地方,梦里是一个人,没有荷西。
  多少个夜晚,冷汗透湿的从梦魅里逃出来,发觉手被荷西握着,他在身畔沉睡,我的泪便是满颊。我知道了,大概知道了那个生死的预告。
  以为先走的会是我,悄悄的去公证人处写下了遗嘱。
  时间不多了,虽然白日里仍是一样笑嘻嘻的洗他的衣服,这份预感是不是也传染了荷西。
  即使是岸上的机器坏了一个螺丝钉,只修两小时,荷西也不肯在工地等,不怕麻烦的脱掉潜水衣就往家里跑,家里的妻子不在,他便大街小巷的去找,一家一家店铺问过去:
  “看见Echo没有?看见Echo没有?”
  找到了什么地方的我,双手环上来,也不避人的微笑痴看着妻子,然后两人一路拉着手,提着菜篮往工地走去,走到已是又要下水的时候了。
  总觉相聚的因缘不长了,尤其是我,朋友们来的周末的活动,总拿身体不好挡了回去。
  周五帐篷和睡袋悄悄装上车,海边无人的地方搭着临时的家,摸着黑去捉螃蟹,礁石的夹缝里两盏镑镑的黄灯扣在头上,浪潮声里只听见两人一声声狂喊来去的只是彼此的名字。那种喊法,天地也给动摇了,我们尚是不知不觉。
  每天早晨,买了菜蔬水果鲜花,总也舍不得回家,邻居的脚踏车是让我骑的,网篮里放着水彩似的一片颜色便往码头跑。骑进码头,第一个看见我的岸上工人总会笑着指方向:
  “今天在那边,再往下骑——”
  车子还没骑完偌大的工地,那边岸上助手就拉信号,等我车一停,水里的人浮了起来,我跪在堤防边向他伸手,荷西早已跳了上来。
  大西洋的晴空下,就算分食一袋樱桃也是好的,靠着荷西,左边的衣袖总是湿的。
  不过几分钟吧,荷西的手指轻轻按一下我的嘴唇,笑一笑,又沉回海中去了。
  每见他下沉,我总是望得痴了过去。
  岸上的助手有一次问我:“你们结婚几年了?”
  “再一个月就六年了。”我仍是在水中张望那个已经看不见了的人,心里慌慌的。
  “好得这个样子,谁看了你们也是不懂!”
  我听了笑笑便上车了,眼睛越骑越湿,明明上一秒还在一起的,明明好好的做着夫妻,怎么一分手竟是魂牵梦萦起来。
  家居的日子没有敢浪费,扣除了房租,日子也是紧了些。
  有时候中午才到码头,荷西跟几个朋友站着就在等我去。
  “Echo,银行里还有多少钱?”荷西当着人便喊出来。
  “两万,怎么?”
  “去拿来,有急用,拿一万二出来!”
  当着朋友面前,绝对不给荷西难堪。掉头便去提钱,他说的数目一个折扣也不少,匆匆交给尚是湿湿的他,他一转手递给了朋友。
  回家去我一人闷了一场,有时次数多了,也是会委屈掉眼泪的。哪里知道那是荷西在人间放的利息,才不过多久,朋友们便倾泪回报在我的身上了呢?
  结婚纪念的那一天,荷西没有按时回家,我担心了,车子给他开了去,我借了脚踏车要去找人,才下楼呢,他回来了,脸上竟是有些不自在。
  匆匆忙忙给他开饭——我们一日只吃一顿的正餐。坐下来向他举举杯,惊见桌上一个红绒盒子,打开一看,里面一只罗马字的老式女用手表。
  “你先别生气问价钱,是加班来的外快——”他喊了起来。
  我微微的笑了,没有气,痛惜他神经病,买个表还多下几小时的水。那么借朋友的钱又怎么不知去讨呢?
  结婚六年之后,终于有了一只手表。
  “以后的一分一秒你都不能忘掉我,让它来替你数。”荷西走过来双手在我身后环住。
  又是这样不祥的句子,教人心惊。
  那一个晚上,荷西睡去了,海潮声里,我一直在回想少年时的他,十七岁时那个大树下痴情的女孩子,十三年后在我枕畔共着呼吸的亲人。
  我一时里发了疯,推醒了他,轻轻的喊名字,他醒不全,我跟他说:“荷西,我爱你!”
  “你说什么?”他全然的骇醒了,坐了起来。
  “我说,我爱你!”黑暗中为什么又是有些呜咽。
  “等你这句话等了那么多年,你终是说了!”
  “今夜告诉你了,是爱你的,爱你胜于自己的生命,荷西——”
  那边不等我讲下去,孩子似的扑上来缠住我,六年的夫妻了,竟然为着这几句对话,在深夜里泪湿满颊。
  醒来荷西已经不见了,没有见到他吃早餐使我不安歉疚,匆匆忙忙跑去厨房看,洗净的牛奶杯里居然插着一朵清晨的鲜花。
  我痴坐到快正午。这样的夜半私语,海枯石烂,为什么一日泛滥一日。是我们的缘数要到了吗?不会有的事情,只是自己太幸福了才生出的惧怕吧!
  照例去工地送点心,两人见了面竟是赧然。就连对看一眼都是不敢,只拿了水果核丢来丢去的闹着。
  一日我见阳光正好,不等荷西回来,独自洗了四床被单。
  搬家从来不肯带洗衣机,去外面洗又多一层往返和花费,不如自己动手搓洗来得方便。
  天台上晾好了床单还在放夹子的时候心又闷起来了,接着熟悉的绞痛又来。我丢下了水桶便往楼下走,进门觉着左手臂麻麻的感觉,知道是不太好了,快喝一口烈酒,躺在床上动也不敢动。
  荷西没见我去送点心,中午穿着潜水衣便开车回来了。
  “没什么,洗被单累出来了。”我恹恹的说。
  “谁叫你不等我洗的——”他趴在我床边跪着。
  “没有病,何必急呢!医生不是查了又查了吗。来,坐过来……”
  他湿湿的就在我身边一靠,若有所思的样子。
  “荷西——”我说:“要是我死了,你一定答应我再娶,温柔些的女孩子好,听见没有——”
  “你神经!讲这些做什么——”
  “不神经,先跟你讲清楚,不再婚,我是灵魂永远都不能安息的。”
  “你最近不正常,不跟你讲话。要是你死了,我一把火把家烧掉,然后上船去飘到老死——”
  “放火也可以,只要你再娶——”
  荷西瞪了我一眼,只见他快步走出去,头低低的,大门轻轻扣上了。
  一直以为是我,一直预感的是自己,对着一分一秒都是恐惧,都是不舍,都是牵挂。而那个噩梦,一日密似一日的纠缠着上来。
  平凡的夫妇和我们,想起生死,仍是一片茫茫,失去了另一个的日子,将是什么样的岁月?我不能先走,荷西失了我要痛疯掉的。
  一点也不明白,只是茫然的等待着。
  有时候我在阳台上坐着跟荷西看渔船打鱼,夕阳晚照,凉风徐来,我摸摸他的颈子,竟会无端落泪。
  荷西不敢说什么,他只说这美丽的岛对我不合适,快快做完第一期工程,不再续约,我们回家去的好。
  只有我心里明白,我没有发疯,是将有大苦难来了。
  那一年,我们没有过完秋天。
  荷西,我回来了,几个月前一袭黑衣离去,而今穿着彩衣回来,你看了欢喜吗?
  向你告别的时候,阳光正烈,寂寂的墓园里,只有蝉鸣的声音。
  我坐在地上,在你永眠的身边,双手环住我们的十字架。
  我的手指,一遍一又一遍轻轻划过你的名字——荷西·马利安·葛罗。
  我一次又一次的爱抚着你,就似每一次轻轻摸着你的头发一般的依恋和温柔。
  我在心里对你说——荷西,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这一句让你等了十三年的话,让我用残生的岁月悄悄的只讲给你一个人听吧!
  我亲吻着你的名字,一次,一次,又一次,虽然口中一直叫着“荷西安息!荷西安息!”可是我的双臂,不肯放下你。
  我又对你说:“荷西,你乖乖的睡,我去一趟中国就回来陪你,不要悲伤,你只是睡了!”
  结婚以前,在塞哥维亚的雪地里,已经换过了心,你带去的那颗是我的,我身上的,是你。
  埋下去的,是你,也是我。走了的,是我们。
  我拿出缝好的小白布口袋来,黑丝带里,系进了一握你坟上的黄土。跟我走吧,我爱的人!跟着我是否才叫真正安息呢?
  我替你再度整理了一下满瓶的鲜花,血也似的深红的玫瑰。留给你,过几日也是枯残,而我,要回中国去了,荷西,这是怎么回事,一瞬间花落人亡,荷西,为什么不告诉我,这不是真的,一切只是一场噩梦。
  离去的时刻到了,我几度想放开你,又几次紧紧抱住你的名字不能放手。黄土下的你寂寞,而我,也是孤伶伶,为什么不能也躺在你的身边。
  父母在山下巴巴的等待着我。荷西,我现在不能做什么,只有你晓得,你妻子的心,是埋在什么地方。
  苍天,你不说话,对我,天地间最大的奥秘是荷西,而你,不说什么的收了回去,只让我泪眼仰望晴空。
  我最后一次亲吻了你,荷西,给我勇气,放掉你大步走开吧!
  我背着你狂奔而去,跑了一大段路,忍不住停下来回首,我再度向你跑回去,扑倒在你的身上痛哭。
  我爱的人,不忍留下你一个人在黑暗里,在那个地方,又到了那儿去握住你的手安睡?
  我趴在地上哭着开始挖土,让我再将十指挖出鲜血,将你挖出来,再抱你一次,抱到我们一起烂成白骨吧!
  那时候,我被哭泣着上来的父母带走了。我不敢挣扎,只是全身发抖,泪如血涌。最后回首的那一眼,阳光下的十字架亮着新漆。你,没有一句告别的话留给我。
  那个十字架,是你背,也是我背,不到再相见的日子,我知道,我们不会肯放下。
  荷西,我永生的丈夫,我守着自己的诺言千山万水的回来了,不要为我悲伤,你看我,不是穿着你生前最爱看的那件锦绣彩衣来见你了吗?
  下机后去镇上买鲜花,店里的人惊见是远去中国而又回来的我,握住我的双手说不出一句话来,我们相视微笑,哪里都浮上了泪。
  我抱着满怀的鲜花走过小城的石板路,街上的车子停了,里面不识的人,只对我淡淡的说:“上车来吧!送你去看荷西。”
  下了车,我对人点头道谢,看见了去年你停灵的小屋,心便狂跳起来。在那个房间里,四支白烛,我握住你冰凉苍白的双手,静静度过了我们最后的一夜,今生今世最后一个相聚相依的夜晚。
  我鼓起勇气走上了那条通向墓园的煤渣路,一步一步的经过排排安睡外人。我上石阶,又上石阶,向左转,远远看见了你躺着的那片地,我的步子零乱,我的呼吸急促,我忍不住向你狂奔而去。荷西,我回来了——我奔散了手中的花束,我只是疯了似的向你跑去。
  冲到你的墓前,惊见墓木已拱,十字架旧得有若朽木,你的名字,也淡得看不出是谁了。
  我丢了花,扑上去亲吻你,万箭穿心的痛穿透了身体。是我远走了,你的坟地才如此荒芜,荷西,我对不起你——不能,我不是坐下来哭你的,先给你插好了花,注满清水在瓶子里,然后就要下山去给你买油漆。
  来,让我再抱你一次,就算你已成白骨,仍是春闺梦里相思又相思的亲人啊!
  我走路奔着下小城,进了五金店就要淡棕色的亮光漆和小刷子,还去文具店买了黑色的粗芯签字笔。
  路上有我相熟的朋友,我跟他们匆匆拥抱了一下,心神溃散,无法说什么别后的情形。
  银行的行长好心要伴我再上墓园,我谢了他,只肯他的大车送到门口。
  这段时光只是我们的,谁也不能在一旁,荷西,不要急,今天,明天,后天,便是在你的身畔坐到天黑,坐到我也一同睡去。
  我再度走进墓园,那边传来了丁字镐的声音,那个守墓地的在挖什么人的坟?
  我一步一步走进去,马诺罗看见是我,惊唤了一声,放下工具向我跑来。
  “马诺罗,我回来了!”我向他伸出手去,他双手接住我,只是又用袖子去擦汗。
  “天热呢!”他木讷的说。
  “是,春天已经尽了。”我说。
  这时,我看见一个坟已被挖开,另外一个工人在用铁条撬开棺材,远远的角落里,站着一个黑衣的女人。
  “你们在捡骨?”我问。
  马诺罗点点头,向那边的女人望了一眼。
  我慢慢的向她走去,她也迎了上来。
  “五年了?”我轻轻问她,她也轻轻的点点头。
  “要装去那里?”
  “马德里。”
  那边一阵木头迸裂的声音,传来了喊声:“太太,过来看一下签字,我们才好装小箱!”
  那个中年妇人的脸上一阵抽动。
  我紧握了她一下双手,她却不能举步。
  “不看行不行?只签字。”我忍不住代她喊了回去。
  “不行的,不看怎么交代,怎么向市政府去缴签字——”
  那边又喊了过来。
  “我代你去看?”我抱住她,在她颊上亲了一下。
  她点点头,手绢捂上了眼睛。
  我走向已经打开的棺木,那个躺着的人,看上去不是白骨,连衣服都灰灰的附在身上。
  马诺罗和另外一个掘坟人将那人的大腿一拉,身上的东西灰尘似的飞散了,一天一地的飞灰,白骨,这才露了出来。
  我仍是骇了一跳,不觉转过头去。
  “看到了?”那边问着。
  “我代看了,等会儿这位太太签字。”
  阳光太烈,我奔过去将那不断抽动着双肩的孤单女人扶到大树下去靠着。
  我被看见的情景骇得麻了过去,只是一直发冷发抖。
  “一个人来的?”我问她,她点头。
  我抓住她的手,“待会,装好了小箱,你回旅馆去睡一下。”
  她又点头,低低的说了一声谢谢!
  离开了那个女人,我的步伐摇摇晃晃,只怕自己要昏倒下去。
  刚刚的那一幕不能一时里便忘掉,我扶着一棵树,在短墙上靠了下来,不能恢复那场惊骇,心中如灰如死。
  我慢慢的摸到水龙头那边的水槽,浸湿了双臂,再将凉水泼到自己的脸上去。
  荷西的坟就在那边,竟然举步艰难。
  知道你的灵魂不在那黄土下面,可是五年后,荷西,叫我怎么面对刚才看见的景象在你的身上重演?
  我静坐了很久很久,一滴泪也流不出来。
  再次给自己的脸拚命去浸冷水,这才拿了油漆罐子向坟地走过去。
  阳光下,没有再对荷西说,签字笔一次次填过刻着的木槽缝里——荷西·马利安·葛罗。安息。你的妻子纪念你。
  将那几句话涂得全新,等它们干透了,再用小刷子开始上亮光漆。
  在那个炎热的午后,花叶里,一个着彩衣的女人,一遍又一遍的漆着十字架,漆着四周的木珊。没有泪,她只是在做一个妻子的事情——照顾丈夫。
  不要去想五年后的情景,在我的心里,荷西,你永远是活着的,一遍又一遍的跑着在回家,跑回家来看望你的妻。
  我靠在树下等油漆干透,然后再要涂一次,再等它干,再涂一次,涂出一个新的十字架,我们再一起掮它吧!
  我渴了,倦了,也困了。荷西,那么让我靠在你身边。再没有眼泪,再没有恸哭,我只是要靠着你,一如过去的年年月月。
  我慢慢的睡了过去,双手挂在你的脖子上。远方有什么人在轻轻的唱歌——
        记得当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
        我爱笑
        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
        风在林梢鸟儿在叫
        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1

男人/女人



梁实秋



男人
   
  男人令人首先感到的印象是脏!当然,男人当中亦不乏刷洗干净洁身自好的,甚至还有油头粉面衣裳楚楚的,但大体讲来,男人消耗肥皂和水的数量要比较少些。某一男校,对于学生洗澡是强迫的,入浴签名,每周计核,对于不曾入浴的初步惩罚是宣布姓名,最后的断然处置是定期强迫入浴,并派员监视;然而日久玩生,签名簿中尚不无浮冒情事。有些男人,西装裤尽管挺直,他的耳后脖根,土壤肥沃,常常宜于种麦!袜子手绢不知随时洗涤,常常日积月累,到处塞藏,等到无可使用时,再从那一堆污垢存货当中拣选比较干净的去应急。有些男人的手绢拿出来硬像是土灰面制的百果糕,黑糊糊粘成一团,而且内容丰富。男人的一双脚,多半好像是天然的具有泡菜霉干菜再加糖蒜的味道,所谓“濯足万里流”是有道理的,小小的一盆水确是无济于事;然而多少男人却连这一盆水都吝而不用,怕伤元气。两脚既然如此之脏,偏偏有些“逐臭之夫”喜于脚上藏垢纳污之处往复挖掘,然后嗅其手指,引以为乐!多少男人洗脸都是专洗本部,边疆一概不理,洗脸完毕,手背可以不湿,有的男人是在结婚后才开始刷牙。“扪虱而谈”的是男人。还有更甚于此者,曾有人当众搔背,结果是从袖口里面摔出一只老鼠!除了不可挽救的脏相之外,男人的脏大概是由于懒。
  对了!男人懒。他可以懒洋洋坐在旋椅上,五官四肢,连同他的脑筋(假如有),一概停止活动,像呆鸟一般;“不闻夫博弈者乎……”那段话是专对男人说的。他若是上街买东西,很少时候能令他的妻子满意,他总是不肯多问几家,怕跑腿,怕费话,怕讲价钱;什么事他都嫌麻烦,除了指使别人替他做的事之外。他像残废人一样对于什么事都愿坐享其成,而名之曰“室家之乐”。他提前养老,至少提前三二十年。紧毗连着“懒”的是“馋”。男人大概有好胃口的居多。他的嘴,用在吃的方面的时候多。他吃饭时总要在菜碟里发现至少一英寸见方半英寸厚的肉,才能算是没有吃素。几天不见肉,他就喊“嘴里要淡出鸟儿来!”若真个三月不知肉昧,怕不要淡出毒蛇猛兽来!有一个人半年没有吃鸡,看见了鸡毛帚就流涎三尺。一餐盛谢之后,他的人生观都能改变,对于什么都乐观起来。一个男人在吃一顿好饭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便是在感馔上天待人不薄;他饭后衔着一根牙签,红光满面,硬是觉得可以骄人。主中馈的是女人,修食谱的是男人。
  男子多半自私。他的人生观中有一基本认识,即宇宙一切均是为了他的舒适而安排下来的。除了在做事赚钱的时候不得不忍气吞声的向人奴颜婢膝外,他总是要做出一幅老爷相。他的家便是他的国度,他在家里称王。他除了为赚钱而吃苦努力外,他是一个“伊比鸠派”,他要享受。他高兴的时候,孩子可以骑在他们颈上,他引颈受骑;他可以像狗似的满地爬;他不高兴时,他看着谁都不顺眼;在外面受了闷气,回到家里来加倍的发作。他不知道女人的苦处。女人对于他的殷勤委曲,在他看来,就如同犬守户鸡司晨一样的稀松平常,都是自然现象。他说他爱女人,其实他不是爱,他是享受女人。他不问他给了别人多少,但是他要在别人身上尽量榨取。他觉得他对女人最大的恩惠,便是把赚来的钱全部或一部拿回家来,但是当他把一卷卷的钞票从衣袋里掏出来的时候,他的脸上的表情是骄傲的成分多,亲爱的成分少,好像是在说:“看我!你行么?我这样待你,你多幸运!”他若是感觉到这里不复是他的乐园,他便有多样的借口不回到家里来。他到处云游,他另辟乐园。他有聚餐会,他有酒会,他有桥会,他有书社画会棋会,他有夜会,最不济的还有个茶馆。他的享乐的方法太多。假如轮回之说不假,下世侥幸依然投胎为人,很少男人情愿下世做女人的。他总觉得这一世生为男身,而享受未足,下一世要继续努力。
  “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原是人的通病,但是言谈的内容,却男女有别。女人谈的往往是“我们家的小妹又病了!”“你们家每月开销多少?”之类,男人的是另一套。普通的方式,男人的谈话,最后不谈到女人身上便不会散场。这一个题目对男人最有兴味。如果有一个桃色案他们唯恐其和解得太快。他们好议论人家的阴私,好批评别人的妻子的性格相貌。“长舌男”是到处有的,不知为什么这名词尚不甚流行。



