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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适应新一轮课程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构建和谐、温馨、高效、安全的课堂,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时上下课(上课时任课教师提前一分钟等候在班级门口),不迟到、不拖堂,不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串课、停课。不给学生耽误一分钟的学习时间。
二、课前认真备课,没有备课不许上课,严格按照要求上好不同类型的课。
三、上课期间不接待客人,不接打电话,不吸烟,不坐着上课。上课期间不准喝酒,喝酒不准进教室。
四、上课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课堂。
五、对缺课的学生要认真查明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汇报。对于缺席学生,班主任实行日报制度。
六、要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七、无论是课上、课下,要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不得讽刺、挖苦学生,要尊重学生的自尊心,树立学生的上进心。
八、转变教学观念,改变教学方式,课堂教学要以学生为根本,以问题为中心,把课堂还给学生,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要确立向课堂40分钟要质量的思想,努力做到“堂堂清”。按各学科、各学年的具体要求布置作业。
九、无论是上课或下课,教师要有组织,克服无组织的自由上下课(要有起立、致敬、问好、再见。)
十、严禁加班加点,按要求开齐、开足、开全课程,按进度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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