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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标准关于文章的一般阅读目标,与过去相比有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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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时间:
2012-7-25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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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标准关于文章的一般阅读目标,与过去相比有什么变化?
课程标准关于文章的一般阅读目标,与过去相比有什么变化?
文章的一般阅读目标是指阅读各类文章时一些共通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关于文章思想内容方面的。二是关于文章篇章结构方面的。三是关于文章语言表达方面的。
文章的一般阅读目标前提是从文章的整体出发,即“整体感知”。从心理学意义上说,感知是人通过感觉器官在大脑中对对象的各种属性和各个部分的总和的反映,它属于感性认识的范畴;而在感知基础上进入的理解,也始终伴随着对文本的具体感受,相应的情感活动,是感性与理性相统一的。
关于“把握文章主要内容”,“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主要不是追求抽象的理性结论,而是对文章的总体印象,以及对文章某一方面的特别感受和体验。“体会文章表达的思想感情”,也要求能结合课文语句所描述的内容和情境来实现。过去的提法是“概括文章的中心思想”,现改成“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两者有一定区别,而且“思想感情”的外延比“中心思想”大得多。
表达顺序和表达方法不是指文章学的知识点,也不是程式化的抽象表述,而是通过感受、思考、揣摩,对文章表达上的特殊性获得自己的认识。
质疑、合作、探究则强调在个性化阅读的基础上,开展质疑、合作、探究,是把对文章的把握和理解引向深入的标志,最后得以在群体阅读的条件下,师生相互促进,共享阅读成果,提高阅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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