女人



  有人说女人喜欢说谎;假如女人所捏撰的故事都能抽取版税,便很容易致富。这问题在什么叫做说谎。若是运用小小的机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获取精神上小小的胜利,因而牺牲一点点真理,这也可以算是说谎,那么,女人确是比较的富于说谎的天才。有具体的例证!你没有陪过女人买东西吗?尤其是买衣料,她从不干干脆脆的说要做什么衣,要买什么料,准备出多少钱。她必定要东挑西拣,翻天覆地,同时口中念念 有词,不是嫌这匹料子太薄,就是怪那匹料子花样太旧,这个不禁洗,那个不禁晒,这个缩头大,那个门面窄,批评得人家一文不值。其实,满不是这样一回事,她只是嫌价码太贵而已!如果价钱便宜,其他的缺点全都不成问题,而且本来不要买的也要购储起来。一个女人若是因为炭贵而不升炭盆,她必定对人解释说:“冬天升炭盆最不卫生,到春天容易喉咙痛!”屋顶渗漏,塌下盆大的灰泥,在未修补之前,女人便会向人这样解释:“预备在这地方装安电灯。”自己上街买菜的女人,常常只承认散步和呼吸新鲜空气是她上市的唯一理由。艳羡汽车的女人常常表示她最厌恶汽油的臭味。坐在中排看戏的女人常常说前排的头等座位最不舒适。一个女人馈赠别人,必说:“实在买不到什么好的,……”其实这东西根本不是她买的,是别人送给他的。一个女人表示愿意陪你去上街走走,其实是她顺便要买东西。总之,女人总欢喜拐弯抹角的,放一个小小的烟幕,无伤大雅,颇占体面。这也是艺术,王尔德不是说过“艺术即是说谎么?”这些例证还只是一些并无版权的谎话而已。 女人善变,多少总有些哈姆雷特式,拿不定主意;问题大者如离婚结婚,问题小者如换衣换鞋,都往往在心中经过一议二议三议,决议之后再复议,复议之后再否决,女人决定一件事之后,还能随时做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做出那与决定完全相反的事,使人无法追随。因为变得急速,所以容易给人以“脆弱”的印象。莎士比亚有一名句:“‘脆弱’呀,你的名字叫做‘女人’!”但这脆弱,并不永远使女人吃亏。越是柔韧的东西越不易摧折。女人不仅在决断上善变,即便是一个小小的别针,位置也常变,午前在领扣上,午后就许移到了头发上。三张沙发,能摆出若干阵势;几根头发,能梳出无数花头。讲到服装,其变化之多,常达到荒谬的程度。外国女人的帽子,可以是一根鸡毛,可以是半只铁锅,或是一个畚箕。中国女人的袍子,变化也就够多,领子高的时候可以使她像一只长颈鹿,袖子短的时候恨不得使两腋生风,至于钮扣盘花,滚边镶绣,则更加是变幻莫测。“上帝给她一张脸,她能另造一张出来”。“女人是水做的”,是活水,不是止水。
  女人善哭。从一方面看,哭常是女人的武器,很少人能抵抗她这泪的洗礼。俗语说:“一哭二睡三上吊”,这一哭,确实其势难当。但从另一方面看,哭也常是女人的内心的“安全瓣”。女人的忍耐的力量是伟大的,她为了男人,为了小孩,能忍受难堪的委曲。女人对于自己的享受方面,总是属于“斯多亚派”的居多。男人不在家时,她能立刻变成为素食主义者,火炉里能爬出老鼠,开电灯怕费电,再关上又怕费开关。平素既已极端刻苦,一旦精神上再受刺激,便忍无可忍,一腔悲怨天然的化做一把把的鼻涕眼泪,从“安全瓣”中汩汩而出,腾出空虚的心房,再来接受更多的委曲。女人很少破口骂人(骂街便成泼妇,其实甚少),很少揎袖挥拳,但泪腺就比较发达。善哭的也就常常善笑,迷迷的笑,吃吃的笑,格格的笑,哈哈的笑,笑是常驻在女人脸上的,这笑脸常常成为最有效的护照。女人最像小孩,她能为了一个滑稽的姿态而笑得前仰后合,肚皮痛,淌眼泪,以至于翻筋斗!哀与乐都像是常川有备,一触即发。 女人的嘴,大概是用在说话方面的时候多,女孩子从小就往往口齿伶俐,就是学外国语也容易琅琅上口,不像嘴里含着一个大舌头。等到长大之后,三五成群,说长道短,声音脆,嗓门高,如蝉噪,如蛙鸣,真当得好几部鼓吹!等到年事再长,万一堕入“长舌”型,则东家长,西家短,飞短流长,搬弄多少是非,惹出无数口舌;万一“喷壶嘴”型,则琐碎繁杂,絮聒唠叨,一件事要说多少回,一句话要说多少遍,如喷壶下注,万流齐发,当者披靡,不可向迩!一个人给他的妻子买一件皮大衣,朋友问他“你是为使她舒适吗?”那人回答说:“不是,为使她少说些话!”
  女人胆小。看见一只老鼠而当场昏厥,在外国不算是奇闻。中国女人胆小不至如此,但是一声霹雳使得她拉紧两个老妈子的手而战栗不止,倒是确有其事。这并不是做作,并不是故意在男人面前做态,使他有机会挺起胸脯说:“不要怕有我在!”她是真怕。在黑暗中或荒僻处,没有人,她怕;万一有人她更怕!屠牛宰羊,固然不是女人的事,杀鸡宰鱼,也不是不费手脚。胆小的缘故,大概主要的是体力不济。女人的体温似乎较低一些,有许多女人怕发胖而食无求饱,营养不足,再加上怕臃肿而衣裳单薄,到冬天瑟瑟打战,袜薄如蝉翼,把小腿冻得成“浆米藕”色,两只脚放在被里一夜也暖不过来,双手捧热水袋,从八月捧起,捧到明年五月,还不忍释手。抵抗饥寒之不暇,焉能望其胆大。
  女人的聪明,有许多不可及处,一根棉线,一下子就能穿入针孔,然后一下子就能在线的尽头处打上一个结子,然后扯直了线在牙齿上砰砰两声,针尖在头发上擦抹两下,便能开始解决许多在人生中并不算小的苦恼,例如缝上衬衣的扣子,补上袜子的破洞之类。至于几根蔑棍,一上一下的编出多少样物事,更是令人叫绝。有学问的女人,创辟“沙龙”,对任何问题能继续谈论至半小时以上,不但不令人入睡,而且令人疑心她是内行。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1
爸爸的手提箱



帕慕克



  父亲在去世的两年前给了我一个小手提箱,里面装的是他的作品,手稿和笔记。他装作以前那样轻松玩笑地要我在他走后再看,这个“走”当然是说的是他死了以后。
  他说:“翻翻就行了。看看有没有对你有用的东西。或许在我走后你可以挑选一些发表。”
  说这话时是在我的书房里。在四面全是书的墙的包围之中,父亲想找个地方放下箱子。他左右徘徊,就仿佛一个想把自己身上的痛苦的负担赶紧卸下去的人。最后,他悄悄地把它放在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那真是个有点尴尬却又难忘的时刻。但随后我们就恢复了常态。平常的轻松,俏皮和嘲讽性情立刻显现出来。我们照例聊了些家长里短,土耳其的政坛丑闻,还有父亲一直没有起色的商业投资,说这些时我们一点都不伤心。
  父亲走后,我围着那个箱子转了几天,却碰都没有碰一下。这个小小的黑皮箱子我太熟悉了。父亲旅行的时候总是带着它。有时上班也用它来装文件。我还记得小时候父亲出差一回来,我就会打开箱子,把里面的东西都翻出来检查一番,感受一下古龙水和异域的情调。这个箱子就像是一个老朋友,承载我的童年及过去的记忆。可现在我却不能碰它一下,为什么?当然是因为其中的沉重的内涵。
  现在就来说说这沉重的内涵。这是一个人把自己关在一个房间里面,坐在桌子面前,完全把自己投入到自己的思想表达中——这正是文学的意义。
  我摩挲着父亲的箱子,还是不敢打开它,可我却非常了解那些笔记本上记的是什么。我曾经见过父亲往它们上面写东西。这也不是我第一次见到箱子里的东西了。四十年代的时候,父亲有一个很的图书室。他也曾想当一名伊斯兰诗人,还把瓦雷里的诗译成了土耳其语呢。但他不想过那种在一个穷地方写几首没人看的诗的生活。父亲的父亲——我的祖父——是一个有钱的商人;父亲小时和年轻时过得都是很富足,所以他也没打算要为了文学,为了写作忍受贫穷。他喜欢生活中精致的东西——对此我也深表理解。
  当然,让我无法打开父亲箱子的第一条就是我害怕我会看到我不愿意看到的东西。父亲就是知道这一点才装作不把它当回事的样子。作为一个写了25年书的人,这一情景实在让我痛心。但我对于父亲没能认真投身文学事业不是生气……我真正的担心是发现父亲是个优秀作家的可能。这正是我不敢开父亲的箱子所担心的。更糟的是我都不敢公开的承认这一点。因为如果从父亲的箱子里拿出来的真是伟大的文学作品,我就必须面对父亲身体里面存在着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个人。这个可能性太可怕了。因为即便是一把年纪了,我也只希望我父亲就是我父亲而不是一个作家什么的。
  作家是一种能够耐心地花费多年时间去发现一个内在自我和造就了他的世界的人。当我谈到写作时,我脑子里想到的不是小说,诗歌或是文学传统,而是一个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单独面对自己的内心的人;在自己的内心深处,他用言语建造了一个新的世界。这个男人或是女人,可能用的是打字机,也有可能利用电脑的先进技术,或者只是拿笔在纸上写。他写作的时候可能喝茶,喝咖啡,抽烟,还时不时会站起来,望着窗外在大街上嬉戏的儿童,如果幸运的话,可能还能看到绿树或是风景;也许他只能面对一堵灰墙。他可以像我一样,写诗,写戏剧,写小说。同样都是坐在桌子后面,努力的思考,结果却大不一样。写作就是将他内在的凝视集中到文字上、研究在他回归自我的内心后,依然人来人往的外部世界。他这样做时还得从容、执着、兴趣盎然。我坐在桌前,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不断用文字填满空白的稿纸,我感觉自己是在创建一个全新的世界,就像是在自己内心加入了许多人的性情。同样地,一个人也可以一块石头一块石头地建起一座大桥或是大厦,我们作家用的材料就是文字。我们把它们放在手中掂量着,揣摸着他们相互之间的衔接关系,有时需要后退到远处瞧瞧,有时需要用手指和笔尖细细摩挲,衡量再三,东移西凑,在时光流逝中创造出新的世界。
  作家的秘诀不在于灵感——因为谁也不知道它来自哪里——而是靠固执,耐心。有一句老话——就是用根针挖井——我觉得就说出了作家的概念。在那些老故事中,我最喜欢Ferhat的那份决心,他可以愚公移山似的追求爱情——我非常理解他。在我的小说《我的名字叫红》中,当我写到那个老波斯画家以一种不变的热情长年画着一模一样的马,一笔一画都能倒背如流,闭着眼睛也能画出那些漂亮的骏马。我知道我在谈论写作的职业化,和我自己的生活。如果一个作家讲的是自己的故事——要慢慢的讲,要当它是别人的故事来讲——假如他感觉到这些故事在他心里已经成熟,他就该坐下来,把自己完全交付这一艺术——它已经被赋予了期待。灵感天使(通常经常光顾一些人而对另一些人却不大理睬)喜欢有期待,有信心的人。而正是在一个作者感到最孤独,对自己的努力,梦想及作品的价值最困惑的时候——这时他会认为自己的故事仅仅是自己的故事——天使就是选择在这个时刻给他以故事,图像和梦来帮他描绘出他想象中的世界。回头想想那些我为之奋斗一生的书,我自己都对那些时刻感到惊讶。那些让我如此痴迷沉醉的句子,仿佛根本不是来自我自己的想象,而是冥冥之中的慷慨礼物。
    我害怕打开父亲的箱子,看到他的笔记本还因为我知道他忍受不了我在创作过程中经历的艰辛。他不喜欢孤独,而喜欢朋友、人群、沙龙、玩笑和伙伴。可后来我的想法又改变了。这些想法,这些所谓放弃和忍耐才能实现写作梦想的说法,其实是我在自己的写作生活和经历中养成的偏见。不是也有无数才华横溢的作家是在人群中,在家庭生活里,在朋友的陪伴和愉快的闲聊中创作的吗?还有,父亲还在我小时候也曾厌倦了家庭生活的单调,离开我们去了巴黎。在那儿——和许多有名的作家一样——他一个人呆在旅馆的房间里,看自己的笔记。我也知道,那就是现在躺在箱子里的这些笔记。因为在把箱子给我之前的几年间,他陆续地告诉我他那一段时期的生活。他甚至还告诉我我孩提时的种种往事,但却绝口不提他的致命弱点,他的作家梦,还有他在旅馆时的身份等烦人问题。他只是大谈他在在大街上碰过几次萨特,看过些什么书和电影,说起来眉飞色舞,一脸虔诚,就像宣布什么重大新闻似的。我成了作家之后,我一直认为这要部分归功于我有一个大侃世界知名作家远胜于政坛高官和宗教领袖的父亲。所以我必须在这种背景下来读父亲的笔记,同时牢记对他的图书室对我的巨大裨益。我要记着父亲和我们一起生活的时候,和我一样就喜欢一个人看书,思考——而并未过多地注意自己的写作水平。
  可当我如此热切地注视着这个父亲留给我的箱子时,我还是感觉到我做不到。父亲有时会从一摞书前面的长沙发里站起来,放下手上的书或杂志,恍然若梦,长时间的沉静在自己的思绪中。每当我看到他脸上一幅与我们开玩笑,找乐子和耍贫嘴大不一样的神情时——也就是他开始内省的迹象——我(尤其是在小时候)就会不安地猜想他又不满意了。如今,许多年过去了,我体会到这种不满其实是成为一个作家的特性。要当一个作家,光有耐心和辛劳是不够的。首先要从人群、同伴、家常琐事,日常生活中逃离出来,然后把自己关在一个房间里。我们乞求耐心和希望,以在笔下创造一个深刻的世界。但这种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的冲动正是推动我们作为的动力。蒙田——一个为内心愉悦而读书,一个只聆听自己的心声而抗拒他人的嘈杂的人,一个和自己的书的对话发展自己的思想以及自己的世界的人——当仁不让地可作为早期现代文学独立作家的先驱。蒙田是父亲经常反复咀嚼的一个作家,也是他一直向我推荐的作家。我喜欢把自己看成是一个作家传统中的一位成员,不管他们是谁,来自世界的那个角落,他们都一无例外的与世隔绝,把自己关起来只跟书呆在一起。真正的文学始于一个把自己和书关起来的人。
  一旦把自己关起来,我们很快就发现这其实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孤独。我们有前人的话语为伴。它们在别人的故事里,在别人的书中,我们把它们称作传统。我认为文学是人类在认识自我的追寻中最有价值的宝藏。各种各样的社会,部落,人群变得越来越智慧,丰富,先进,就是因为他们重视自己作家们的话,而且,我们都知道焚书坑儒就意味着黑暗无知的到来。但文学从来都不仅是一个民族的事,那个把自己关起来的作者首先是进入自己意志的旅程,积年之后,就会发现文学的永恒规则;这时他就需要把自己的故事当作他人的故事来讲和把他人的故事说成自己的故事的艺术才能,因为文学就是这样的。但前提是我们通揽别人的故事和书籍。
  父亲有一个很好的图书室——总共有1500册藏书——对一个作家来说也足够了。22岁时,我虽然还没读完这些书,可我却对他们却了如指掌——我知道哪本很重要,我知道哪本不重要却容易读,哪本是经典名著,哪本是任何教育都缺少不了的,哪本看完就忘却不乏一些当地历史有趣掌故,以及父亲对哪个法国作家评价甚高。有时,我会远远地注视着这个图书室,想象有一天,在另一个房子里,我能建起自己的图书室,一个更好的图书室——给自己建一个世界。从远处看父亲的图书室,在我看来就是一个真实世界的一个小缩影。是一个从伊斯坦布尔我们自己的角落看过去的世界。这个图书室在这方面尤其明显。父亲的图书主要来自一次又一次到巴黎和美国的旅行,也有从专卖四五十年代外版书的商店和伊斯坦布尔大大小小的书商里淘来的,那些书商我也认识。而我的世界是国内的——民族的——和西方的混合物。七十年代时,我也曾雄心万丈地要打造一个自己的图书室。那时我还没决心成为一个作家——正如我在《伊斯坦布尔》提到过的,那时我意识到自己根本成不了一个画家,但我也不知道我该走哪条路。在我的内心有一股强烈的好奇心,一种有着强烈希望的欲望促使我去阅读和学习。同是我也觉得生活中好像缺了点什么,好像我没法过的跟别人一样的生活。这种感觉部分跟我看着父亲的图书室是的感觉有联系——生活得距离事务中心很遥远,因为那时我们住在伊斯坦布尔的人都觉得有一种住在乡下的感觉。我的焦虑和些许的失落感还有另一个原因,因为十分清楚自己生活在一个对艺术家丝毫不感兴趣的国家——不论是画家还是作家——这就令他们绝望了。七十年代时,我拿着父亲给我的钱在从伊斯坦布尔的旧书商那里贪婪地购买那些褪色的,灰头土脸的卷角旧书。那些旧书店的可怜情形就像那些书一样深深的打动了我——穷困潦倒的书商们的毫无生气,凌乱不堪。他们在路边,在清真寺的院子里,在歙簌掉土的墙脚下随便摊开自己的家什。
  至于我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在生活中和在文学上一样,我的基本感觉就是“远离中心”。在这个世界的中心,有一种比我们自己的生活要更丰富,更激动人心的生活,在伊斯坦布尔,在土耳其,到处都有,可我不在其中。今天,我想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会和我有同感。同样的,世界文学,也有它的中心,离我也很遥远。其实我脑子里想的是西方而不是世界文学,我们土耳其人不在其中。我父亲的图书室就是一个很好的明证。在图书室的一端,是伊斯坦布尔的书——我们的文学,我们本地的世界,有着无数亲切的细节——而在另一端,是个外来者,西方或是世界文学,一个截然不同的,让我们又痛又爱的世界。阅读、写作,就像是离开一个世界到另一个不同的、奇怪的和令人惊异的世界中去找寻安慰。我感觉父亲就是靠读这些小说来逃往西方世界——就像后来我做的一样。或者,在我看来,那时的书就是我们捡起来逃避我们自己的文化的工具,因为我们对自己的文化感到如此的失落。为了充实自己的笔记,父亲赶到巴黎,把自己关起来,然后又带着手稿回土耳其。我看着父亲的箱子,这就是让我坐立不安的源头。在一个房间里写作25年之后,我成了土耳其的作家,当看到父亲把自己的想法紧紧地锁在了箱子里,就像写作是一项秘密工作,要远离社会、国家,和人们的视线。这让我羞愧。这可能是我对父亲不能像我一样认真对待文学而倍感气愤的原因吧。
  事实上我就是因为父亲没选择和我一样的生活生气。可他从未和自己的生活过不去,他一辈子都快乐地和朋友亲人在一起。但我自己又有点知道我与其说是“生气”不如说是“妒忌”,后者要准确得多了,而这一点又让我尤其不安。每逢想到这点,我就会轻蔑,恼怒地大声问自己:“幸福是什么?”幸福是孤独的关在暗无天日的房间里吗?或者是与芸芸众生一起,过着或装出过着舒适生活的样子?还是不管幸福与否,都和周围的人事和谐一致,享受生活的同时悄悄地写下来?这些问题实在是太让人烦恼了。谁说幸福是衡量生活的唯一标准的?大众,报纸,每个人都把幸福当作评判生活的重要尺度。这事本身是不是说明其反面也很值得探寻一番?毕竟,父亲也曾多次从家里逃跑——我又能说我对他有多少了解,我对他的焦虑又有多少理解呢?
  我第一次打开父亲的箱子时就是受这种情绪影响的。父亲生活中是不是有什么我毫不知情的秘密或是不幸而他只能默默忍受,倾泻在纸上?一打开箱子,旅行的气息就扑面而来。我认出了其中的几本笔记,父亲多年前曾给我看过,但我却从没仔细读过。我现在拿在手里大多数笔记是我们还年轻时父亲到巴黎去做的。我就想读我所崇拜的作家的手记一样急切地想要了解父亲在我那个年级的时候都想了些什么,写了些什么。不久我就意识到不是那么回事。最让我不舒服的是我在笔记中时不时能读到作家的腔调。我知道那不是父亲的声音。一点都不真实,至少不属于我认识的我的父亲的声音。在对父亲写作时可能不是他自己的担心之下,还有更深的担忧:害怕内心深处的自己也不真实,害怕在父亲的作品里找不到什么好东西。这又增加了我对父亲受太多作家的影响的忧虑。我年青的时候也为此深受折磨,几乎陷入绝境,差点就放弃我的本性,我的写作欲望,我对生活拷问的习惯。在我当作家的前十年里,我对此倍感焦虑,尽管后来有所摆脱,我还是会担心某天我还得承认自己的失败——就像我在绘画上的努力一样——最终屈服于这种烦躁,放弃小说的创作。
  我曾经提到过我关上父亲的箱子时产生的两种情绪: 在外省的被放逐感觉和我自己缺乏真实性的感觉。这当然不是我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多年来他们就一直在我的阅读、写作当中存在着,我也就一直在研究,发现甚至深化这些各式各样的、出人意料的,既让人精神崩溃也让人情绪高涨的情感和色彩。我的灵魂是早已被混乱,敏感和来自生活中和书本里的稍纵即逝的痛苦所困扰,这些大多来自年轻时的体会。只有当我写书的时候才对真实性的问题(比如《我的名字是红》和《黑书》)和边缘性的生活(比如《雪》和《伊斯坦布尔》)有了更全面的理解。对我来说,做一名作家就是去挖自己内心深处的隐秘伤疤,他们是如此的隐秘,有时甚至我们自己都不知道他们的存在,还要不辞辛苦地去研究、了解、揭示它们,真正的去拥有这些伤和痛,把他们变成我们的精神和作品中的看得见的部分。
    作家谈论的是大家都知道但却不知道自己知道的事。他要去探讨它们,关注他们的成长,这是一件令人愉快的工作;读者们看到的是一个既熟悉而又不可思议的世界。当一个作家经年累月地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磨练自己的技艺的时候——他是在创造一个世界——如果他是从揭开自己的秘密伤口开始的话,不管他是否意识到了,他都是对人性赋予了最大的信任。我的信心就来自一个信念即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他们也有着和我一样的伤痛的——因而他们会理解我。真正的文学都来自于那份充满童真和希望的信心,就是所有的人都是相像的。但一个作家闭门数十载,就是在用这种姿态宣示一个基本的人性,揭示一个没有中心的世界。
  但是从我父亲的箱子和伊斯坦布尔人苍白的生活可以看出,这个世界的确有一个中心,而且离我们很遥远。在我的书中,我曾详细描述这个事实是如何激起过契诃夫式的边缘感受,以及他是怎么从另外一方面引起了我自己的真实性的怀疑。根据经验我知道这个星球上的大部分人都有这种情绪,相对于我,有些人可能还遭受着更为深刻的物质匮乏,没有安全感和堕落感折磨。人类面临的重大难题还是土地缺乏,无家可归和饥饿……但今天的电视和报纸可以比文学更为迅速简洁的报道这些基本问题。而文学最迫切的任务是要讲述并研究人类的基本恐惧:被遗弃在外的恐惧,碌碌无为的恐惧,以及由这些恐惧而衍生的人生毫无价值的恐惧;集体性的耻辱,挫折,渺小,痛苦,敏感和臆想的侮辱、还有民族主义者的煽动和对即将到来的通货膨胀的担心……不论何时我面对这些伤感,烦恼,通常以夸张的语言表达出来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们触及了我内心深处的黑暗。我们曾看过西方社会以外的民族,社会,和国家——我很容易认同他们——常常因为被恐惧折磨得犯一些愚蠢的错误,仅仅是因为害怕受到羞辱和敏感。我也知道西方——我也同样容易认同的一个世界——一些国家和民族对自己的财富,对他们把我们带进了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现代主义有着不一般的自豪,但他们时不时的也由于自我满足干出一些同样愚蠢的事来。
  这就意味着我父亲不是唯一把一个有中心的世界看得太重的人。而那促使我们闭门数十年写作的是一个相反的信念;那信念是相信有一天我们的文字会被读到而且被理解,因为世界上的人都是相似的。可从我父亲及我自己的作品来看,似乎是有点过于乐观了,因为里面充满了对被挤在边缘,排斥在世界外围的怒气留下的伤痕。陀思妥耶夫斯基一生对西方爱恨交织——现在我也许多方面体会到了。但如果说我认识到了一个基本的真理的话,如果我要为这一乐观主义辩解的话,就是因为我和这位伟大的作家一起经历了对西方的爱恨情仇,一起关注了他在另一方向上建立的另一个世界。
  所有献身这一任务的作家都明白这样一个现实:不论远来的目的是什么,我们历经数十载满环希望创建的一个世界最终将转移到另一个完全不同的地方去。他将把我们带到一个远离那张我们带着伤感和怒气工作的桌子,到伤感和怒气的另一面,另一个世界。我父亲可能还没到那里吗?就像一块正在形成的大陆,慢慢的从五彩缤纷的薄雾中升起,就像经过长途的海上旅程,终于见到了小岛,这个新世界一直在迷惑着我们。我们就像当年西方的旅行者飘洋过海寻找伊斯坦布尔一样,被雾霭魅惑了。在这个以希望和好奇开始的旅程结束时,一座满是清真寺和尖塔,密密匝匝布满屋舍,街道,山峦,桥梁,斜坡的完整的城市展现在你的面前了。看到它,我们都希望走进去,藏身其中,就像我们读一本书那样。因为感到土气,被排斥,气愤,或是极端孤独,我们坐下来看书,却发现了一个超越这些伤感情绪的全新世界。
  我现在的感受和我孩童和青年时期正好相反:对我来说世界的中心就是伊斯坦布尔。这不仅是因为我一辈子都生活在此,而且因为过去33年里,我一直在讲述它的街道,桥梁,居民,购,房舍,清真寺,喷泉,传奇英雄,商店,名人,污点,它的日日夜夜,我把它变成了自己的一部分,完全接纳了它。当我亲手建成这个世界时,目标就达到了。这个世界存在我的脑海中,它比那个我所生活的世界还要真实。这是因为,在我的世界中,所有的人和物还有建筑都开始相互交流,以一种我不曾预料的方式互动起来,就像是它们不适依赖于我的想象和书,而是独立存在一样。
  看着那箱子,我觉得父亲在他写作的那些年里可能也发现了这些乐趣:我不应该对他预先判断。我很感激他。不管怎么说,他从来不是一个呼来喝去,惩罚不分的平庸父亲,而是一个让我自由选择,对我表示最大限度的尊敬的父亲。我常想,要是我当初偶尔能对父亲谈谈我的想象该多好啊,不管是放肆的还是幼稚的。因为跟我其他朋友的童年不一样,我从来没怕过我的父亲,我有时还认为我之所以能成为一名作家就是因为我父亲当初就想当作家。我必须要一颗容忍心来阅读它——看看他在旅馆房间里究竟写了些什么。
  正是带着这种希望,我又走到了那个箱子跟前。它还静静地立在父亲放置的地方。我全神贯注地通读了几本手稿和笔记。我父亲写了些什么呢?我记得有一些是巴黎旅馆窗外的景致,几首诗,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分析等等……我写作的时候就像一个出了车祸的人拼命要回忆起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却又害怕会记起太多的可怕场景。在孩提的时,我父母一到吵架的边缘——就是他们相互不说话的时候——爸爸就会打开收音机来调节一下情绪,而音乐就会帮助我们很快地忘掉不愉快。
  现在让我来说几句像音乐一样能调节情绪的好话吧。你知道,我们作家问得最多的一个问题也是最喜欢的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写作?我写作是因为内心的冲动,也因为我不能像别人一样做好其他的工作,还因为我想读到像自己一样的人写的书。我写作是因为生所有的人的气,每一个人。我写作是因为我喜欢整天地坐在桌子前面子写东西。我写作是因为只有改变真实的生活来分享经验。我写作是因为我想让其他的人,世界上所有的人都了解到我们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过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我们还将继续生活下去。我写作是因为我喜欢纸张、钢笔和墨水的芬芳。我写作是因为相对其他东西,我更信仰文学,信仰小说艺术。我写作是因为是一种习惯和热情。我写作是因为我害怕被遗忘。我写作是因为我喜欢写作带来的荣耀和乐趣。我写作是因为我享受孤独。也可能我写作是因为我希望你们能理解我为什么对你们这么的愤怒,对每一个人都这么的愤怒。我写作是因为我喜欢别人读我的故事。我写作是因为我曾经写过一部小说,一篇文章,某一页的开头,我想把它写完。我写作是因为每个人都希望我写下去。我写作是因为我有一个孩子般的执著:要有一个不朽的图书室,书架上还要有自己的书。我写作是因为把生活中的美和丰富转变成文字是一项激动人心的工作。我写作不仅仅是要讲述一个故事,而是要创造一个故事。我写作是因为我希望能逃脱那不祥的预兆,就像在梦里一样我有个地方要去却总也到不了。我写作是因为我从来没让自己快乐过,写作能让我快乐。
  在把箱子留在我办公室后一个星期,父亲又来看过我一次;一如既往,他给我买了巧克力(他忘了我都48岁了)。也一如既往,我们聊了些生活,政治和家庭琐事。后来他终于看到他放的箱子被我移动过了。我们就互相看了看,陷入了尴尬的沉默。我没说我打开了箱子,看了里面的内容,相反,我只是把视线移开了。他立刻明白了。就像我明白他明白了一样。就像他明白我明白他明白了一样。但所有的明白就在几秒钟之内明白了。因为父亲是一个快乐,懒散但却对自己有信心的人;他只是照例冲我笑了笑。当他离开时,没忘记把他作为父亲该说的赞扬鼓励之词又重复了一遍。
   我也同往日一样,注视着他离开,无比羡慕他的快乐,无忧无虑和处世不惊的脾气。我也记得那天我心里有一小会儿的窃喜让我感到羞耻。那是由我感觉到我可能生活上可能过得不如他舒适的念头引起的。可能我不如他过得快乐,自由自在,但我献身于写作了——你明白……我为自己对父亲有这样的想法感到羞愧。在所有的人中,父亲从来没让我痛苦过——他完全让我自由发展。这些都让我们想到写作和文学是和生活中中心的缺失,和我们的幸福与负疚相联系的。
  我的故事同时也相应地提醒我那天还有一件事让我更加内疚。在父亲把箱交给我的二十三年前,在我决心放弃一切把自己关起来去当一名小说家四年之后,就是我22岁时,我完成了第一步小说《杰夫德贝伊与其子》。我用颤抖的手将打印稿拿给父亲看,想听一点他的意见。这并不仅是因为我相信以他的品位和智慧,或是他的意见对我来说非常重要,还因为他不像母亲那样,反对我成为一个作家。在这点上,父亲远比我们有远见多了。我迫不及待的等着他的消息。两个星期之后他来了,我跑过去把门打开。父亲没有说任何话,只是张开手臂给了我一个拥抱,用这种方式告诉我他非常非常喜欢这部作品。有一会儿,我俩陷入了那种由于异常激动带来的无言沉默。后来,等我们平静下来开始说话,他用了一种夸张的语言对我和我的处女作表达了他的强烈信心:他告诉我说总有一天我会赢得像站在这里接受这个奖项这样的无限快乐。
  他说这话不是因为想用好听的来安慰我,或是把这个奖项作为目标来刺激我;他像所有的土耳其父亲那样给自己的儿子以支持,并鼓励我说:“总有一天,你会获得荣誉并成为帕夏!”许多年来,无论何时,他看到我都以同样的话语鼓励我。
  我父亲在2002年12月去世了。
  今天,我站在这里,站在给予我这无尚光荣的奖项的瑞典文学院的同事们和尊敬的来宾们面前,我深切地希望此刻他就在我们中间。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1
故乡的山梨



李辉英



  一个人谁没有一个故乡呢。对于故乡的留恋,或是说一些回忆,恐怕也全是人人少不下的。
  故乡使你留恋的地方太多了,一座山,一丛林,一条小溪,甚而是一些荒坟,都会给你留下清切的影子:故乡使你回忆的事物也太多了,某个乡绅怎样抽大烟,迈方步,或是团总讨小老婆的故事,还有张家长李家短妇人家往还的言谈,以及少妇思奔,大姑娘突起大肚皮,疯狗咬了善人一些碎事,也全是叫人偶一回忆起来就象些活动影片似地给你轮演一回。说到故乡的特产,那就更叫你关怀了,愈是久离故乡的人,愈是关心不忘故乡的特产,有时管叫你渴想得口水直流,为了思念特产得不到手的原故。
  但这种特产,却并非都是名贵的东西,即以食品一类来说,肉包子也许就是特产之一,五香豆腐干也可以算是故乡的一种特产,此种食品,全在于地方风味的宝贵,而且更可以进而以某种特产物品或食品传名外方,叫别人一听到某种物品时,不自觉地就会联想起那出产物品的地方来,譬如南翔的包子,南京鸭肾,福建肉松,莱阳梨等全是。
  说到梨,故乡也出产一种梨,因为不是种在人家园子里面自己生长在山上的。所以叫作山梨。这些山梨虽然并不出名,外人很少知的,在当地却是家喻户晓的了。由于这种山梨的生长,很可以推想到故乡偏僻落后的社会情形来,若在繁华的省份,人烟稠密的地方,那是无论如何不会让这些山梨自由生长的,大概不等结到七成熟时,早被别人打光了。留待成熟后再摘下来吃的事情,怕是不会有的。
  说起故乡的山梨并不象一般梨子那样甜蜜可口,皮嫩如膏,反之,它倒是一身酸味,皮厚得象一层老布,你们也许很以为怪了,这样的山梨,有什么值得不忘的呢。不,我觉得故乡的山梨特别叫我不忘的地方就是它的酸和粗厚的皮!因为它是和一般梨子迥乎不同的。如果让植物学家来解释的话,山梨的酸味和粗厚的外皮,正可以说是为保护自己的身体安全才长着的,因为山丛之中,杂虫甚多,如果它生得又嫩又甜,怕不待成熟早让虫子们蛆光了。果然,山梨里面很少有生虫子的。
  山梨的外皮虽然粗糙异常,但它的内中肉酿却又嫩又甜,比起本地生梨和天津鸭梨要细致多,而且又富有水分,剥了皮,一口就全吃净吮干了。
  山梨的酸味是特别值人不忘的,正象你吃了它的酸味后一样,口中久久不散,而留在你的记忆里的酸味尤其是难得的。普通一般人对于甜的感觉得之容易。忘之更快,不比酸的味道,虽不能使人愉快,却足可叫人轻易忘记不掉。在事务方面,我觉得也是这样,得意的事情容易忘记,酸辛的事情倒是时常留在头脑之中不能忘去。
  我爱故乡的山梨,特别爱吃它的酸味,因为我每每从它的酸味中,来比拟自身寒酸的境遇;是的,我的生活永远是在酸味中过着的,我没有过一日属于甜味的生活!也许,我此后的日子还是要在酸味中过着的呢。所以,对于故乡的山梨就因此更给我不能忘记的深深的印象了。
  故乡的山梨又是上市的时候了,村妇们定又一群一群的提着筐,肩着担子,还有背着口袋的,到人家里去作交易。她们不要钱。只是换些得用的东西。象棉花,布头,绒线一类的物品。这种交易倒很上古时代“日中市”的“以己之有,易己之无”的情形有些相象,不同的就是没有固定的交易时间罢了。我爱故乡的山梨,但我更忘不掉比山梨还要酸上万倍的故乡人们诉苦无处的非人生活。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2

体验生活



王小波



    我靠写作为生。有人对我说:像你这样写是不行的啊,你没有生活!起初,我以为他想说我是个死人,感到很气愤。忽而想到,“生活”两字还有另一种用法。有些作家常到边远艰苦的地方去住上一段,这种出行被叫做“体验生活”——从字面上看,好像是死人在诈尸,实际上不是的。这是为了对艰苦的生活有点了解,写出更好的作品,这是很好的做法。人家说的生活,是后面一种用法,不是说我要死,想到了这一点,我又回嗔作喜。我虽在贫困地区插过队,但不认为体验得够了。我还差得很远,还需要进一步的体验。但我总觉得,这叫做“体验艰苦生活”比较好。省略了中间两个字,就隐含着这样的意思:生活就是要经常吃点苦头——有专门从负面理解生活的嫌疑。和我同龄的人都有过忆苦思甜的经历:听忆苦报告、吃忆苦饭,等等。这件事和体验生活不是一回事,但意思有点相近。众所周知,旧社会穷人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吃糠咽菜——菜不是蔬菜,而是野菜。所谓忆苦饭,就是旧社会穷人饭食的模仿品。
  我要说的忆苦饭是在云南插队时吃到的——为了配合某种形势,各队起码要吃一顿忆苦饭,上面就是这样布置的。我当时是个病号,不下大田,在后勤做事,归司务长领导,参加了做这顿饭。当然,我只是下手。真正的大厨是我们的司务长。这位大叔朴实木讷,自从他当司务长,我们队里的伙食就变得糟得很,每顿都吃烂菜叶——因为他说,这些菜太老,不吃就要坏了。菜园子总有点垂垂老矣的菜,吃掉旧的,新的又老了,所以永远也吃不到嫩菜。我以为他炮制忆苦饭肯定很在行,但他还去征求了一下群众意见,问大家在旧社会吃过些啥。有人说,吃过芭蕉树心,有人说,吃过芋头花、南瓜花。总的来说,都不是什么太难吃的东西,尤其是芋头花,那是一种极好的蔬菜,煮了以后香气扑鼻。我想有人可能吃过些更难吃的东西,但不敢告诉他。说实在的,把饭弄好吃的本领他没有,弄难吃的本领却是有的。再教教就更坏了。就说芭蕉树心吧,本该剥出中间白色细细一段,但他叫我砍了一棵芭蕉树来,斩碎了整个煮进了锅里。那锅水马上变得黄里透绿,冒起泡来,像锅肥皂水,散发着令人恶心的苦味……
  我说过,这顿饭里该有点芋头花。但芋头不大爱开花,所以煮的是芋头秆,而且是刨了芋头剩下的老秆。可能这东西本来就麻,也可能是和芭蕉起了化学反应,总之,这东西下锅后,里面冒出一种很恶劣的麻味。大概你也猜出来了,我们没煮南瓜花,煮的是南瓜藤,这种东西斩碎后是些煮不烂的毛毛虫。最后该搁点糠进去,此时我和司务长起了严重的争执。我认为,稻谷的内膜才叫做糠。这种东西我们有,是喂猪的。至于稻谷的外壳,它不是糠,猪都不吃,只能烧掉。司务长倒不反对我的定义,但他说,反正是忆苦饭,这么讲究干什么,糠还要留着喂猪,所以往锅里倒了一筐碎稻壳。搅匀之后,真不知锅里是什么。做好了这锅东西,司务长高兴地吹起了口哨,但我的心情不大好。说实在的,我这辈子没怕过什么,那回也没有怕,只是心里有点慌。我喂过猪,知道拿这种东西去喂猪,所有的猪都会想要咬死我。猪是这样,人呢?
  后来的事情证明我是瞎操心。晚上吃忆苦饭,指导员带队,先唱“天上布满星”,然后开饭。有了这种气氛,同学们见了饭食没有活撕了我,只是有些愣头青对我怒目而视,时不常吼上一句:“你丫也吃!”结果我就吃了不少。第一口最难,吃上几口后满嘴都是麻的,也说不上有多难吃。只是那些碎稻壳像刀片一样,很难吞咽,吞多了嘴里就出了血。反正我已经抱定了必死的决心,自然没有闯不过去的关口。但别人却在偷偷地干呕。吃完以后,指导员做了总结,看样子他的情况不大好,所以也没多说。然后大家回去睡觉——但是事情当然还没完。大约是夜里十一点,我觉得肠胃搅痛,起床时,发现同屋几个人都在地上摸鞋。摸来摸去,谁也没有摸到,大家一起赤脚跑了出去,奔向厕所,在北回归线那皎洁的月色下,看到厕所门口排起了长队……
  有件事需要说明,有些不文明的人有放野尿的习惯,我们那里的人却没有。这是因为屎有做肥料的价值,不能随便扔掉。但是那一夜不同,因为厕所里没有空位,大量这种宝贵的资源被抛撒在厕所后的小河边。干完这件不登大雅之事,我们本来该回去睡觉,但是走不了几步又想回来,所以我们索性坐在了小桥上,聊着天,挨着蚊子咬,时不常地到草丛里去一趟。直到肚子完全出清。到了第二天,我们队的人脸色都有点绿,下巴有点尖,走路也有点打晃。像这个样子当然不能下地,只好放一天假。这个故事应该有个寓意,我还没想出来。反正我不觉得这是在受教育,只觉得是折腾人——虽然它也是一种生活。总的来说,人要想受罪,实在很容易,在家里也可以拿头往门框上碰。既然痛苦是这样简便易寻,所以似乎用不着特别去体验。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2
一个环保主义者的夏天







  夏天,空气会发生变化,我这里主要指的是空气的味道,而非温度。西瓜多,西瓜皮就多,西瓜皮的烂味就很严重;西瓜吃多了或水喝多了,排尿就快了,所以好多人忍不住要随地小便,尿味也很重。此外还有许多别的味道。
  今年夏天,作为环保主义者,我一直在研究这个问题,即“味觉污染”。此前,我知道有“噪音污染”和“视觉污染”,这是针对耳朵和眼睛来说的,可我们的脸上还有鼻子,对于鼻子,也该有一个名词,我想,“大气污染”针对的是呼吸系统,空气中有一点儿二氧化硫,鼻子闻不出来,有点儿尿,鼻子会难受,所以,为了表示对鼻子的尊重,我要提出“味觉污染”这个概念。
  味觉污染的“污染源”主要来自西瓜皮、尿、污水、雨水等,分别属于城市垃圾处理问题、社会公德问题、污水处理问题及城市排水设施问题,因此,要想消除“味觉污染”,也需要“综合治理”。
  结论虽然说起来简单,但我毕竟是跑了城里不少地方,像野狗一样到处闻了一遍之后才得来的。因此,我决定写一篇关于“味觉污染”的论文。
  写论文是一件麻烦事,因为家里总停电。邻居们都在使空调。使空调就要使用氟利昂,就会破坏臭氧层,所以,作为环保主义者,我没有装空调。环保主义者还不能浪费资源,所以我也不使电扇。
  不使空调不使电扇,家里就会变成蒸气浴室。蒸气浴室是蒸完了还要洗,可作为环保主义者,我还要节约用水,因为水资源的缺乏是全球性的问题,所以没事就洗澡比使电扇的错误要严重。
  然而,我还要每天洗澡一次,一次总是必要的。如果我不洗,身上会很脏,几天下来,会有难闻的味道,这样的话,一个研究“味觉污染”的环保主义者就变成了“味觉污染”的“污染源”之一。这可不行。



选自:《上半截与下半截——“生活圆桌”文选》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2
风筝



叶景贤



  在天高地阔的湛河岸边,凌空翱翔的风筝和看风筝的男女老少,成了此地诱人的风景。我曾见一个卖热玉米的农妇,路过湛河桥时,面对蓝天白云间色彩纷呈的风筝,身不由己地收住脚步,驻足仰望,久久不愿离去,竟将一篮子热玉米冷凉了。我还看到一双古稀夫妇,互助搀扶着,举步艰难地走了两公里长街专程来到桥上,伸出枯枝般的手;在头顶指划着,议论着,仰望着,那神态,那喜悦,很是动人。更多的少男少女,在这里松开了相抱相握的手臂,丢了爱,忘了情,双双引颈凝目,情系风筝,留连忘返。
  民间说,春天是阳气上升的季节,只有阳气上升,风筝才能够飞起来。我对此说确信无疑。然而,如今湛河桥上的风筝,使我眼界大开。这里一年四季,无论寒暑,只要有风,你就能看到天空飘飞的风筝。放风筝者,都是离退休人员。他们凭着自身的聪明和灵性,对风筝飞升与风力、风向的关系,有着切身体验和精当研究。据说,风筝的大小,尾巴的长短,牵线的粗细,都与风力有密切关系。于是,他们自己动手,巧手妙作,做出大小不一,形态各异,适宜于不同风力,不同天气的各种风筝。所以,在湛河桥上,不管风大风小,不管烈日当空或细雨蒙蒙,你总能看见比翼竞飞的风筝;你总能看到那鹤发童颜,不畏寒暑,不怕风雨的放风筝者的矫健身影。他们对风筝的痴迷,孩子一样废寝忘食。风筝唤回了这些老者天真的童年,火热的青春,使他们追寻高远,身心飞升,乐在天际。
  风筝何以有如此巨大的魅力,竟使老人们如此痴迷?竟将热恋中的男女,移情于它?竟将无数眼睛引向天空呢?我思索,大概世间一切生命,都希望长出翅膀,都希望升腾和飞翔吧,人类更是如此吧。天空的澄澈,天空的明净,天空的高远和深奥,还有那游移而变幻的云,自由的风……都是陆地罕有的珍奇,都是久居陆地,厌恶混浊和肮脏的人们,所渴望,所追求的。风筝又是最早唤起人类飞行天性的人造飞行物。于是,才有那忘情的凝视,才有那无累的翘首。我这才彻悟,为什么每个人的童年,几乎都有爬树、上房那种欲飞无奈的经历。我又想,风筝是春天的使者。人们看见天空飘飞的风筝,心中便升腾起一股盎然春意。有谁不追羡春的蓬勃和娇媚啊!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2
客有可人  



宗璞



  这天天气很好。我想在客厅摆些花。五月初,花不少,插两枝丁香或几朵月季就可以添许多生气。可是似乎到客人来了,花也没有插上。

  客人是英国人。一位是多丽斯·莱辛,根据报上的称呼,她是一位文豪。另一位玛格丽特·德拉布尔,则是著名作家。同来的还有德拉布尔的夫婿麦克尔·霍罗尔伊德,是传记文学作家。两位女作家的大名我当然知道,但没有读过她们的书。九年前访英时她们不在伦敦,未曾谋面。这次得知她们要来访我,心下是有几分诧异的。

  《中国大百科全书·外国文学卷》中有莱辛小传。她一九一九年生于英属伊朗,童年时全家迁到英属罗得西亚。一九四九年才返回伦敦定居。对于祖国来说,她是一个异乡人,一定是有很多不寻常的感受。卷中说,她写作题材广阔,富有社会意义。“西方有的评论家认为莱辛是当代英国最优秀的女作家,堪与简·奥斯丁和乔治·艾略特媲美”。她的作品有《青草在歌唱》、《天狼星的试验》、《优秀的恐怖分子》等数十种。在向百科全书讨教之余,我记起有人送过我一本莱辛的短篇小说集《习惯的爱》(抑或《爱的习惯》?)。为了领略文风,很想找来翻一翻,便是书籍一入风庐,向来难以寻觅。于是临时的佛脚也没有抱成。

  德拉布尔是一位女性文学的现实主义作家,著有《光辉的道路》、《自然的好奇》和《象牙之路》三部曲等书。由于文学上的成就,已被封为英国勋爵。她生于一九三九年,一家人都毕业于剑桥大学。我在伦敦时倒是见过她的姐姐安托尼亚·勃雅特,也是一位小说家。她们的妹妹海伦是艺术史家,弟弟理查德是一位法官。关于玛·德拉布尔的介绍,总是全家出动的。

  她们进了院门,从小径上走过来了。莱辛是一位瘦削的小老太太,满头银发。德拉布尔则较高大,看去不像年过半百。英语系教授陶洁陪同前来。她们刚刚在英语系会见学生,讲了英国文学情况。

  坐定后献茶。这时莱辛对我说:“我不喝印度红茶。”我一愣,顿时想起贾母不喝六安茶的声明。想来这是老年人的情性。当即回答说我这里没有印度红茶,我们喝的是北京花茶。“茶叶用茉莉花熏过的。”陶洁的英语极流利。

    茶过三巡,话也说了不少。她们所以来访,原来是因为读了我那篇小说《鲁鲁》(见于《1949-1989中国最佳短篇小说》)。这书是中国文学出版社编选出版的,前面有李子云序。全书无论从哪方面看都很好,子云的序也很精彩。最令我高兴的是《鲁鲁》的译文,除一些小地方不够准确(谁也难免)外,颇为传神。好几年前,澳大利亚一家出版社出版了一本中国女作家三人集《吹过草原的风》,内有《鲁鲁》,译文较为生硬。有的翻译更看不出原作面貌了。《最佳短篇小说》中《鲁鲁》的译者是克利斯朵夫·司密斯。

  她们说她们喜欢动物,也喜欢写动物的作品。奇怪的是她们没有读过屠格涅夫的《木木》。话题转到英国文学,说起哈代。莱辛说她喜欢哈代,最喜欢《无名的玖德》。我想我最喜欢的是《还乡》,其中有苔莎一心向往大城市的心态,现在若重读,定会有新的感受。

  她们去过了八达岭。莱辛说那一条路很像意大利(希望我没有记错)。她问我写不写长篇小说,我说写的。她说希望早读到,可得找个好翻译。她的小说《金色笔记》已译成中文,我没有勇气替她看看文笔如何,以前读书读稿一目数十行,随意间就完成,现在数行之后眼睛就发花,想看也看不见了。

  话题转向了德拉布尔。我说你们家很像勃朗特姊妹一家,三姊妹都写作,有一个兄弟。她笑起来,说:“大家都这么说。可是我们的弟弟比她们的强多了。”勃朗特家的男孩游手好闲,有人请客,常找他陪着说话,类似清客一流人物。说话间,德拉布尔送我一本图文并茂的书《作家的不列颠》,其中有许多作家故居和他们吟咏描写过的景物。莱辛也拿出书来,但并不送我,而是交给陶洁,赠英语系。当然这样读这书的人会多得多,是好办法。两个多月后,莱辛从伦敦寄了书来赠我,书名《伦敦观察》,是一本短篇小说集,内容多为自己成为祖国的异乡人这类感受,正是我关心的。

  霍罗尔伊德不只写传记,还做了许多组织工作。曾任英国作家协会主席、英国笔会中心主席。他话不多,显得很谦逊。在座的还有英语系教授陈瑞兰,她翻译了多篇安格斯·威尔逊的小说。客人们希望见她,可能也希望她多译些英国作品吧。

  过了几天,数理逻辑专家兼哲学家王浩教授偕夫人哈娜来访。王浩兄留了胡子,须发灰白,若在路上相遇,一定认不得了。他的成就是大家熟悉的,于此不多赘。他们从美国来参加北大校庆,特别是数学系系庆,后在勺园小住。哈娜是捷克人,思路活泼敏捷,说的英语很悦耳。我觉得她很可爱。她说她到北大来,只想见一个人,可惜见不到了。那就是我的父亲—冯友兰先生。人见不到,还可以看看三松,看看遗著,看看我。于是来到三松堂。哈娜说她最喜欢《中国哲学简史》这本书,我们马上互引为同调。我素以为《简史》是一本出神入化的书。写这书时,父亲已有哲学史方面的研究成绩,又创造了自己的哲学体系,两卷本《中国哲学史》和“贞元六书”俱已流传。《简史》将两方面成就融会贯通,深入浅出,内行不觉无味,外行不觉难懂。还有经过卜德教授润饰的英文,可谓清丽流畅。哈娜还喜爱文学,对莱辛、德拉布尔的作品都很熟悉。也说起勃朗特姊妹。人处五洲,肤色各异,可是谈起来都很了解。世界真像个大家庭。

  座间还有清华学长唐稚松。他一九四八年到香港,我父亲写信叫他回来,他就回来了。唐兄现任中科院学部委员,一项研究成果获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为国家人民作出了贡献。除是科学家外,他还是诗人,旧诗格调极高,有“志汇中西归大海,学兼文理求天籁”之句。一九五一年陈寅恪先生曾专函召他赴穗任唐诗助教,可见造诣。他因另有专长,未能前往。

  和王、唐两位谈话,每觉有新趣。他们都是“志汇中西”、“学兼文理”的人物。聚在一起,真是难得。遗憾的是,说的话我渐渐不懂了,虽用心听着,还如在五里雾中坐地。

  八月下旬,美国女学者欧迪安来访。她是冯学研究专家,最近将几篇研究冯学的论文译成英文,自己写了一篇洋洋洒洒的序,将在美国出版。她极赞赏父亲对郭象的见解,屡次提到。我乃赠以一本冯氏英译《庄子》,其中有一篇专论郭象的文章。她真是大喜过望,如获至宝。她这次要查清冯著每一本书的出版年月,十分认真仔细。有一本书一时找不到,她辗转问过许多人,那晚深夜又问到我这里,经过补充的线索,终于查清。

  我还想起另一位女学者,日本的后藤延子。《三松堂全集》中有的文章是她在日本找到的。她也是不肯有一点马虎的,对我们有些学者大而化之的作风频频摇手兼摇头。《三松堂全集》总编纂涂又光曾慨叹道:“若不认真努力,愧对延子。”

    坚忍执著,知其不可而为之,本是我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似乎是要渐渐融化在滔滔商海中了。不要说皓首穷经,就是肯安下心来坐一坐冷板凳的人也愈来愈少了。

  然而总有希望。我想起另一位来访者。

  七十年代末,大家刚刚可以随意走动,三松堂来了个李姓青年人,年纪不过十八九岁,家在河南某县农村。他来的目的,是谈谈读书。他非常喜欢读书,村里无书,便每天步行数十里路,到地区(似是洛阳)图书馆去读书。回家往往在深夜。我后来根据他的谈话写了童话《星之泪》,写星星为一位好学的年轻人照亮路程。他的读书范围很广。除中国经典书籍外,那时正在读西方启蒙运动时的著作。他很想读狄德罗的《拉摩的侄儿》,却找不到。我发愿若买到一定寄去。我把他的地址姓名的纸条放在砚台里,过了好几年,纸条终于不见了。

  那年轻人后来不知读了多少书,又不知走上了哪一条生活之路。我想,在读书做学问的道路上,总会有更年轻的人跟上来的。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2
第一次去青岛  



莫言



  第一次去青岛之前,实际上我已经对青岛很熟悉。距今三十年前,正是人民公社的鼎盛时期。全村人分成了几个小队,集中在一起劳动,虽然穷,但的确很欢乐。其中一个女的,名字叫做方兰花的,其夫在青岛当兵,开小吉普的,据说是海军的陆战队,穿灰色的军装,很是神气。青岛离我们家不远,这个当兵的经常开着小吉普回来,把方兰花拉去住。方兰花回来,与我们一起干活时,就把她在青岛见到的好光景、吃到的好东西说给我们听。什么栈桥啦,鲁迅公园啦,海水浴场啦,动物园啦,水族馆啦……什么油焖大虾啦,红烧里脊啦,雪白的馒头随便吃啦……通过她眉飞色舞、绘声绘色的描述,尽管我没去过青岛,但已经对青岛的风景和饮食很熟悉了,闭上眼睛,那些风景仿佛就出现在我的眼前。方兰花除了说青岛的风景和饮食,还说青岛人的“流氓”。她说--起初是压低了嗓门,轻悄悄地:“那些青岛人,真是流氓成性……”然后就突然地抬高了嗓门,仿佛要让全世界都听到似的喊,“他们大白天就在前海崖上吧唧吧唧地亲啊……”这样的事情比风景和饮食更能引起我们这些小青年的兴趣,所以在方兰花的腚后总是追随着一帮子小青年,哼哼唧唧地央告着:“嫂子,嫂子,再说说那些事吧……再说说嘛……”她低头看看我们,说:“瞧瞧,都像磅一样了,还敢说给你们听?”

  生产队里有一个早些年去青岛贩卖过虾酱和鹦鹉的人,姓张名生,左眼里有颗宝石花,歪脖子,有点历史问题,整日闷着不吭气。看方兰花昂扬,气不忿儿,终于憋不住,说:“方兰花,你天天吹青岛,但你是坐着你男人的小吉普去的,你坐过火车去青岛吗?你知道从高密坐火车去青岛要经过哪些车站吗?”方兰花直着眼答不上来。于是张生就得意地歪着脑袋,如数家珍地把从高密到青岛的站名一一地报了出来。他坐的肯定是慢车,因为站名达几十个之多。我现在只记得出了高密是姚哥庄,过了姚哥庄是芝兰庄,过了芝兰庄是胶西,过了胶西是胶县,过了胶县是兰村,然后是城阳、四方什么的,最后一站是老站。但在当时,我也像那张生一样,可以把从青岛到高密沿途经过的车站,一个磕巴都不打地背下来,而且也像张生那样,可以倒背如流。所以,在我真正去青岛之前,我已经在想象中多少次坐着火车,按照张生报告的站名,一站一站地到了青岛,然后按照方兰花描画出来的观光路线,把青岛的好山好水逛了无数遍,而且也梦想着吃了无数的山珍海味。梦想着坐火车、逛风景是美好的,但梦想着吃好东西是不美好的,是很难过的。嘴里全是口水,肚子咕噜噜地叫唤。梦想着看看那些风流人物在海边上恋爱也是不美好的。

  等到1973年春节过后,我背着二十斤绿豆,二十斤花生米,二十斤年糕,送我大哥和他的儿子去青岛坐船返回上海时,感觉到不是去一个陌生的城市,而仿佛是踏上了回故乡之路。但一到青岛我就彻底地迷失了方向。从我舅舅家那两间坐落在广州路口、紧靠着一家木材厂的低矮破旧的小板房里钻出来上了一次厕所,竟然就找不到了回去的道路。我在那一堆堆的板材和一垛垛的原木之间转来转去,从中午一直转到黄昏,几次绝望地想哭,汗水把棉袄都溻透了。终于,我在木头垛后听到了大哥说话的声音,一转弯,发现舅舅的家门就在眼前。

  等我回到了家乡,在劳动的间隙里,乡亲们问起我对青岛的印象时,我感慨万端地说:“青岛的木头真多啊,青岛人大都住在木头堆里。”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3

抱着生命过海洋  







  有这样一则希腊神话,阿波罗爱上了西比尔,并且告诉她,不管多少年,只要她手里有尘土,她就能活下去。随着时光流逝,西比尔日渐憔悴,终成空躯,却依然求死不得。孩子们问吊在瓶中的西比尔:“你要什么?”她回答说:“我要死。”

  我认为死并非是上帝对我们的一种惩罚,倒是命运女神钟爱人类的标志。正如我们需要睡眠一样,我们需要死亡。正是死亡的黑暗背景衬托出了生命的光彩。试想,如果生命是无限的,我们还会觉得她的可贵吗?如果生命像空气、沙粒一样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她岂不是会像空气、沙粒一样无甚价值可言了吗?如果明天是无限的,那我们今天为什么要辛劳呢?一切都等到明天再说吧。假如这样等下去,我们能做成什么事呢?直到最后,我们一个个都成了瓶中的西比尔,那时也许才觉出死的可贵,生的可怕。

  正因为有死亡,我们才这么珍惜生命。我们每个人都应成为优秀的舵手,驾驶自己的生命之舟轻快地航行。优秀的舵手善于对付痛苦,而现实中的许多人却因痛苦而导致海水没顶,过早走向死亡。痛苦应成为我们生命之舟上的压舱物,正因为有了它的存在,我们的船才得以稳健地前行。优秀的舵手还会摆脱魔鬼的诱惑,他们看淡尘世的物欲、烦恼,追求真理,他们一生光明磊落,表里如一。他们惜时如金,勤勤恳恳,度过丰富而有效的人生。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3

厨房里的看客  







  多年来我脑子里没有厨房的概念。当兵前在农村,做饭是母亲的事,与小孩子无关;即便是农村的大男人,几乎也没有下厨房做饭的,如果大男人下厨房做饭,会让人瞧不起。严格说起来农村也没有厨房,一进门就是堂屋,屋里垒着两个大灶,安着两口巨大的铁锅,完全可以把小孩子放进去洗澡。为什么要用这样的大锅?那是因为锅里不但要煮人吃的饭,还要煮猪吃的食,而且农村人的饭量比较城里人要大得多,食物又粗糙,锅小了是不行的。除了这两口大锅,堂屋里还要安一张桌子,安不起桌子就用砖头垒一个台子,台子的洞里放着碟子碗筷之类,台面上就是安放祖先牌位的地方,侮辱了这地方,就跟侮辱了祖先是一样的。我的邻居家女人和人打架,实在打不过,就跑到人家的堂屋里,爬上那个供奉祖先牌位的地方,脱下了裤子。她这一手非常厉害,村子里几乎没有不怕的。堂屋的一角,是堆放柴草的地方,我们管那里叫草旮旯,天气寒冷时,猪就钻到那里睡觉。在我当兵以前,母亲要往锅里贴饼子时,经常让我帮她烧火,烟熏火燎,灰土飞扬,农村的厨房可不是个好玩的地方。我不愿帮母亲烧火,但很愿看母亲收拾鱼。吃鱼的机会很少,一年也就是那么三两次。每逢母亲收拾鱼,我就蹲在旁边看,一边看,一边问,还忍不住伸手,母亲就训斥我:“腥乎乎的,动什么?”

  当兵之后,连队里有大伙房,里边安的锅更大,不但小孩子可以进去洗澡,大人进去洗也没有问题。我很想当炊事员,因为炊事员进步比较快,立功受奖的机会多,可惜领导不让我当。星期天,我经常到伙房里去帮厨,体验大锅里炒菜的滋味。那把炒菜的锅铲差不多就是一把挖地的铁锹,打起仗来完全可以当做武器。用那样的大锅铲翻动着满锅的大白菜,那感觉真是妙极了。大锅里炒出来的菜,味道格外的好,无论多么高明的厨师也难做出军队里的大锅菜的味道。我吃了将近二十年这样的大锅菜,感觉着已经吃得很烦,但脱离军队几年之后,又有些怀念。

  我四十岁的时候,终于有了自家的厨房。厨房是妻子的地盘,我轻易不进去,进去反而添乱。但只要是她收拾鱼的时候,无论多么忙,我也要进去看看。当然是她收拾海鱼时,收拾淡水鱼我是不看的,淡水鱼太腥,而且多半活着。海里的鱼能让我想起少年时期,想起许多的往事。青鱼来了时,应该是残冬初春时节,母亲说,看青鱼鲜不鲜,主要看它们的眼睛,如果它们的眼睛红得沁血,说明很新鲜,如果眼睛不红了,就说明不新鲜了。前面我说过,我们一年里吃不到几次鱼,我每次看母亲收拾鱼就听母亲给我讲关于鱼的知识。她说的也是她的童年记忆。那时好像鱼很多。四月里,新鲜带鱼上市,母亲说,你姥姥家门前那条大街上一片银白,全是鱼,那些带鱼又宽又厚,放到锅里一煎,汩汩地冒油。现在,这些带鱼,瘦得像高粱叶子,母亲忿忿不平地说,它们也配叫带鱼?还有什么大黄花鱼,小黄花鱼,偏口鱼,披毛鱼,那时的鱼真多啊,价钱也便宜,现在,鱼都到哪里去了呢?母亲说。

  现在我到厨房里看妻子收拾鱼,其实是借这个类似的场景回忆童年,回忆母亲的回忆,这就如同打通了一条时间的隧道,我一下子就回到了母亲的童年时代甚至更早,那时候,高密东北乡的鱼市上,一片银光闪烁,那是新鲜的海鱼在闪光。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3
加尔东尼市场  



朱自清



  在北平住下来的人,总知道逛庙会逛小市的趣味。你来回踱着,这儿看看,那儿站站;有中意的东西,磋磨磋磨价钱,买点儿回去让人一看,说真好;再提价钱,说那有这么巧的。你这一乐,可没白辛苦一趟!要什么都没买成,那也不碍;就凭看中的一两件三四件东西,也够你讲讲说说的。再说在市上留连一会子,到底过了"蘑菇"的瘾,还有什么抱怨的?

  伦敦人纷纷上加尔东尼市场(Caldonian Market),也正是这股劲儿。房东太太客厅里炉台儿上放着一个手榴弹壳,是盛烟灰用的。比甜瓜小一点,面上擦得精亮,方方的小块儿,界着又粗又深的黑道儿,就是蛮得好,傻得好。房东太太说还是她家先生在世时逛加尔东尼市场买回来的。她说这个市场卖旧货,可以还价,花样不少,有些是偷来的,倒也有好东西;去的人可真多。市场只在星期二星期五上午十时至下午四时开放,有些像庙会;市场外另有几家旧书旧货铺子,却似乎常做买卖,又有些像小市。

  先到外头一家旧书铺。没窗没门。仰面灰蓬蓬的,土地,刚下完雨,门口还积着个小小水潭儿。从乱书堆中间进去,一看倒也分门别类的。“文学”在里间,空气变了味,扑鼻子一阵阵的——到如今三年了,不忘记,可也叫不出什么味。《圣经》最多,整整一箱子。不相干的小说左一堆右一堆;却也挑出了一本莎翁全集,几本正正经经诗选。莎翁全集当然是普通本子,可是只花了九便士,才合五六毛钱。铺子里还卖旧话匣片子,不住地开着让人听,三五个男女伙计穿梭似地张罗着。别几家铺子没进去,外边瞧了瞧,也一团灰土气。

  市场门口有小牌子写着开放日期,又有一块写着“谨防扒手”——伦敦别处倒没见过这玩意儿。地面大小和北平东安市场差不多,一半带屋顶,一半露天;干净整齐,却远不如东安市场。满是摊儿,屋里没有地摊儿,露天里有。

  摆摊儿的,男女老少,色色俱全;还有缠着头的印度人。卖的是日用什物,布匹,小摆设;花样也不怎样多,多一半古旧过了头。有几件日本瓷器,中国货色却不见。也有卖吃的,卖杂耍的。踱了半天,看见一个铜狮子镇纸,够重的,狮子颇有点威武;要价三先令(二元余),还了一先令,没买成。快散了,却瞥见地下大大的厚厚的一本册子,拿起来翻着,原来是书纸店里私家贺年片的样本。这些旧贺年片虽是废物,却印得很好看,又各不相同;问价钱才四便士,合两毛多,便马上买了。出门时又买了个擦皮鞋的绒卷儿,也贱——到现在还用着。这时正愁大册子夹着不便,抬头却见面前立着个卖硬纸口袋的,大小都有,买了东西的人,大概全得买上那么一只;这当口门外沿路一直到大街上,挨挨擦擦的,差不离尽是提纸口袋的。——我口袋里那册贺年片样本,回国来让太太小姐孩子们瞧,都爱不释手;让她们猜价儿,至少说四元钱。我忍不住要想,逛那么一趟加尔东尼,也算值得了。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3

文人宅  



朱自清



  杜甫《最能行》云,“若道士无英俊才,何得山有屈原宅?”《水经注》,秭归“县北一百六十里有屈原故宅,累石为屋基。”看来只是一堆烂石头,杜甫不过说得嘴响罢了。但代远年湮,渺茫也是当然。往近里说,《孽海花》上的“李纯客”就是李慈铭,书里记着他自撰的楹联,上句云,“保安寺街藏书一万卷”;但现在走过北平保安寺街的人,谁知道那一所屋子是他住过的?更不用提屋子里怎么个情形,他住着时怎么个情形了。要凭吊,要留连,只好在街上站一会儿出出神而已。

  西方人崇拜英雄可真当回事儿,名人故宅往往保存得好。譬如莎士比亚吧,老宅子,新宅子,太太老太太宅子,都好好的,连家具什物都存着。莎士比亚也许特别些,就是别人,若有故宅可认的话,至少也在墙上用木牌标明,让访古者有低徊之处;无论宅里住着人或已经改了铺子。这回在伦敦所见的四文人宅,时代近,宅内情形比莎士比亚的还好;四所宅子大概都由私人捐款收买,布置起来,再交给公家的。约翰生博士(Samuel Johnsom,1709-1784)宅,在旧城,是三层楼房,在一个小方场的一角上,静静的。他一七四八年进宅,直住了十一年;他太太死在这里。他的助手就在三层楼上小屋里编成了他那部大字典。那部寓言小说《剌塞拉斯》(《Rasselas》)大概也在这屋子里写成;是晚上写的,只写了一礼拜,为的要付母亲下葬的费用。屋里各处,如门堂,复壁板,楼梯,碗橱,厨房等,无不古气盎然。那著名的大字典陈列在楼下客室里;是第三版,厚厚的两大册。他编著这部字典,意在保全英语的纯粹,并确定字义;因为当时作家采用法国字的实在太多了。字典中所定字义有些很幽默:如“女诗人,母诗人也”(she-poet,盖准she-goat—母山羊—字例),又如“燕麦,谷之一种,英格兰以饲马,而苏格兰则以为民食也”,都够损的。

  伦敦约翰生社便用这宅子作会所。

  济兹(John Keats,1795-1821)宅,在市北汉姆司台德区(Hampstead)。他生卒虽然都不在这屋子里,可是在这儿住,在这儿恋爱,在这儿受人攻击,在这儿写下不朽的诗歌。那时汉姆司台德区还是乡下,以风景著名,不像现时人烟稠密。济兹和他的朋友布朗(Charles Armitage Brown)同住。屋后是个大花园,绿草繁花,静如隔世;中间一棵老梅树,一九二一年干死了,干子还在。据布朗的追记,济兹《夜莺歌》似乎就在这棵树下写成。布朗说,“一八一九年春天,有只夜莺做窠在这屋子近处。济兹常静听它歌唱以自怡悦;一天早晨吃完早饭,他端起一张椅子坐到草地上梅树下,直坐了两三点钟。进屋子的时候,见他拿着几张纸片儿,塞向书后面去。问他,才知道是歌咏我们的夜莺之作。”这里说的梅树,也许就是花园里那一棵。但是屋前还有草地,地上也是一棵三百岁老桑树,枝叶扶疏,至今结桑椹;有人想《夜莺歌》也许在这棵树下写的。济兹的好诗在这宅子里写的最多。

  他们隔壁住过一家姓布龙(Brawne)的。有位小姐叫凡耐(Fanny),让济兹爱上了,他俩订了婚,他的朋友颇有人不以为然,为的女的配不上;可是女家也大不乐意,为的济兹身体弱,又像疯疯癫癫的。济兹自己写小姐道:“她个儿和我差不多——长长的脸蛋儿——多愁善感——头梳得好——鼻子不坏,就是有点小毛病——嘴有坏处有好处——脸侧面看好,正面看,又瘦又少血色,像没有骨头。身架苗条,姿态如之——胳膊好,手差点儿——脚还可以——她不止十七岁,可是天真烂漫——举动奇奇怪怪的,到处跳跳蹦蹦,给人编诨名,近来愣叫我‘自美自的女孩子’——我想这并非生性坏,不过爱闹一点漂亮劲儿罢了。”

    一八二〇年二月,济兹从外面回来,吐了一口血。他母亲和三弟都死在痨病上,他也是个痨病底子;从此便一天坏似一天。这一年九月,他的朋友赛焚(Joseph Severn)伴他上罗马去养病;次年二月就死在那里,葬新教坟场,才二十六岁。现在这屋子里陈列着一圈头发,大约是赛焚在他死后从他头上剪下来的。又次年,赛焚向人谈起,说他保存着可怜的济兹一点头发,等个朋友捎回英国去;他说他有个怪想头,想照他的希腊琴的样子作根别针,就用济兹头发当弦子,送给可怜的布龙小姐,只恨找不到这样的手艺人。济兹头发的颜色在各人眼里不大一样:有的说赤褐色,有的说棕色,有的说暖棕色,他二弟两口子说是金红色,赛焚追画他的像,却又画作深厚的棕黄色。布龙小姐的头发,这儿也有一并存着。

  他俩订婚戒指也在这儿,镶着一块红宝石。还有一册仿四折本《莎士比亚》,是济兹常用的。他对于莎士比亚,下过一番苦工夫;书中页边行里都画着道儿,也有些精湛的评语。空白处亲笔写着他见密尔顿发和独坐重读《黎琊王》剧作两首诗;书名页上记着“给布龙凡耐,一八二〇”,照年份看,准是上意大利去时送了作纪念的。珂罗版印的《夜莺歌》墨迹,有一份在这儿,另有哈代《汉姆司台德宅作》一诗手稿,是哈代夫人捐赠的,宅中出售影印本。济兹书法以秀丽胜,哈代的以苍老胜。

  这屋子保存下来却并不易。一九二一年,业主想出售,由人翻盖招租,地段好,脱手一定快的;本区市长知道了,赶紧组织委员会募款一万镑。款还募得不多,投机的建筑公司已经争先向业主讲价钱。在这千钧一发的当儿,亏得市长和本区四委员迅速行动,用私人名义担保付款,才得挽回危局。后来共收到捐款四千六百五十镑(约合七八万元),多一半是美国人捐的;那时正当大战之后,为这件事在英国募款是不容易的。

  加莱尔(Thomas Carlyle,1795-1881)宅,在泰晤士河旁乞而西区(Chelsea);这一区至今是文人艺士荟萃之处。加莱尔是维多利亚时代初期的散文家,当时号为“乞而西圣人”。一八三四年住到这宅子里,一直到死。书房在三层楼上,他最后一本书《弗来德力大帝传》就在这儿写的。这间房前面临街,后面是小园子;他让前后都砌上夹墙,为的怕那街上的嚣声,园中的鸡叫。他著书时坐的椅子还在;还有一件呢浴衣。据说他最爱穿浴衣,有不少件;苏格兰国家画院所藏他的画像,便穿着灰呢浴衣,坐在沙发上读书,自有一番宽舒的气象。画中读书用的架子还可看见。宅里存着他几封信,女司事愿意念给访问的人听,朗朗有味。二楼加莱尔夫人屋里放着架小屏,上面横的竖的斜的正的贴满了世界各处风景和人物的画片。

  迭更斯(Charles Dickens,1812-1870)宅,在“西头”,现在是热闹地方。迭更斯出身贫贱,熟悉下流社会情形;他小说里写这种情形,最是酣畅淋漓之至。这使他成为“本世纪最通俗的小说家,又,英国大幽默家之一”,如他的老友浮斯大(John Forster)给他作的传开端所说。他一八三六年动手写《比克维克秘记》(《Pickwick Papers》),在月刊上发表。起初是绅士比克维克等行猎故事,不甚为世所重;后来仆人山姆(Sam Weller)出现,诙谐嘲讽,百变不穷,那月刊顿时风行起来。迭更斯手头渐宽,这才迁入这宅子里,时在一八三七年。

  他在这里写完了《比克维克秘记》,就是这一年印成单行本。他算是一举成名,从此直到他死时,三十四年间,总是蒸蒸日上。来这屋子不多日子,他借了一个饭店举行《秘记》发表周年纪念,又举行他夫妇结婚周年纪念。住了约莫两年,又写成《块肉余生述》,《滑稽外史》等。这其间生了两个女儿,房子挤不下了;一八三九年终,他便搬到别处去了。

  屋子里最热闹的是画,画着他小说中的人物,墙上大大小小,突梯滑稽,满是的。所以一屋子春气。他的人物虽只是类型,不免奇幻荒唐之处,可是有真味,有人味;因此这么让人欢喜赞叹。屋子下层一间厨房,所谓“丁来谷厨房”,道地老式英国厨房,是特地布置起来的——“丁来谷”是比克维克一行下乡时寄住的地方。厨房架子上摆着带釉陶器,也都画着迭更斯的人物。这宅里还存着他的手杖,头发;一朵玫瑰花,是从他尸身上取下来的;一块小窗户,是他十一岁时住的楼顶小屋里的;一张书桌,他带到美洲去过,临死时给了二女儿,现时罩着紫色天鹅绒,蛮伶俐的。此外有他从这屋子寄出的两封信,算回了老家。

  这四所宅子里的东西,多半是人家捐赠;有些是特地买了送来的。也有借得来陈列的。管事的人总是在留意搜寻着,颇为苦心热肠。经常用费大部靠基金和门票、指南等余利;但门票卖的并不多,指南照顾的更少,大约维持也不大容易。格雷(Thomas Gray,1716-1771)以《挽歌辞》(《Elegy Writtenina Country Churchyard》)著名。

  原题中所云“作于乡村教堂墓地中”,指司妥克波忌士(Stoke Poges)的教堂而言。诗作于一七四二格雷二十五岁时,成于一七五〇,当时诗人怀古之情,死生之感,亲近自然之意,诗中都委婉达出,而句律精妙,音节谐美,批评家以为最足代表英国诗,称为诗中之诗。诗出后,风靡一时,诵读模拟,遍于欧洲各国;历来引用极多,至今已成为英美文学教育的一部分。司妥克波忌士在伦敦西南,从那著名的温泽堡(Windsor Castle)去是很近的。四月一个下午,微雨之后,我们到了那里。一路幽静,似乎鸟声也不大听见。拐了一个小弯儿,眼前一片平铺的碧草,点缀着稀疏的墓碑;教堂木然孤立,像戏台上布景似的。小路旁一所小屋子,门口有小木牌写着格雷陈列室之类。出来一位白发老人,殷勤地引我们去看格雷墓,长方形,特别大,是和他母亲、姨母合葬的,紧挨着教堂墙下。又看水松树(yew-tree),老人说格雷在那树下写《挽歌辞》来着;《挽歌辞》里提到水松树,倒是确实的。我们又兜了个大圈子,才回到小屋里,看《挽歌辞》真迹的影印本。还有几件和格雷关系很疏的旧东西。屋后有井,老人自己汲水灌园,让我们想起“灌园叟”来;临别他送我们每人一张教堂影片。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4
把一切交给时间  



储子



  如果不经历那件事,我不会知道“时间”不单是抚平伤口的安慰剂,也是是非曲直的检验师。

  三年多前,我在一家民营电台任职,台内有位同仁剽窃友台的节目,从访问到主述,全部完整播出,且该节目还获“新闻局”每集6000元的委制经费。我写了一封检举信到“新闻局”。没想到“新闻局”竟然把信寄回公司。接着电台老板带着那位被检举人,亲往“新闻局”解释。

  可想而知,老板脸上无光之余,要炒鱿鱼。幸得爱护我的长官保荐,方得苟延残喘下去。

  被打成“黑五类”的日子不好过。与“被害者”有私谊的同业一见到我就满脸不屑——“告密者”,我的脸上写了这三个字。而同事们也在我的身后议论纷纷。

  只因为一封我自认为动机单纯的信,使我的人格、私德全部打了个大叉。

  我真的错了吗?难道不必付出、坐等收获者,可以永远捡便宜?现实社会难道没有公平正义?在那最无助的时刻,支持我的是知我甚深的几个姐妹。大家在数落了我这傻大姐的糊涂作为后,仍以无比的同情及爱心做我的后盾,让我在晦暗的工作阴霾下,仍得以看见丝丝亮丽的阳光。

  而我,既然检举别人的作弊,自己更要行事端正才行。于是我加倍努力跑新闻,上山下海,勇往直前,不敢有丝毫怠惰。大约一年后,当初向着“被害者”而对我不齿的同仁报我以亲切的笑容,也不吝于与我交换新闻了。

  令我欣慰的是,他们都承认我当初的看法没错。那位被检举者待人接物的势利现实,一如阳光下的融雪,终至底层裸露,让人看清楚。那一天,我好高兴,原来真理只需等待时间的试炼而已。

  后来,奇迹发生,我入围了金钟奖的新闻采访奖。对南部小电台来说,这是极大的荣耀。入围名单揭晓,当初保荐我留下的长官立刻跑到教堂谢恩,而我则快乐地流下了辛酸的眼泪。

  这样的际遇也许算不得东山再起,但是从人格被否定、到怀疑是非公理何在、以至兢兢业业的日子,最后终见到友谊的双手与成功的果实,心路历程颇为辛酸。

  回首前尘,时间真是个神奇的魔术师,经它过滤,没有人可以伪装而不被发现。任何对错、是非,一一接受考验——我那鲁莽却真实的检举信即是如此。

  如果,你正逢生命难关,别泄气,时间会帮你抚平伤痛的。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4
关于友情



余秋雨





       常听人说,人世间最纯净的友情只存在于孩童时代。这是一句极其悲凉的话,居然有那么多人赞成,人生之孤独和艰难,可想而知。我并不赞成这句话。孩童时代的友情只是愉快的嘻戏,成年人靠着回忆追加给它的东西很不真实。友情的真正意义产生于成年之后,它不可能在尚未获得意义之时便抵达最佳状态。

  其实,很多人都是在某次友情感受的突变中,猛然发现自己长大的。仿佛是哪一天的中午或傍晚,一位要好同学遇到的困难使你感到了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你放慢脚步忧思起来,开始懂得人生的重量。就在这一刻,你突然长大。

  我的突变发生在十岁。从家乡到上海考中学,面对一座陌生的城市,心中只有乡间的小友,但已经找不到他们了。有一天,百无聊赖地到一个小书摊看连环画,正巧看到这一本。全身像被一种奇怪的法术罩住,一遍遍地重翻着,直到黄昏时分,管书摊的老大爷用手指轻轻敲了敲我的肩,说他要回家吃饭了,我才把书合拢,恭恭敬敬放在他手里。

  那本连环画的题目是:《俞伯牙和钟子期》。

  纯粹的成人故事,却把艰深提升为单纯,能让我全然领悟。它分明是在说,不管你今后如何重要,总会有一天从热闹中逃亡,孤舟单骑,只想与高山流水对晤。走得远了,也许会遇到一个人,像樵夫,像隐士,像路人,出现在你与高山流水之间,短短几句话,使你大惊失色,引为终生莫逆。但是,天道容不下如此至善至美,你注定会失去他,同时也就失去了你的大半生命。

  故事是由音乐来接引的,接引出万里孤独,接引出千古知音,接引出七弦琴的断弦碎片。一个无言的起点,指向一个无言的结局,这便是友情。人们无法用其他词汇来表述它的高远和珍罕,只能留住“高山流水”四个字,成为中国文化中强烈而飘渺的共同期待。

  那天我当然还不知道这个故事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只知道昨天的小友都已黯然失色,没有一个算得上“知音”。我还没有弹拨出像样的声音,何来知音?如果是知音,怎么可能舍却苍茫云水间的苦苦寻找,正巧降落在自己的身边、自己的班级?这些疑问,使我第一次认真地抬起头来,迷惑地注视街道和人群。

  差不多整整注视了四十年,已经到了满目霜叶的年岁。如果有人问我:“你找到了吗?”我的回答有点艰难。也许只能说,我的七弦琴还没有摔碎。

   我想,艰难的远不止我。近年来参加了几位前辈的追悼会,注意到一个细节:悬挂在灵堂中间的挽联常常笔涉高山流水,但我知道,死者对于挽联撰写者的感觉并非如此。然而这又有什么用呢?在死者失去辩驳能力仅仅几天之后,在他唯一的人生总结仪式里,这一友情话语乌黑鲜亮,强硬得无法修正,让一切参加仪式的人都低头领受。

  当七弦琴已经不可能再弹响的时候,钟子期来了,而且不止一位。或者是,热热闹闹的俞伯牙们全都哭泣在墓前,那哭声便成了“高山流水”。

  没有恶意,只是错位。但恶意是可以颠覆的,错位却不能,因此错位更让人悲哀。在人生的诸多荒诞中,首当其冲的便是友情的错位。





  友情的错位,来源于我们自身的混乱。

  从类似于那本连环画的起点开始,心中总有几缕飘渺的乐曲在盘旋,但生性又看不惯孤傲,喜欢随遇而安,无所执持地面对日常往来。这两个方面常常难于兼顾,时间一长,飘渺的乐曲已难以捕捉,身边的热闹又让人腻烦,寻访友情的孤舟在哪一边都无法靠岸。无所适从间,一些珍贵的缘分都已经稍纵即逝,而一堆无聊的关系却仍在不断灌溉。你去灌溉,它就生长,长得密密层层、遮天蔽日,长得枝如虬龙、根如罗网,不能怪它,它还以为在烘托你、卫护你、宠爱你。几十年的积累, 说不定已把自己与它长成一体,就像东南亚热带雨林中,建筑与植物已不分彼此。  

       谁也没有想到,从企盼友情开始的人生,却被友情拥塞到不知自己是什么人。川端康成自杀时的遗言是“大拥塞了”,可见拥塞可以致命。我们会比他顽泼一点,还有机会面对拥塞向自己高喊一声:你到底要什么?

  只能等待我们自己来回答。然而可笑的是,我们的回答大部分不属于自己。能够随口吐出的,都是早年的老师、慈祥的长辈、陈旧的著作所发出过的声音。所幸流年,也给了我们另一套隐隐约约的话语系统,已经可以与那些熟悉的回答略作争辩。

  他们说,友情来自于共同的事业。长辈们喜欢用大词,所说的事业其实也就是职业。置身于同一个职业难道是友情的基础?当然不是。如果偶尔有之,也不能本末倒置。情感岂能依附于事功,友谊岂能从属于谋生,朋友岂能局限于同僚。

   他们说,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这种说法既表明了朋友的重要,又表明了朋友的价值在于被依靠。但是,没有可靠的实用价值能不能成为朋友?一切帮助过你的人是不是都能算作朋友?

   他们说,患难见知己,烈火炼真金。这又对友情提出了一种要求,盼望它在危难之际及时出现。能够出现当然很好,但友情不是应急的储备,朋友更不应该被故意地考验。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我们这个缺少商业思维的民族在友情关系上竟然那么强调实用原则和交换原则。

   真正的友情不依靠什么。不依靠事业、祸福和身份,不依靠经历、方位和处境,它在本性上拒绝功利,拒绝归属,拒绝契约,它是独立人格之间的互相呼应和确认。它使人们独而不孤,互相解读自己存在的意义。因此所谓朋友也只不过是互相使对方活得更加自在的那些人。

    在古今中外有关友情的万千美言中,我特别赞成英国诗人赫巴德的说法:“一个不是我们有所求的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真正的友情都应该具有“无所求” 的性质,一旦有所求,“求”也就成了目的,友情却转化为一种外在的装点。我认为,世间的友情至少有一半是被有所求败坏的,即便所求的内容乍一看并不是坏东西;让友情分担忧愁,让友情推进工作,友情成了忙忙碌碌的工具,那它自身又是什么呢?应该为友情卸除重担,也让朋友们轻松起来。朋友就是朋友,除此之外,无所求。

    其实,无所求的朋友最难得,不妨闭眼一试,把有所求的朋友一一删去,最后还剩几个?

    李白与杜甫的友情,可能是中国文化史上除俞伯牙和钟子期之外最被推崇的了,但他们的交往,也是那么短暂。相识已是太晚,作别又是匆忙,李白的送别诗是:“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从此再也没有见面。多情的杜甫在这以后一直处于对李白的思念之中,不管流落何地都写出了刻骨铭心的诗句;李白应该也在思念吧,但他步履放达、交游广泛,杜甫的名字再也没有在他的诗中出现。这里好像出现了一种巨大的不平衡,但天下的至情并不以平衡为条件。即使李白不再思念,杜甫也作出了单方面的美好承担。李白对他无所求,他对李白也无所求。

     友情因无所求而深刻,不管彼此是平衡还是不平衡。诗人周涛描写过一种平衡的深刻:“两棵在夏天喧哗着聊了很久的树,彼此看见对方的黄叶飘落于秋风,它们沉静了片刻,互相道别说:明年夏天见!”

     楚楚则写过一种不平衡的深刻:“真想为你好好活着,但我,疲惫已极。在我生命终结前,你没有抵达。只为最后看你一眼,我才飘落在这里。” 都是无所求的飘落,都是诗化的高贵。





  真正的友情因为不企求什么不依靠什么,总是既纯净又脆弱。 世间的一切孤独者也都遭遇过友情,只是不知鉴别和维护,一一破碎了。

  为了防范破碎,前辈们想过很多办法。

  一个比较硬的办法是捆扎友情,那就是结帮。不管仪式多么隆重,力量多么雄厚,结帮说到底仍然是出于对友情稳固性的不信任,因此要以血誓重罚来杜绝背离。结帮把友情异化为一种组织暴力,正好与友情自由自主的本义南辕北辙。我想,友情一旦被捆扎就已开始变质,因为身在其间的人谁也分不清伙伴们的忠实有多少出自内心,有多少出自帮规。不是出自内心的忠实当然算不得友情,即便是出自内心的那部分,在群体性行动的裹卷下还剩下多少个人的成分?而如果失去了个人,哪里还说得上友情?一切吞食个体自由的组合必然导致大规模的自相残杀,这就不难理解,历史上绝大多数高竖友情旗幡的帮派,最终都成了友情的不毛之地,甚至血迹斑斑,荒冢丛丛。

  一个比较软的办法是淡化友情。同样出于对友情稳固性的不信任,只能用稀释浓度来求得延长。不让它凝结成实体,它还能破碎得了么?“君子之交淡如水”,这种高明的说法包藏着一种机智的无奈,可惜后来一直被并无机智、只剩无奈的人群所套用。怕一切许诺无法兑现,于是不作许诺;怕一切欢晤无法延续,于是不作欢晤,只把微笑点头维系于影影绰绰之间。有人还曾经借用神秘的东方美学来支持这种态度: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羚羊挂角,无迹可寻……这样一来,友情也就成了一种水墨写意,若有若无。但是,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友情和相识还有什么区别?这与其说是维护,不如说是窒息,而奄奄一息的友情还不如没有友情,对此我们都深有体会。在大街上,一位熟人彬彬有礼地牵了牵嘴角向我们递过来一个过于矜持的笑容,为什么那么使我们腻烦,宁肯转过脸去向一座塑像大喊一声早安?在宴会里,一位客人伸出手来以示友好却又在相握之际绷直了手指以示淡然,为什么那么使我们恶心,以至恨不得到水池边把手洗个干净?

  另一个比较俗的办法是粘贴友情。既不拉帮结派,也不故作淡雅,而是大幅度降低朋友的标准,扩大友情的范围,一团和气,广种博收。非常需要友情,又不大信任友情,试图用数量的堆积来抵拒荒凉。这是一件非常劳累的事,哪一份邀请都要接受,哪一声招呼都要反应,哪一位老兄都不敢得罪,结果,哪一个朋友都没有把他当作知己。如此大的联系网络难免出现种种麻烦,他不知如何表态,又没有协调的能力,于是经常目光游移,语气闪烁,模棱两可,不能不被任何一方都怀疑、都看轻。这样的人大多不是坏人,不做什么坏事,朋友间出现裂缝他去粘粘贴贴,朋友对自己产生了隔阂他也粘粘贴贴,最终他在内心也对这种友情产生了苦涩的疑惑,没有别的办法,也只能在自己的内心粘粘贴贴。永远是满面笑容,永远是行色匆匆,却永远没有搞清:友情究竟是什么?

  强者捆扎友情,雅者淡化友情,俗者粘贴友情,都是为了防范友情的破碎,但看来看去,没有一个是好办法。原因可能在于,这些办法都过分依赖技术性手段,而技术性手段一旦进入感情领域,总没有好结果。

  我认为,在友情领域要防范的,不是友情自身的破碎,而是异质的侵入。这里所说的异质,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差异,而是指根本意义上的对抗,一旦侵入会使整个友情系统产生基元性的蜕变,其后果远比破碎严重。显而易见,这就不是一个技术性的问题了。

  异质侵入,触及友情领域一个本体性的悖论。友情在本性上是缺少防卫机制的,而问题恰恰就出在这一点上。几盅浓茶淡酒,半夕说古道今,便相见恨晚,顿成知己,而所谓知己当然应该关起门来,言人前之不敢言,吐平日之不便吐,越是阴晦隐秘越是贴心。如果讲的全是堂堂正正的大白话,哪能算作知己?如果只把家庭琐事、街长里短当作私房话,又哪能算作男子汉?因此,这似乎是一个天生的想入非非的空间,许多在正常情况下不愿意接触的人和事就在这里扭合在一起。事实证明,一旦扭合,要摆脱十分困难。为什么极富智慧的大学者因为几拨老朋友的来访而终于成了汉奸?为什么从未失算的大企业家只为了向某个朋友显示一点什么便锒铛入狱?而更多的则是,一次错交浑身惹腥,一个恶友半世受累,一着错棋步步皆输。产生这些后果,原因众多,但其中必定有一个原因是为了友情而容忍了异质侵入。心中也曾不安,但又怕落一个疏远朋友、背弃友情的话柄,结果,友情成了通向丑恶的拐杖。

  由此更加明白,万不能把防范友情的破碎当成一个目的。该破碎的让它破碎,毫不足惜;虽然没有破碎却发现与自己生命的高贵内质有严重羝牾,也要做破碎化处理。罗丹说,什么是雕塑?那就是在石料上去掉那些不要的东西。我们自身的雕塑,也要用力凿掉那些异己的、却以朋友名义贴附着的杂质。不凿掉,就没有一个像模像样的自己。

  对我来说,这些道理早就清楚,经受的教训也已不少,但当事情发生之前,仍然很难认清异质之所在。现在唯一能做到的是,在听到友情的呼唤时,不管是年轻热情的声音还是苍老慈祥的声音,如果同时还听到了模糊的耳语、闻到了怪异的气息,我会悄然止步,不再向前。





  该破碎的友情常被我们捆扎、粘合着,而不该破碎的友情却又常常被我们捏碎了。两种情况都是悲剧,但不该破碎的友情是那么珍贵,它居然被我们亲手捏碎,这对人类良知的打击几乎是致命的。

  提起这个令人伤心的话题,我们眼前会出现远远近近一系列酸楚的画面。两位写尽了人间友情的大作家,不知让世上多少读者领悟了互爱的真谛,而他们自己也曾在艰难岁月里相濡以沫,谁能想得到,他们的最后年月却是友情的彻底破碎。我曾在十多年前与其中一位长谈,那么善于遣字造句的文学大师在友情的怪圈前只知忿然诉说,完全失去了分析能力。我当时想,友情看来真是天地间最难说清楚的事情。还有两位与他们同时的文坛前辈,其中一位还是我的同乡,他们有一千条理由成为好友却居然在同一面旗帜下成了敌人,有你无我,生死搏斗,牵动朝野,轰传千里,直到一场没顶之灾降临,双方才各有所悟,但当他们重新见面时,我同乡的那一位已进入弥留之际,两双昏花老眼相对,可曾读解了友情的难题?

  同样的事例,可以举出千千万万。

  可以把原因归之于误会,归之于性格,或者归之于历史,但他们都是知书达理、品行高尚的人物,为什么不能询问、解释和协调呢?其中有些隔阂,说出来琐碎得像芝麻绿豆一般,为什么就锁了这么一些气壮山河的灵魂?我景仰的前辈,你们到底怎么啦?

  对这些问题的试图索解,也许会贯穿我的一生,因为在我看来,这其实也正是在索解人生。现在能够勉强回答的是:高贵灵魂之间的友情交往,也有可能遇到心理陷阱。

  例如,因互相熟知而产生的心理过敏。

  彼此太熟了,考虑对方时已经不再作移位体验,只是顺着自己的思路进行推测和预期,结果,产生了小小的差异就十分敏感。这种差异产生在一种共通的品性之下,与上文所说的异质侵入截然不同;但在感觉上,反而因大多的共通而产生了超常的差异敏感,就像在眼睛中落进了沙子。万里沙丘他都容忍得了,却不容自己的身体里嵌入一点点东西,他把朋友当作了自己。其实,世上哪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即便这两片树叶贴得很紧?本有差异却没有差异准备,都把差异当作了背叛,夸张其词地要求对方纠正。这是一种双方的委屈,友情的回忆又使这种委屈增加了重量。负荷着这样的重量不可能再来纠正自己,双方都怒气冲天地走上了不归路。凡是重友情、讲正气的人都会产生这种怒气,而只有小人才是不会愤怒的一群,因此正人君子们一旦落入这种心理陷阱往往很难跳得出来。高贵的灵魂吞咽着说不出口的细小原因在陷阱里挣扎。

  又如,因互相信任而产生的心理黑箱。

  朋友间还有什么可提防的呢?很多人基于这样一个想法,把许多与友情有关的事情处理得干脆利落、默不作声。不管做成没做成,也不作解释,不加说明。一说就见外,一说就不美,友情好像是一台魔力无边的红外线探测仪,能把一切隐藏的角落照个明明白白。不明不白也不要紧,理解就是一切,朋友总能理解,不理解还算朋友?但是,当误会无可避免地终于产生时,原先的不明不白全都成了疑点,这对被疑的一方而言无异是冤案加身;申诉无门,他的表现一定异常,异常的表现只能引起更大的怀疑,互相的友情立即变得难于收拾。直至此时,信任的惯性还使双方撕不下脸来公然道破,仍然在昏暗之中传递着昏暗,气忿之中叠加着气忿。这就形成了一个恐怖的心理黑箱,友情的缆索在里边缠绕盘旋,打下一个个死结,形成一个个短路,灾难性的后果在所难免。

  这两个心理陷阱,过敏陷阱和黑箱陷阱,大多又是交叉重合在一起的,过于清晰与过于不清晰这两个极端,互为因果、互增危难,变情为仇,变友为敌,而且都发生在大好人之间,实在让人悲叹。

  在好几个夜晚,我曾反复与一些心理学研究者讨论一个难题:为什么有的人使朋友损失巨大却能重归于好,有的人只因为说了短短两句话却使朋友终生无法原谅?为什么有的敌人经历过长期争斗后却能变成朋友,而有的朋友一旦龃龉之后却不如一个敌人?

  我想,不要老是从基本品质上找原因,其中一个关键在于,一些错乱的心理程序造成了心理陷阱。

  我不知道我们能在多大程度上避开这些陷阱,总觉得对它们多加研究总是好事。真正属于心灵的财富,不会被外力剥夺,唯一能剥夺它的只有心灵自身的毛病,但心灵的毛病终究也会被心灵的力量发现、解析并治疗,何况我们所说的都是高贵的心灵。





  说了这么多,可能造成一个印象,人生在世要拥有真正的友情太不容易。

  其实,归结上文,问题恰恰在于人类给友情加添了太多别的东西,加添了太多的义务,加添了太多的杂质,又加添了太多因亲密而带来的阴影。如果能去除这些加添,一切就会变得比较容易。

  友情应该扩大人生的空间,而不是缩小这个空间。可惜,上述种种悖论都表明,友情的企盼和实践极容易缩小我们的人生空间,从而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

  要扩大人生的空间,最终的动力应该是博大的爱心,这才是友情的真正本义。在这个问题上,谋虑太多,反而弄巧成拙。

  诚如先哲所言,人因智慧制造种种界限,又因博爱冲破这些界限。友情的障碍,往往是智慧过度,好在还有爱的愿望,把障碍超越。

  友情本是超越障碍的翅膀,但它自身也会背负障碍的沉重,因此,它在轻松人类的时候也在轻松自己,净化人类的时候也在净化自己。其结果应该是两相完满:当人类在最深刻地享受友情时,友情本身也获得最充分的实现。

  现在,即便我们拥有不少友情,它也还是残缺的,原因在于我们自身还残缺。世界理应给我们更多的爱,我们理应给世界更多的爱,这在青年时代是一种小心翼翼的企盼,到了生命的秋季,仍然是一种小心翼翼的企盼。但是,秋季毕竟是秋季,生命已承受霜降,企盼已洒上寒露,友情的渴望灿如枫叶,却也已开始飘落。

  生命传代的下一个季度,会是智慧强于博爱,还是博爱强于智慧?现今还是稚嫩的心灵,会发出多少友情的信号,又会受到多少友情的滋润?这是一个近乎宿命的难题,完全无法贸然作答。秋天的我们,只有祝祈。心中吹过的风,有点凉意。

  想起了我远方的一位朋友写的一则小品:两只蚂蚁相遇,只是彼此碰了一下触须就向相反方向爬去。爬了很久之后突然都感到遗憾,在这样广大的时空中,体型如此微小的同类不期而遇,“可是我们竟没有彼此拥抱一下。”

  是的,不应该再有这种遗憾。但是随着宇宙空间的新开拓,我们的体型更加微小了,什么时候,还能碰见几只可以碰一下触须的蚂蚁?

  ——且把期待留给下一代,让他们乐滋滋地爬去。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4
酒和方便面  



宗璞



    酒,是艺术。酒使人陶陶然,飘飘然,昏昏然而至醉卧不醒,完全进入另一种境界。在那种境界中,人们可以暂时解脱人间各种束缚,自由自在;可以忘却营碌奔波和做人的各种烦恼。所以善饮者称酒仙,耽溺于饮者称酒鬼。没有称酒人的。酒能使人换到仙和鬼的境界,其伟大可谓至矣。而酒味又是那样美,那样奇妙!许多年来,常念及酒的发明者,真是聪明。



  因为酒的好味道,我喜欢,却不善饮。对酒文化,更无研究。那似乎是一门奢侈的学问。只有人问黄与白孰胜时,能回答喜欢黄的,而不误会谈论的是金银。黄酒需热饮,特具一种东方风格。以前市上有即墨老酒,带点烟尘味儿,很不错。现有的封缸、沉缸,也不错。只是我不能多喝。有人说我可能生来具有那根"别肠",后因多次手术割断了。



  就算存在那“别肠”,饮酒的机会也不多。有几次印象很深,但饮的都不是黄酒。



  云南开远杂果酒,色殷红,味香甜。童年在昆明,常在中午大人午睡时,和兄、弟一起偷饮这种酒,蜜水一般,好喝极了。却不料它有后劲,过一会便头痛。宁肯头痛,还是偷喝。头痛时三人都去找母亲。母亲发现头痛原因,便将酒瓶藏过了。那时我和弟弟住一房间,窗与哥哥的窗成直角。哥哥在两窗间挂了两根绳子,可拉动一小篮,装上纸条,便成土电话。消息经过土电话而来,格外有趣。三人有话当面不说,偏忍笑回房写纸条。纸条上有各种议论,还有附庸风雅的饮酒诗。如今兄、弟一生离一死别。哥哥远在异城,倒是不时打越洋电话来,声音比本市还清楚。



海淀莲花白,有粉红淡绿两种颜色,味极醇远。在清华读书时,曾和要好的同学在校园中夜饮。酒从燕京东门外常三小馆买来。两人坐在生物馆高台阶上,望着馆前茂盛的灌木丛,丛中流过一条发亮的小溪。不远处是气象台,那时似乎很高。再往西就是圆明园了。莲花白的味道比杂果酒高明多了。我们细品美酒,作上下古今谈,自觉很是浪漫,对自己的浪漫色彩其实比对酒的兴趣大得多。若无那艳丽的酒,则说不上浪漫了。酒助了谈兴,谈话又成为佐酒的佳品。那时的谈话犀利而充满想象,若有录音,现在来听,必然有许多意外之处。这要好的同学现在是美国问题专家。清华诸友近来大都退化做老妪状,只有她还勇往直前,但也绝不饮酒了。



  另一次印象深刻的饮酒经验是在一九五九年,当时我下放农村劳动锻炼。一年期满回京时,公社饯行,喝的是高粱酒,白的,清水一般,度数却高。到农村确实增长了见识,很有益处,但若说长期留下改造,怕是谁也不愿意。那时“不做一截子,要做一辈子”农民的壮志尚未时兴。饯行宴肯定我们能回京,使人如释重负;何况还带有公社赠送的大红锦旗,写着“上游干将,为民造福”,证明了我们改造的成绩。在高兴中,每人又有这一年不尽相同的经历和感受,喝起酒来,味道复杂多了。



  公社干部豪爽热情,轮番敬酒。一般送行的题目喝酒,便搬出至高无上的题目来,“为毛主席干杯!”大家都奋勇喝下。我则从开始就把酒吐在手绢上,已经换过若干条,难于为继了。到为这题目干过几次杯后,只好逃席。逃到住房,紧跟着追来一批人,举杯高呼“为毛主席健康!”话音未落,我忍不住哇地一声呕吐起来。幸好那时距“文革”尚远,没有人上纲,不然恐怕北京也不得回了。



  我们的队伍中醉倒几条好汉,躺在炕上沉沉睡去。公社书记关心地来视察,张罗做醒酒汤。那次饮酒颇有真刀真枪之感,现在想来犹觉豪迈。



  酒是有不同喝法的。



  据说一位词人有句云:“到明朝重携残酒,来寻陌上花钿。”君主见了一笑,说,何必携残酒?提笔改做“到明朝重扶残醉,来寻陌上花钿”。果然清灵多了。这是因为皇帝不在乎残酒,那词人就显出知识分子的寒酸气了。



  寒酸的知识分子,免不了操持柴米油盐。先勿论酒且说吃饭。这真是大题目。有时开不出饭来对付一家老小,便搬出方便面。所以我到处歌颂方便面,认为其发明者的大智慧不下于酒的发明者。后来知道方便面主乃一日籍之华人,已得过日本饮食业的大奖,颇觉安慰。



  到我的工作单位去上班时,午餐便是一包方便面。几个人围坐进食,我总要称赞方便面不只方便,而且好吃。“我就爱吃方便面。”我边吃边说。



  “那是因为你不常吃。”一位同事笑笑,不客气地说。



  我愕然。



  此文若在一九八七年底交卷,到这里会得出结论云,人需要方便面,酒则可有可无。再告一番煞风景罪,便可结束了。但拖延至今,便有他望。



  一九八八年开始,我们吃了约十天的方便面,才知道无论什锦大虾何等名目的作料,放入面中,其效果都差不多。“因为你不常吃”的话很有道理。常吃的结果是,所需量日渐减少。无怪嫦娥耐不住乌鸦炸酱面,奔往月宫去饮桂花酒了。



  人生需要方便面充饥,也需要酒的欣赏。



  什么时候,我要好好饮一次黄酒。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4
一条老狗  



季羡林



  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总会不时想起一条老狗来。在过去七十年的漫长的时间内,不管我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不管我是在亚洲、在欧洲、在非洲,一闭眼睛,就会不时有一条老狗的影子在我眼前晃动,背景是在一个破破烂烂篱笆门前,后面是绿苇丛生的大坑,透过苇丛的疏隙处,闪亮出一片水光。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无论用多么夸大的词句,也决不能说这一条老狗是逗人喜爱的。它只不过是一条最普普通通的狗,毛色棕红,灰暗,上面沾满了碎草和泥土,在乡村群狗当中,无论如何也显不出一点特异之处,既不凶猛,又不魁梧。然而,就是这样一条不起眼儿的狗却揪住了我的心,一揪就是七十年。



因此,话必须从七十年前说起。当时我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毛头小伙子,正在清华大学读西洋文学系二年级。能够进入清华园,是我平生最满意的事情,日子过得十分惬意。然而,好景不长。有一天,是在秋天,我忽然接到从济南家中打来的电报,只是四个字:“母病速归。”我仿佛是劈头挨了一棒,脑筋昏迷了半天。我立即买好了车票,登上开往济南的火车。



  我当时的处境是,我住在济南叔父家中,这里就是我的家,而我母亲却住在清平官庄的老家里。整整十四年前,我六岁的那一年,也就是1917年,我离开了故乡,也就是离开了母亲,到济南叔父处去上学。我上一辈共有十一位叔伯兄弟,而男孩却只有我一个。济南的叔父也只有一个女孩,于是,在表面上我就成了一个宝贝蛋。然而真正从心眼里爱我的只有母亲一人,别人不过是把我看成能够传宗接代的工具而已。这一层道理一个六岁的孩子是无法理解的。可是离开母亲的痛苦我却是理解得又深又透的。到了济南后第一夜,我生平第一次不在母亲怀抱里睡觉,而是孤身一个人躺在一张小床上,我无论如何也睡不着,我一直哭了半夜。这是怎么一回事呀!为什么把我弄到这里来了呢?“可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母亲当时的心情,我还不会去猜想。现在追忆起来,她一定会是肝肠寸断,痛哭决不止半夜。现在,这已成了一个万古之谜,永远也不会解开了。



从此我就过上了寄人篱下的生活。我不能说,叔父和婶母不喜欢我,但是,我惟一被喜欢的资格就是,我是一个男孩。不是亲生的孩子同自己亲生的孩子感情必然有所不同,这是人之常情,用不着掩饰,更用不着美化。我在感情方面不是一个麻木的人,一些细微末节,我体会极深。常言道,没娘的孩子最痛苦。我虽有娘,却似无娘,这痛苦我感受得极深。我是多么想念我故乡里的娘呀!然而,天地间除了母亲一个人外有谁真能了解我的心情我的痛苦呢?因此,我半夜醒来一个人偷偷地在被窝里吞声饮泣的情况就越来越多了。



  在整整十四年中,我总共回过三次老家。第一次是在我上小学的时候,为了奔大奶奶之丧而回家的。大奶奶并不是我的亲奶奶;但是从小就对我疼爱异常。如今她离开了我们,我必须回家,这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一次我在家只住了几天,母亲异常高兴,自在意中。第二次回家是在我上中学的时候,原因是父亲卧病。叔父亲自请假回家,看自己共过患难的亲哥哥。这次在家住的时间也不长。我每天坐着牛车,带上一包点心,到离开我们村相当远的一个大地主兼中医的村里去请他,到我家来给父亲看病,看完再用牛车送他回去。路是土路,坑洼不平,牛车走在上面,颠颠簸簸,来回两趟,要用去差不多一整天的时间,至于医疗效果如何呢?那只有天晓得了。反正父亲的病没有好,也没有变坏。叔父和我的时间都是有限的,我们只好先回济南了。过了没有多久,父亲终于走了。一叔到济南来接我回家。这是我第三次回家,同第一次一样,专为奔丧。在家里埋葬了父亲,又住了几天。现在家里只剩下了母亲和二妹两个人。家里失掉了男主人,一个妇道人家怎样过那种只有半亩地的穷日子,母亲的心情怎样,我只有十一二岁,当时是难以理解的。但是,我仍然必须离开她到济南去继续上学。在这样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但凡母亲还有不管是多么小的力量,她也决不会放我走的。可是,她连一丝一毫的力量也没有。她一字不识,一辈子连个名字都没有能够取上,做了一辈子"季赵氏"。到了今天,父亲一走,她怎样活下去呢?她能给我饭吃吗?不能的,决不能的。母亲心内的痛苦和忧愁,连我都感觉到了。最后,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最亲爱的孩子离开了自己,走了,走了。谁会知道,这是她最后一次看到自己的儿子呢?谁会知道,这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母亲呢?



  回到济南以后,我由小学而初中,而初中而高中,由高中而到北京来上大学,在长达八年的过程中,我由一个混混沌沌的小孩子变成了一个青年人,知识增加了一些,对人生了解得也多了不少。对母亲当然仍然是不断想念的。但在暗中饮泣的次数少了,想的是一些切切实实的问题和办法。我梦想,再过两年,我大学一毕业,由于出身一个名牌大学,抢一只饭碗是不成问题的。到了那时候,自己手头有了钱,我将首先把母亲迎至济南。她才四十来岁,今后享福的日子多着哩。



  可是我这一个奇妙如意的美梦竟被一张"母病速归"的电报打了个支离破碎。我现在坐在火车上,心惊肉跳,忐忑难安。哈姆莱特问的是“to be or not to be”,我问的是母亲是病了,还是走了?我没有法子求签占卜,可我又偏想知道个究竟,我于是自己想出了一套占卜的办法。我闭上眼睛,如果一睁眼我能看到一根电线杆,那母亲就是病了;如果看不到,就是走了。当时火车速度极慢,从北京到济南要走十四五个小时。就在这样长的时间内,我闭眼又睁眼反复了不知多少次。有时能看到电线杆,则心中一喜。有时又看不到,心中则一惧。到头来也没能得出一个肯定的结果。我到了济南。



  到了家中,我才知道,母亲不是病了,而是走了。这消息对我真如五雷轰顶,我昏迷了半晌,躺在床上哭了一天,水米不曾沾牙。悔恨像大毒蛇直刺入我的心窝。在长达八年的时间内,难道你就不能在任何一个暑假内抽出几天时间回家看一看母亲吗?二妹在前几年也从家乡来到了济南,家中只剩下母亲一个人,孤苦伶仃,形单影只,而且又缺吃少喝,她日子是怎么过的呀!你的良心和理智哪里去了?你连想都不想一下吗?你还能算得上是一个人吗?我痛悔自责,找不到一点能原谅自己的地方。我一度曾想到自杀,追随母亲于地下。但是,母亲还没有埋葬,不能立即实行。在极度痛苦中我胡乱诌了一幅挽联:



  一别竟八载,多少次倚闾怅望,眼泪和血流,迢迢玉宇,高处寒否?



  为母子一场,只留得面影迷离,入梦浑难辨,茫茫苍天,此恨曷极!



  对仗谈不上,只不过想聊表我的心情而已。



  叔父婶母看着苗头不对,怕真出现什么问题,派马家二舅陪我还乡奔丧。到了家里,母亲已经成殓,棺材就停放在屋子中间。只隔一层薄薄的棺材板,我竟不能再见母亲一面,我与她竟是人天悬隔矣。我此时如万箭钻心,痛苦难忍,想一头撞死在母亲棺材上,被别人死力拽住,昏迷了半天,才醒转过来。抬头看屋中的情况,真正是家徒四壁,除了几只破椅子和一只破箱子以外,什么都没有。在这样的环境中,母亲这八年的日子是怎样过的,不是一清二楚了吗?我又不禁悲从中来,痛哭了一场。



  现在家中已经没了女主人,也就是说,没有了任何人。白天我到村内二大爷家里去吃饭,讨论母亲的安葬事宜。晚上则由二大爷亲自送我回家。那时村里不但没有电灯,连煤油灯也没有。家家都点豆油灯,用棉花条搓成灯捻,只不过是有点微弱的亮光而已。有人劝我,晚上就睡在二大爷家里,我执意不肯。让我再陪母亲住上几天吧。在茫茫百年中,我在母亲身边只住过六年多,现在仅仅剩下了几天,再不陪就真正抱恨终天了。于是,二大爷就亲自提一个小灯笼送我回家。此时,万籁俱寂,宇宙笼罩在一片黑暗中,只有天上的星星在眨眼,仿佛闪出一丝光芒。全村没有一点亮光,没有一点声音。透过大坑里芦苇的疏隙闪出一点水光。走近破篱笆门时,门旁地上有一团黑东西,细看才知道是一条老狗,静静地卧在那里。狗们有没有思想,我说不准,但感情的确是有的。这一条老狗几天来大概是陷入困惑中,天天喂我的女主人怎么忽然不见了?它白天到村里什么地方偷一点东西吃,立即回到家里来,静静地卧在篱笆门旁。见了我这个小伙子,它似乎感到我也是这家的主人,同女主人有点什么关系,因此见到了我并不咬我,有时候还摇摇尾巴,表示亲昵。那一天晚上我看到的就是这一条老狗。



  我孤身一个人走进屋内,屋中停放着母亲的棺材。我躺在里面一间屋子里的大土炕上,炕上到处是跳蚤,它们勇猛地向我发动进攻。我本来就毫无睡意,跳蚤的干扰更加使我难以入睡了。我此时孤身一人陪伴着一具棺材。我是不是害怕呢?不的,一点也不。虽然是可怕的棺材,但里面躺的人却是我的母亲。她永远爱她的儿子,是人,是鬼,都决不会改变的。



  正在这时候,在黑暗中外面走进来一个人,听声音是对门的宁大叔。在母亲生前,他帮助母亲种地,干一些重活,我对他真是感激不尽。他一进屋就高声说:"你娘叫你哩!"我大吃一惊:母亲怎么会叫我呢?原来宁大婶撞客了,撞着的正是我母亲。我赶快起身,走到宁家。在平时这种事情我是绝对不会相信的。此时我却是心慌意乱了。只听从宁大婶嘴里叫了一声:"喜子呀!娘想你啊!"我虽然头脑清醒,然而却泪流满面。娘的声音,我八年没有听到了。这一次如果是从母亲嘴里说出来的,那有多好啊!然而却是从宁大婶嘴里,但是听上去确实像母亲当年的声音。我信呢,还是不信呢,你不信能行吗?我糊里糊涂地如醉似痴地走了回来。在篱笆门口,地上黑黢黢的一团,是那一条忠诚的老狗。



我又躺在炕上,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两只眼睛望着黑暗,仿佛能感到自己的眼睛在发亮。我想了很多很多,八年来从来没有想到的事,现在全想到了。父亲死了以后,济南的经济资助几乎完全断绝,母亲就靠那半亩地维持生活,她能吃得饱吗?她一定是天天夜里躺在我现在躺的这一个土炕上想她的儿子,然而儿子却音信全无。她不识字,我写信也无用。听说她曾对人说过:“如果我知道一去不回头的话,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放他走的!”这一点我为什么过去一点也没有想到过呢?古人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现在这两句话正应在我的身上,我亲自感受到了;然而晚了,晚了,逝去的时光不能再追回了!“长夜漫漫何时旦?”我盼天赶快亮。然而,我立刻又想到,我只是一次度过这样痛苦的漫漫长夜,母亲却度过了将近三千次。这是多么可怕的一段时间啊!在长夜中,全村没有一点灯光,没有一点声音,黑暗仿佛凝结成为固体,只有一个人还瞪大了眼睛在玄想,想的是自己的儿子。伴随她的寂寥的只有一个动物,就是篱笆门外静卧的那一条老狗。想到这里,我无论如何也不敢再想下去了;如果再想下去的话,我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



  母亲的丧事处理完,又是我离开故乡的时候了。临离开那一座破房子时,我一眼就看到那一条老狗仍然忠诚地趴在篱笆门口,见了我,它似乎预感到我要离开了,它站了起来,走到我跟前,在我腿上擦来擦去,对着我尾巴直摇。我一下子泪流满面,我知道这是我们的永别,我俯下身,抱住了它的头,亲了一口。我很想把它抱回济南,但那是绝对办不到的。我只好一步三回首地离开了那里,眼泪向肚子里流。



  到现在这一幕已经过去了七十年。我总是不时想到这一条老狗。女主人没了,少主人也离开了,它每天到村内找点东西吃,究竟能够找多久呢?我相信,它决不会离开那个篱笆门口的,它会永远趴在那里的,尽管脑袋里也会充满了疑问。它究竟趴了多久,我不知道,也许最终是饿死的。我相信,就是饿死,它也会死在那个破篱笆门口,后面是大坑里透过苇丛闪出来的水光。



  我从来不信什么轮回转生;但是,我现在宁愿信上一次。我已经九十岁了,来日苦短了。等到我离开这个世界以后,我会在天上或者地下什么地方与母亲相会,趴在她脚下的仍然是这一条老狗。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5
从前的妈妈



席慕蓉



       暑假后要读四年级的凯儿,这几天开始看福尔摩斯了。到处都可以看到他拿着书聚精会神地研读,在墙边、在树阴下、在大沙发椅的角落里,我的小小男孩整个人进入了福尔摩斯诡异神秘的世界,任谁走过他的身边,他都来不及理会了。

  但是,偶尔他会忽然高声呼唤:

  “妈妈,妈妈。”

  我回答他之后,他就不再出声了。有时候,我在另外的房间里,没听见他呼唤,他就会一声比一声高地叫着找过来,声音里透着些微微的焦急和害怕,等他看见我的时候就笑开了,一言不发地转身又回去看他的书,我在后面追着问他找我什么事,他说:

  “没事,只是看看你在不在。”

  我不禁莞尔,这小男孩!他一定被书中的情节吓坏了,又不肯向我透露,只好随时回到现实世界来寻求我的陪伴。只要知道妈妈就在身边,他就可以勇气百倍地重新跟着福尔摩斯去探险了吧。

  因此,这几个炎热的下午,我都故意找些事在他的身旁走来走去,心里觉得很平安,知道我的小小男孩还需要我的陪伴,我是个幸福的母亲。

  

  我以前总认为母亲并不爱我。

  那是因为,我一直觉得,我是五个孩子中最不值得爱的一个。

  我没有两个姊姊的聪慧与美丽,没有妹妹的安静柔顺惹人怜爱,又不像弟弟是全家惟一的男孩。我脾气倔强又爱猜疑,实实在在是这个家里多余的一个。

  但是,我又很希望母亲能爱我。对我说:

  “你是我最爱最爱的宝贝。”

  然而,母亲一向是个沉默的妇人。从我有记忆开始,我总是跟在外婆的身旁,母亲好像从来也没搂抱过我。她总是怀里抱着妹妹或是弟弟,远远地对我微笑着,我似乎从来也没能靠近过她。

  长大了以后,有时候觉得不甘心,我有时候也会撒娇似的赖在她身边,希望她能回过身来抱我一下,或者亲我一下。可是,无论我怎么缠着她、暗示她,甚至嬉皮笑脸地央求她,母亲却从不给我任何热烈一点的回应,她总会说:“别闹!这么大的人了,也不怕别人看了笑话你!”

  我每次都安静地离开她,安静地退回到我自己的角落里去,心中总会有一种熟悉的不安与怨怼,久久不能消逝。一直到我自己也有了孩子。

  孩子刚生下来的那几个月里,我和母亲住在一起,学着怎样照料小婴儿。有一天,母亲给我的孩子戴上一顶遮风的软帽,粉红的帽檐上缀着细小的花朵,衬得我孩子的面容更像一朵馨香的蔷薇,母亲忽然笑出声音来:

  “蓉蓉,快来看,这小家伙和你小时候简直一模一样啊!”

  说完了,她就把我的孩子,我那香香软软的小婴儿抱进她怀里,狠狠地亲了好几下。

  我那时候就站在房门口,心里像挨了重重的一击,一时之间,又悲又喜。

  我那么渴望的东西,我一直在索求却一直没能得到满足的东西,母亲原来在一开始的时候就给了我的啊!

  可是,为什么要在这么多年之后,才让我知道才让我明白呢?

  为什么要安排成这样呢?

  

  我收拾书桌或者衣箱的时候,慈儿很喜欢站在旁边看,因为有时候会有些她喜欢的物件跑出来,如果她软声央求,我多半会给她。有时候是一把西班牙的扇子,有时候是一本漂亮的笔记簿,有时候是一串玻璃珠子,她拿到了之后,总会欣喜若狂,如获至宝。

  这天,她又来看热闹了,我正在整理那些旧相簿,她拿起一张放大的相片来问我:

  “这是谁?”

  “这是妈妈呀!是我在欧洲参加跳舞比赛得了第一时的相片啊!”

  “乱讲!怎么会是你?你怎么会跳彩带舞?”

  相片上的舞者正优雅地挥着两条长长的彩带,站在舞台的正中,化过妆后的面容带着三分羞怯七分自豪。

  “是我啊!那个时候,我刚到比利时没多久,参加鲁汶大学举办的国际学生舞蹈比赛,我是主角,另外还有八位女同学和我一起跳,我们......”

  话还没说完,窗外她的同学骑着脚踏车呼啸前来,大声地叫着她的名字,女儿一跃而起,向着窗外大声回答:

  “来了!来了!”

  然后回身向我摆摆手,就高高兴兴地跑出去了。我走到门口,刚好看到她们这一群女孩子的背影,才不过是中学生而已,却一个个长得又高又大,把车子骑得飞快。

  我手中还拿着那一张相片,其实我还有很多话想告诉我的女儿听。我想告诉她,我们怎样认真地一再排练,怎样在演出的时候互相关照,在知道得了第一的时候,男同学怎样兴奋热烈地给我们煮宵夜吃,围着我们照相;其实不过是一场小小的校内活动而已,但是因为用的是中国学生的名字,在二十几个国家之中得了第一,就让这一群中国学生紧紧地连接在一起,过了一个非常快乐的夜晚了。

  我很想把这些快乐的记忆告诉我的女儿,可是我没有机会。在晚餐桌上,是她兴奋热烈地在说话,她和她的同学之间有那么多有趣和重要的事要说出来,我根本插不进嘴去。

  整个晚上,我都只能远远地对她微笑。

  

  在把病情向我详细地分析了之后,医生忽然用一种特别温柔的语气对我说:

  “无论如何,你想再要回从前的那个妈妈,是绝对不可能的事了。”

  医生年纪大概也有六十开外了,穿得很讲究,有种温文的气质,也有一种老年人特有的智慧和洞察力。他说完这句话以后,有一个极短的停顿,好像知道在这个时候我应该已经开始流泪了。

  可是,我不上当,我就是不肯上当,我一滴泪水也没让它显露出来。

  我是不会轻易上当的。

  在这世间,有些事你可以相信,有些事却是绝对不能相信的。

  绝不能流泪,一流泪就表示你相信了他的话,一流泪就表示你也跟着承认事实的无法改变了。

  母亲虽然是再度中风,但是,既然上次那样凶猛的病症都克服了,并且还能重新再站起来,那么,谁敢说这一次就不能复原了呢?

  谁敢对我说,我不能再重新要回一个像从前那样坚强和快乐的妈妈了呢?



  我冷冷地向医生鞠躬道谢,然后再回到母亲的病床旁边。母亲正处在中风后爱睡的时期,过几天应该就会慢慢好转的。等稍微好了一点之后,就可以开始做复原运动,只要保持信心,应该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父亲和妹妹们都打过长途电话来,说是会尽快赶回来陪她。我想,这位医生并不太认识我的母亲,并不知道她的坚强和毅力,所以才会对我说出这样一个错误的结论来。

  到了夜里,我离开医院一个人开车回家,心里仍然在想着医生白天说的那一句话,忽然之间,有什么在脑子里闪了过去,我整个人因为这突来的意念而惊呆了。

  医生说的,其实并没有错啊!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从前的那个妈妈一天一天地在改变,从来也没能回来过啊!

  到底哪一个才是我从前的那个妈妈呢?

  是第二次中风以前,在石门乡间,那个左手持杖一步一顿满头白发的老太太呢?还是再早一点,第一次中风以前,和夫婿在欧洲团聚,在友人的圣诞聚会里那个衣衫华贵的妇人呢?还是更早一点,在新北投家门前的草地上,和孩子们站在一起,笑起来仍然娇柔的那个母亲呢?还是更早一点,在南京的照相馆里,怀中抱着刚刚满月的幼儿,在丈夫与子女环绕之下望着镜头微笑的那个少妇呢?还是更早一点,在重庆乡间的山野里,仓皇地躲避着敌人的空袭,一面还担心着不要惊吓了身边孩子,不要压伤了腹中胎儿的那个女子呢?

  还是更早、更早,在一张泛黄的旧相片上,穿着皮领黑呢长大衣,站在北平下过雪的院子里,那个眼睛又黑又亮的少女呢?

  还是更早、更早,我只是不经意地听说过的,在内蒙古的大草原上,那个十岁左右、最爱在河床上捡些圆石头回家去玩的小女孩呢?

  从前的妈妈,从前的妈妈啊!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了,为了我们这五个孩子,从前的那个妈妈就一天一天地被遗落在后面,从来也没能回来过啊!

  现在的妈妈当然是可以再复原,然而,却也绝对不再是我从前的那个妈妈了。

  “妈妈,妈妈。”

  在深夜的高速公路上,我轻轻呼唤着在那些过往的岁月里对我温柔微笑的母亲、我从前那些所有的不能再回来的母亲,不禁一个人失声痛哭了起来。

  车子开得飞快,路好黑好暗啊!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5
这里真安静



余秋雨



    一


    我到过一个地方,神秘得像寓言,抽象得像梦境。



    很多长住新加坡的人都不知道有这么个地方,听我一说,惊讶万分。



    是韩山元先生带我去的。韩先生是此地一家大报的高级编辑,又是一位满肚子掌故的乡土历史学家。那天早晨,他不知怎么摸开了我住所的大铁门,从花园的小道上绕到我卧室的南窗下,用手指敲了敲窗框。我不由竦然一惊,因为除了一位轻手轻脚的马来亚园丁,还从来没有人在这个窗下出现过。



    他朝我诡秘地一笑,说要带我去一个很少有人知道的奇怪地方。我相信了他,他一定会发现一点什么的,就冲他绕来绕去绕到我这个窗下的劲头。



    我打开大门,那里还等着两位女记者,韩先生的同事,也算我在这里的学生。她们都还年轻,对探幽索秘之类的事,兴趣很大。于是,一行四人。



    其实韩先生也不太记得路了。在车上他托着下巴,支支吾吾地回忆着、嗫嚅着。驾车的女记者每到岔道口就把车速放慢,好让他犹豫、判断、骂自己的记性。韩先生寻路的表情越艰难,目的地也就变得越僻远,越离奇。



    二



    目的地竟是一个坟地。



    新加坡的坟地很多,而且都很堂皇。漂泊者们葬身他乡已经够委屈的了,哪能不尽量把坟地弄得气派一点?但是,这个坟地好生奇特,门面狭小,黑色的旧铁栏萎萎缩缩。进得里面才发现占地不小,却冷冷清清不见一个人影。一看几排墓碑就明白,这是日本人的坟地。 “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坟地比它更节俭的了。你看这个碑”,韩先生用手一指,那只是许多墓碑中的一个矮小的方尖碑,上面刻着六个汉字:



    纳骨一万余体



    碑下埋着的,是一万余名侵略东南亚的“皇军”的骨灰。



    “再看那边,”顺着韩先生的指点,我看到一片广阔的草地上,铺展着无数星星点点的小石桩,“一个石桩就是一名日本妓女,看有多少!”



    用不着再多说话,我确实被震动了。人的生命,能排列得这样紧缩,挤压得这样居促么?而且,这又是一些什么样的生命啊。一个一度把亚洲搅得晕晕乎乎的民族,将自己的媚艳和残暴挥洒到如此遥远的地方,然后又在这里划下一个悲剧的句号。多少倩笑和呐喊,多少脂粉和鲜血,终于都喑哑了,凝结了,凝结成一个角落,凝结成一种躲避,躲避着人群,躲避着历史,只怀抱着茂草和鸟鸣,怀抱着羞愧和罪名,不声不响,也不愿让人靠近。



    是的,竟然没有商人、职员、工人、旅游者、水手、医生跻身其间,只有两支最喧闹的队伍,浩浩荡荡,消失在这么一个不大的园子里。我们不能不把脚步放轻,怕踩着了什么。脚下,密密层层的万千灵魂间,该隐埋着几堆日本史,几堆南洋史,几堆风流史,几堆侵略史。每一堆都太艰深,于是只好由艰深归于宁静,像一个避世隐居、满脸皱纹的老人,已经不愿再哼一声。



    三



    到底是日本人,挤到了这么一个地方,依然等级森严。



    一般士兵只立集体墓碑。除了“纳骨一万余体”外,还有一个含糊其词的所谓“作业队殉难者之碑”,也是一个万人碑,为太平洋战争时战死的士兵而立。另一个“陆海军人军属留魂之碑”,则是马来西亚战争中战死日军的集体墓,原在武吉知马山上,后被抗日人士炸毁,日本人在碎墟中打点收拾残骨,移葬这里。



    军曹、兵长、伍长,乃至准尉级的仕官,皆立个人木碑。一根根细长的木桩紧紧地排着,其中稍稍高出周围的是准尉。



    少尉以上均立石碑,到了高级军衔大佐,则立大理石碑。



    让开这所有的群体,独个儿远远地坐东面西的,则是赫赫有名的日本陆军元帅、日本南方军总司令寺内寿一的大墓。这座墓,傲气十足,俯瞰着自己的数万属下。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对寺内寿一这个名字十分敏感。1937年7月7日芦沟桥事变后,寺内寿一曾被任命为日本华北方面军司令官,在他的指挥下,日军由北平进占山西、陕西、甘肃,直取兰州。在著名的平型关战役中遭受中国军队惨重打击的板垣师团,也属于他的部下。这么一个把古老的黄河流域整个儿浸入血泊的军阀,最终竟然躲到了这个角落!



    我呆呆地伫立着,死死地看着这座墓。我深知,几乎未曾有过中国人,会转弯抹角地找到这里,盯着它看。那么,今天也算是你寺内元帅与中国人的久别重逢吧。你躲藏得好偏僻,而我的目光背後,应是华北平原的万里云天。



    寺内寿一改任南方派遣军总司令是在1941年10月东条英机上台组阁之后,他与山本五十六的海军联合舰队相配合,构成了震动世界的太平洋战争。他把他在华北的凶残倾泄到了南洋,从西贡直捣新加坡。他的死亡是在日本投降之后,死因是脑溢血。



    元帅的死亡,震动了当时由英军看守的日军战俘营。正是那些早就被解除武装、正在受到公审、正在受到全世界唾骂的战俘,张罗着要为寺内寿一筑坟,而且是筑一座符合元帅身份的坟。从我接触到的一些资料看,为了眼前这座坟,当时日军战俘营里所发生的事,今天想来依然触目惊心。



    这些战俘白天在英军的监视下做苦工,到了夜晚空下来,就聚集在宿舍里密谋。他们决定,寺内寿一的墓碑必须采用柔佛(今属马来西亚)南部的一座石山上的石料,因为这座石山上曾发生过日军和英澳联军的激战,好多石块都浸染了日本军人的鲜血。他们要悄悄派出几个目睹当年激战的人去,确定当年日军流血最多的地方,再从那里开采巨石,躲过人们耳目,拼死长途运来。



    这些战俘开始行动了。他们正儿八经向看守他们的英国军官提出申请,说想自己动手修建战俘营的宿舍,需要到外面去采伐,搬运一些木料石料。同时,他们又搜集身边带着的日本小玩意儿来笼络英军及其家属。英军同意了他们的申请,结果他们开始大规模地采运石料,不仅为寺内寿一,而且为其他战死的日军筑坟。柔佛那方染血的巨石完全不像修宿舍的材料,只能在星夜秘密偷运。运到离现在墓地8公里之外一座荒弃的橡胶园里,搭起一个帐篷,用两天时间刻琢碑文,刻好之后又运到墓地,恭恭敬敬竖好,浇上水泥加固。我现在死死盯着看的,就是这个墓碑。



    这一切,竟然都是一个战败国的俘虏们偷偷做成的,实在让人吃惊。我想,如果有哪位电影大师拍一部影片,就表现一群战俘在黑夜偷运染血巨石来作元帅墓碑的艰苦行程,一定会紧扣人心。山道上,椰林下,低声的呼号,受过伤的肩膀,勒入肌肉的麻绳,摇晃的脚步,警觉的耳朵,尤其是月光下,那一双双不肯任输服罪的眼睛……



    资料告诉我,即使在国际法庭公审和处决战犯之后,那些日军战俘,竟还想尽各种办法,通过各种途径,弄到了每一战犯处决时洒血的泥土,汇集起来到这个坟地“下葬”,竖起一个“殉难烈士之碑”。这个碑,我进入墓园不久就看到了的,不知底细的人怎会知道 “烈士”是谁?



    韩山元先生曾听守墓人说,别看这个坟地冷清,多年来,总有一些上年岁的人专程从日本赶来,跪倒在哪几座墓碑前献酒上香,然后饮泣良久。这些年,这样的老人看不到了,或许他们也都有了自己的墓碑。于是,坟地真正冷清了,不要说战争,就是那星夜运石的呼号,也已成了遥远的梦影。但是,只要你不小心走进了这个地方,在这些墓碑间巡睃一遍,你就会领受到人类精神中极其可怖的一个部分,阴气森森。这里上下有序,排列整齐,傲骨嶙峋,好像还在期待着某种指令……



    四



    现在该来看看那些可怜的日本妓女了。



    论资格,这些妓女要比埋在近旁的军人老得多。大概从本世纪初年以来,日本妓女蜂拥来南洋有过几次高潮,每次都和日本经济的萧条有关。而当时的南洋,由于橡胶和锡矿的开采,经济颇为繁荣,大批在国内不易谋生的日本少女就不远千里,给南洋带来了屈辱的笑颜。



    日本女子的美貌和温柔使她们很快压倒了南洋各地的其它娱乐项目,轰轰烈烈地构成了一种宏大的职业。从雄心勃勃的创业者到含辛茹苦的锡矿工人,都随时随地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日本娼寮。各国、各族的嫖客,都在日本妓院中进进出出。在这个时候,日本民族在南洋的形象,显得既柔弱又可怜。



    既然日妓南下与日本经济萧条有密切关系,而经济萧条又是日本必须向外扩张的根本动因,那么,不妨说,日本妓女的先来和日本军人的后到,确实存在着某种因果关系。让他们的坟墓紧紧靠在一起,好像是故意在搭建一种历史逻辑。



    当日本军队占领南洋时,原先在这里的妓女再加上军妓,日妓的数量更是达到空前,连著名的南华女子中学也解散而成了日本艺妓馆。这简直成了一支与“皇军”可以并驾齐驱的队伍,有人戏称为“大和部队”。据说还有一位日本官员故意向寺内寿一总司令报告:“大和部队已经打进来了。”寺内寿一因此而把不少军妓遣送回国,但日本妓女真正在南洋的锐减,则是在日本投降之后。这些已经够屈辱了的女子,无法在更屈辱的大背景下继续谋生了。事实上,即便是战败的苦难,她们也比军阀们受得深,尽管她们远不是战争的发动者,也没有因战争而有任何得益。



    日本妓女在南洋的悲惨命运,已由电影《望乡》表现得淋漓尽致。但是依我看,那毕竟是日本人自己搞的作品,在某些历史关节上无法冷静地开掘。日本妓女在南洋的遭遇,只有与以后日本军队的占领南洋疏通开来,现代日本民族的心态和命运才能梳理得更加完整和透彻。仅仅表现她们在屈辱中思念故乡,显然是把题目做小了。



    《望乡》中一个让人难忘的细节是,日本妓女死后安葬南洋,墓碑全部向着故乡。但是我在这个日本坟地中看到的情景却完全相反:300多个妓女的墓碑,全部向着正西,没有一座向着北方!



    也许是不敢,也许是不愿,她们狠狠心拧过头去,朝着另一方向躺下了,不再牵肠挂肚,不再幽恨绵绵,连眼角也不扫一扫那曾经天天思念的地方。



    岂止不再眼巴巴地望着故乡,在她们这么多的墓碑上,连一个真名字也没有留下。石碑上刻着的都是“戒名”,如“德操信女”、“端念信女”、“妙鉴信女”,等等。这些姑娘,身陷可怕的泥淖之中,为了保持住一点点生命的信念,便都皈依了佛教,希望在虔诚的祈求间,留住些许朦胧的微光。但是我觉得,她们不具真名,与其说是为了佛教信仰,不如说是要隐瞒自己家族的姓氏,不使遥远的族人因自己而招腥惹臭。



    这种情景,与边上那些耀武扬威地写满军衔、官职的军人墓碑有多大的差别啊。我仔细地拨开草丛,读着那一个个姑娘自己杜撰的假名字。她们都有过鲜亮的青春,但很快都羞缩成了一枚枚琐小的石丁,掩埋在异地的荒草中。我认出那些字来了,显然都是死者的小姐妹们凑几个钱托人刻上去的,却又像死者在低声地自报家门。她们没什么文化,好不容易想出几个字来,藏着点儿内心的悲凉:“忍芳信女”、“寂伊信女”、“空寂信女”、“幽幻信女”……



    我相信,这些墓碑群所埋藏的故事,一定比那边的墓碑群所埋藏的故事更通人性。可惜,这些墓碑群什么资料也没有留下,连让我胡乱猜想的由头也十分依稀。



    例如,为什么这座立于昭和初年的墓碑那么精雕细刻呢,这位“信女”一定有过什么动人的事迹,使她死后能招来这么多姐妹的集资。也许,她在当时是一位才貌双全、侠骨慈心的名妓?



    又如,为什么这些墓碑上连一个字也没有呢?是因为她们做了什么错事,还是由于遭致什么意外?



    还有,这五位“信女”的墓碑为什么要并排在一个墓基上呢?她们是结拜姐妹?显然不仅是这个原因,因为她们必须同时死才会有这样的墓,那么,为什么又要同时死呢?

    ……



    这些,都一定有故事,而且是极其哀怨、极其绚丽的故事,近乎中国明清之间的秦淮诸艳。



    发生在妓院里的故事,未必都是低下的。作为特殊的时代的一个特殊交际场所,那里会包藏着许多政治风波、金融搏斗、人生沧桑、民族恩怨乃至国际谍情。也许,日本史和南洋史的某些线头,曾经由这些“信女”的纤纤素手绾接。我在这片草地上走了一圈又一圈,深深可惜着多少动人的故事全都化作了泥土。当地不少文学界的朋友常常与我一起叹息当今南洋文学界成果寥寥,恕我鲁莽,我建议南洋文化的挖掘者,多找找这些坟地。军人的坟地,女人的坟地,哪怕它们藏得如此隐蔽。



    五



    “军人,女人,还有文人!”韩山元先生听我在自言自语,插了一句。



    是的,这个坟地里,除了大批军人和女人,竟然还孤零零地插进来一个文人。



    这位文人的墓,座落在坟地的最东边。本来,寺内寿一的墓座东朝西,俯瞰整个墓地;但这座文人墓却躲在寺内寿一墓的后边,把它也当作了俯瞰的对象。



    仅仅这一点,就使我们这几个文人特别解气。而且墓主还是一位挺有名的日本文学家:二叶亭四迷。我记得他的像片,留着胡子,戴着眼镜,头上的帽子很像中国的毡帽。我应该是在研究鲁迅和周作人的时候顺便了解这位文学家的,他葬在这里,对我也是个意外。不管怎么说,整个坟地中,真正能使我产生亲切感的只能是他了。



    他的墓碑上的字也写得漂亮,是一种真正的书法。这又使我们几个多了一份高兴。那些军官的墓碑既然都是战俘们偷偷张罗的,字能好到哪里去?



    二叶亭四迷1909年2月在俄国游历时发现患了肺结核,但是这位固执的文学家不相信医生,胡乱自己服药,致使病情严重,后由朋友帮助,转伦敦坐轮船返日本治疗。但是,他并没有能够到达日本,而是死在由哥伦坡驶向新加坡的途中。就这样,他永久留在新加坡了。他进坟地是在1909年5月,不仅那些军人的坟墓还一座也没有,连妓女的坟墓也不会有几座,因为当时,日本妓女还刚刚向南洋进发。



    二叶亭四迷早早地踞守着这个坟地,他万万没有料到,这个坟地以后会有这般怪异的拥挤。他更无法设想,多少年后,真正的文人仍然只有他一个,他将永久地固守着寂寞和孤单。



    我相信,如果二叶亭四迷地下有灵,他执拗的性格会使他深深地恼怒这个环境。作为日本现实主义文学的一员大将,他最为关注的是日本民族的灵魂。他怎么能忍心,日日夜夜逼视着这些来自自己国家的残暴军士和可怜女性。



    但是,二叶亭四迷也许并不想因此而离开。他有民族自尊心,他要让南洋人民知道,本世纪客死外国的日本人,不仅仅只有军人和女人。“还有我,哪怕只有一个:文人!”



    不错,文人。并没有什么了不起,但死的时候不用像那些姑娘那样隐姓埋名,葬的时候不用像那些军人那样偷偷摸摸、鬼鬼祟祟。



    我相信,每一次妓女下葬,送葬的小姐妹们都会在整个坟地中走走,顺便看看这位文学家的墓碑,尽管她们根本读不懂他的作品;我相信,那些战俘偷偷地把寺内寿一的坟筑在他的近侧,也都会对他龙飞凤舞的墓碑端详良久。二叶亭四迷为这个坟地提供了陌生,提供了间离。军乐和艳曲的涡漩中,突然冒出来一个不和谐的低沉颤音。



    不能少了他。少了他,就构不成“军人、女人、文人”的三相结构,就构不成一种寓言式的抽象。现在够了,一半军人,一半女人,最边上居高临下,端坐着一位最有年岁的文人。这么一座坟地,还不是寓言?



    这个三相寓言结构竟然隐匿于闹市,沉淀成宁静。民族、历史的大课题,既在这里定格,又在这里混沌。甜酸苦辣的滋味,弥漫于树丛,弥漫于草地。铁栅栏围住的,简直是个历史的浓缩体。我走过许多地方,为曾见过如此具有概括力的所在,概括得令人有点难以置信。



    六



    离开墓地之后,我们的车又在闹市间胡窜乱逛。不知怎么,大家对街上的日本人特别注意起来。



    显而易见,今天的日本人在这座城市地位特殊。前几天读到本地一位女作家的一篇作品,其中写到一个年轻繁忙的华族母亲把自己幼小的女儿托养在公婆家里,没想到一年以后,女儿牙牙学语吐出来的第一句话不是华语,不是方言,也不是英语,而竟然是日语。原来公婆家通用的是夹着日语的英语,而日语的成分又日见提高。这位年轻的母亲真正地发怒了,大声吼道:“我不能眼看着自己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孩子,成为一个是华人又不像华人的怪物!”



    这种现象,在这里比较典型。日本是亚洲首富,经济界人士竞相趋附是不奇怪的。你看,就在我们的车窗外,那些最豪华的商店门口,停得最多的是日本旅游团的大客车。一大串专供旅游的人力三轮车从我们的车外慢慢前行,不用细看,坐的大多是日本人。



    这时我心中忽起一个念头,真想走上前去告诉那些坐在人力车上兴高采烈的日本朋友:就在这座城市,一个草木掩荫的冷僻所在,有一个坟地。无论如何,你们应该去看看的。我们刚去看过。



    真的,你们应该去看看。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5
黄玫瑰的心·林清玄







为了这绝望的爱情,我已经过了很长时间沮丧、疲倦、行尸走肉般的日子。昨夜从矿坑灾变中采访回来,因痛惜生命的脆弱与无助,躺在床上不能入睡。清晨,当第一道阳光照入,我决定为那已经奄奄一息的爱情做最后的努力。我想,第一件该做的事情是到我常去的花店买一束玫瑰花,要鹅黄色的,因为我的女友最喜欢黄色的玫瑰。


刮好胡子,勉强拍拍自己的胸膛说:“振作起来。”想到昨天在矿坑灾变前那些沉默哀伤但坚强的面孔,我出门了。


往市场的花店走去,想到在一起五年的女朋友,竟为了一个其貌不扬、既没有情趣又没有才气的人而离开,而我又为这样的女人去买玫瑰花,既心痛又心碎,生气又悲哀得想流泪。


到了花店,一桶桶美艳的、生气昂扬的花正迎着朝阳开放。


找了半天,才找到放黄玫瑰的桶子,只剩下九朵,每一朵都垂头丧气,“真丧,人在倒霉的时候,想买的花都垂头丧气的。”我在心里咒骂。


“老板,”我粗声地问,“还有没有黄玫瑰?”


老先生从屋里走出来,和气地说:“没有了,只剩下你看见的那几朵啦。”


“每朵的头都垂下来了,我怎么买?”


“喔,这个容易,你去市场里逛逛,半个小时后回来,我包给你一束新鲜的、有精神的黄玫瑰。”老板陪着笑,很有信心地说。


“好吧。”我心里虽然不信,但想到说不定他要向别的花店调,也就转进市场逛去了。心情沮丧时看见的市场简直是尸横遍野,那些被分解的动物尸体,使我更深刻地感受到了悲苦的世界;小贩刀俎的声音,使我的心更烦乱。


好不容易在市场里熬了半个小时,再转回花店时,老板已把一束元气淋漓的黄玫瑰用紫色的丝带包好了,放在玻璃柜上。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说:“这就是刚刚那一些黄玫瑰吗?”——它们垂头丧气的样子还映在我的眼前。


“是呀,就是刚刚那黄玫瑰。”老板还是笑眯眯地说。


“你是怎做到的,刚刚明明已经谢了。”我听到自己发出惊奇的声音。


花店老板说:“这非常简单,刚刚这些玫瑰不是凋谢,只是缺水,我把它整株泡在水里,才20分钟,它们全又挺起胸膛了。”


“缺水?你不是把它插在水桶里吗?怎么可能缺水呢?”


“少年仔,玫瑰花整株都需要水呀,泡在水桶里是它的根茎,就好像人吃饭一样。但人不能光吃饭,人要用脑筋、有思想、有智慧,才能活得抬头挺胸。玫瑰花的花朵也需要水,但是剪下来后就很少人注意它的头也需要水了,整株泡在水里,很快就恢复精神了。”


我听了非常感动,愣在那里:呀,原来人要活得抬头挺胸,需要更多智慧,应当把干枯的头脑泡在冷静的智慧水里。


当我告辞的时候,老板拍拍我的肩膀说:“少年仔,要振作呀!”这句话差点使我流着泪走回家,原来他早就看清我是一朵即将枯萎的黄玫瑰。


回到家,我放了一缸水,把自己整个人泡在水里,体会着一朵黄玫瑰的心,起来后感觉通身舒泰,决定不把那束玫瑰送给离去的女友。


那一束黄玫瑰每天都会泡一下水,一星期以后才凋落花瓣,但却是抬头挺胸凋谢的。


这是在几十年前,我写在笔记上的一个真实的事。从那一次以后,我知道了一些买回来的花朵垂头丧气的秘密。最近找到这一段笔记,感触和当时一样深,更确实地体会到,人只要用细腻的心去体会万象万法,到处都有启发的智慧。


一朵花里,就能看到宇宙的庄严,看到美,以及不屈服的意志。


有一位花贩告诉我,几乎是所有的白花都很香,愈是颜色艳丽的花愈是缺乏芬芳,他的结论是:“人也是一样,愈朴素单纯的人,愈有内在的芳香。”


有一位花贩告诉我,夜来香其实白天也很香,但是很少闻得到,他的结论是:“因为白天人的心太浮了,闻不到夜来香的香气,如果一个人白天的心也很静,就会发现夜来香、桂花、七里香,连酷热的中午也是香的。”


有一位花贩告诉我,清晨买莲花一定要挑那些盛开的,结论是:“早上是莲花开放最好的时间,如果一朵莲花早上不开,可能中午和晚上都不会开了。我们看人也是一样,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志气,中年或晚年是很难有志气的。”


有一位花贩告诉我,愈是昂贵的花愈容易调谢,那是为了要向买花的人说明:“要珍惜青春呀,因为青春是最名贵的花,最容易调谢。”


有一位花贩告诉我……


让我们来体会这有情世界的一切展现吧,当我们有大觉的心,甚至体贴一朵黄玫瑰,以心印心,心心相印,我们就会知道,原来在最近、最平凡的一切里,就有最深、最奇绝的壑智呀!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5
匆匆



朱自清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6

死亡之诗(之二)



海子



我所能看见的少女


水中的少女


请在麦地之中


清理好我的骨头


如一束芦花的骨头


把他装在箱子里带回


我所能看见的


洁净的少女,河流上的少女


请把手伸到麦地之中


当我没有希望坐在一束


麦子上回家


请整理好我那凌乱的骨头


放入一个小木柜。带回它


象带回你们富裕的嫁妆


但是,不要告诉我


扶着木头,正在干草上晾衣的


母亲。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6

死亡之诗(之三:采摘葵花)



海子



雨夜偷牛的人


爬进了我的窗户


在我做梦的身子上


采摘葵花


我仍在沉睡


在我睡梦的身子上


开放了彩色的葵花


那双采摘的手


仍象葵花田中


美丽笨拙的鸭子


雨夜偷牛的人


把我从人类


身体中偷走。


我仍在沉睡。


我被带到身体之外


葵花之外。我是世界上


第一头母牛(死的皇后)


我觉的自己很美


我仍在沉睡。


雨夜偷牛的人


于是非常高兴


自己变成了另外的彩色母牛


在我的身体中


兴高彩烈地奔跑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6




张爱玲



这是真的。


有个村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那天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地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个女子被亲眷拐子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在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6
标题: 比成功更宝贵
每个追求者都渴望成功,然而,还有比成功更宝贵的东西,这就是追求本身。我宁愿做一个未必成功的追求者,而不愿是一个不再追求的成功者。如果说成功是青春的一个梦,那么,追求即是青春本身,是一个心灵年轻的最好证明。谁追求不止,谁就青春长在。一个人的青春是在他不再追求的那一天结束的。


在精神领域的追求中,不必说世俗的成功,社会和历史所承认的成功,即便精神追求本身的成功,也不是主要的目标。在这里,目标即寓于过程之中,对精神价值的追求本身成了生存方式,这种追求愈执著,就愈是超越于所谓成败。一个默默无闻的贤哲也许更是贤哲,一个身败名裂的圣徒也许更是圣徒。如果一定要论成败,一个伟大的失败者岂不比一个渺小的成功者更有权被视为成功者?


能被失败阻止的追求是一种软弱的追求,它暴露了力量的有限。能被成功阻止的追求是一种浅薄的追求,它证明了目标的有限。


在艰难中创业,在万马齐喑时呐喊,在时代舞台上叱咤风云,这是一种追求。在淡泊中坚持,在天下沸沸扬扬时沉默,在名利场外自甘于寂寞和清贫,这也是一种追求。追求未必总是显示进取的姿态。


船舷上,一个年轻的僧人面朝大江,合目伫立。望着他披带青灰色袈裟的朴素身影,我想起刚才在船舱里目睹的一幕,不禁肃然起敬。 船舱里闷热异常,乘客们纷纷挤到自来水旁洗脸。他手拿毛巾,静静等候在一旁。终于到他了,又有一名乘客夺步上前,把他挤开。他面无愠色,退到旁边,礼貌地以手示意:“请,请。”


我知道,这也是一种追求。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7
贝壳



席慕蓉



  在海边,我捡起了一枚小小的贝壳。


  贝壳很小,却非常坚硬和精致。回旋的花纹中间有着色泽或深或浅的小点,如果仔细观察的话,在每一个小点周围又有着一圈一圈的复杂图样。怪不得古时候有人采用贝壳来做钱币,在我手心里躺着的实在是一件艺术品,是舍不得拿去和别人交换的宝贝啊!


  在海边捡起这一枚贝壳的时候,里面曾经居住过的小小柔软的肉体早已死去,在阳光、砂粒和海浪的淘洗之下,贝壳中所留下来的痕迹已经完全消失了。但是,为了这样一个短暂和细小的生命,为了这样一个脆弱和卑微的生命,上苍给它制作出来的居所却有多精致、多仔细、多么地一丝不苟呢!


  比起贝壳里的生命来,我在这世间能停留的时间是不是更长和更多一点呢?是不是也应该用我的能力来把我所能做到的事情做得更精致、更仔细、更加地一丝不苟呢?


  请让我也能留下一些令人珍惜、令人惊叹的东西来吧。


  在千年之后,也许也会有人对我留下的痕迹反复观看,反复把玩,并且会忍不住轻轻地叹息:"这是一颗怎样固执又怎样简单的心啊!"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7
白马湖



朱自清



今天是个下雨的日子。这使我想起了白马湖;因为我第一回到白马湖,正是微风飘萧的春日。 白马湖在甬绍铁道的驿亭站,是个极小极小的乡下地方。在北方说起这个名字,管保一百个人一百个人不知道。但那却是一个不坏的地方。这名字先就是一个不坏的名字。据说从前(宋时?)有个姓周的骑白马入湖仙去,所以有这个名字。这个故事也是一个不坏的故事。假使你乐意搜集,或也可编成一本小书,交北新书局印去。


白马湖并非圆圆的或方方的一个湖,如你所想到的,这是曲曲折折大大小小许多湖的总名。湖水清极了,如你所能想到的,一点儿不含糊像镜子。沿铁路的水,再没有比这里清的,这是公论。遇到旱年的夏季,别处湖里都长了草,这里却还是一清如故。白马湖最大的,也是最好的一个,便是我们住过的屋的门前那一个。那个湖不算小,但湖口让两面的山包抄住了。外面只见微微的碧波而已,想不到有那么大的一片。湖的尽里头,有一个三四十户人家的村落,叫做西徐岙,因为姓徐的多。这村落与外面本是不相通的,村里人要出来得撑船。后来春晖中学在湖边造了房子,这才造了两座玲珑的小木桥,筑起一道煤屑路,直通到驿亭车站。那是窄窄的一条人行路,蜿蜒曲折的,路上虽常不见人,走起来却不见寂寞--。尤其在微雨的春天,一个初到的来客,他左顾右盼,是只有觉得热闹的。


春晖中学在湖的最胜处,我们住过的屋也相去不远,是半西式。湖光山色从门里从墙头进来,到我们窗前、桌上。我们几家接连着;丏翁的家最讲究。屋里有名人字画,有古瓷,有铜佛,院子里满种着花。屋子里的陈设又常常变换,给人新鲜的受用。他有这样好的屋子,又是好客如命,我们便不时地上他家里喝老酒。丏翁夫人的烹调也极好,每回总是满满的盘碗拿出来,空空的收回去。白马湖最好的时候是黄昏。湖上的山笼着一层青色的薄雾,在水里映着参差的模糊的影子。水光微微地暗淡,像是一面古铜镜。轻风吹来,有一两缕波纹,但随即平静了。天上偶见几只归鸟,我们看着它们越飞越远,直到不见为止。这个时候


便是我们喝酒的时候。我们说话很少;上了灯话才多些,但大家都已微有醉意。是该回家的时候了。若有月光也许还得徘徊一会;若是黑夜,便在暗里摸索醉着回去。


白马湖的春日自然最好。山是青得要滴下来,水是满满的、软软的。小马路的两边,一株间一株地种着小桃与杨柳。小桃上各缀着几朵重瓣的红花,像夜空的疏星。杨柳在暖风里不住地摇曳。在这路上走着,时而听见锐而长的火车的笛声是别有风味的。在春天,不论是晴是雨,是月夜是黑夜,白马湖都好。--雨中田里菜花的颜色最早鲜艳;黑夜虽什么不见,但可静静地受用春天的力量。夏夜也有好处,有月时可以在湖里划小船,四面满是青霭。船上望别的村庄,像是蜃楼海市,浮在水上,迷离徜恍的;有时听见人声或犬吠,大有世外之感。若没有月呢,便在田野里看萤火。那萤火不是一星半点的,如你们在城中所见;那是成千成百的萤火。一片儿飞出来,像金线网似的,又像耍着许多火绳似的。只有一层使我愤恨。那里水田多,蚊子太多,而且几乎全闪闪烁烁是疟蚊子。我们一家都染了疟疾,至今三四年了,还有未断根的。蚊子多足以减少露坐夜谈或划船夜游的兴致,这未免是美中不足了。


离开白马湖是三年前的一个冬日。前一晚"别筵"上,有丏翁与云君,我不能忘记丏翁,那是一个真挚豪爽的朋友。但我也不能忘记云君,我应该这样说,那是一个可爱的--孩子。


七月十四日,北平。


作者: hlzds    时间: 2009-1-21 11:57




张爱玲



小时候常常梦见吃云片糕,吃着吃着,薄薄的糕却变成了纸,除了涩,还感到一种难堪的怅惘。


一直喜欢吃牛奶的泡沫,喝牛奶的时候设法先把碗边的小白珠子吞下去。


在《红楼梦》里,贾母曾问薛宝钗爱听何戏,爱吃何物。宝钗深知老年人喜看热闹戏文,爱吃甜烂之物,便都拣贾母喜欢的说了。我和老年人一样的爱吃甜的烂的。一切脆薄爽口的,如腌菜、酱萝卜、蛤蟆酥,都不喜欢,瓜子也不会嗑,细致些的菜如鱼虾完全不会吃,是一个最安分的“肉食者”。


上海所谓“牛肉庄”是个可爱的地方,雪白干净,瓷砖墙上丁字式贴着“汤肉××元,腓利××元”的深桃红纸条。在屋顶上,球形的大白灯上罩着防空的黑布套,衬着大红里子,明朗得很。穿白外套的伙计们个个都是红润肥胖,笑嘻嘻的,一只脚踏着板凳,立着看小报。他们的茄子特别大,他们的洋葱特别香,他们的猪特别的该杀。门口停着塌车,运了两口猪进来,齐齐整整,尚未开剥,嘴尖有些血渍,肚腹掀开一线,露出大红里子。不知道为什么,看了绝无丝毫不愉快的感觉,一切都是再应当也没有,再合法,更合适也没有。我很愿意在牛肉庄上找个事,坐在柜台前面专管收钱。那里是空气清新的精神疗养院。凡事想得太多了是不行的。


作者: 在梦里    时间: 2009-1-21 13:43
好文章




欢迎光临 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http://lspjy.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