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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绩溪县大力整顿民办学前教育机构 [打印本页]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08-1-28 09:14
标题: 绩溪县大力整顿民办学前教育机构
为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规范民办教育的办学行为,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元月24日,绩溪县政府召开全县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专项整治领导组扩大会议,全面拉开全县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整治序幕。

    据统计,绩溪县现有民办学前教育机构39家,在园幼儿总数约1400人,其中只有6家通过合法程序领取了办学许可证。在这些民办教育机构中,存在着一定的管理混乱,质量低下,欺诈学生和家长等不规范的办学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办学秩序,给民办教育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根据宣城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开展全市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的通知》精神,绩溪县教育局周密部署,成立了教育、公安、卫生、民政、税务、物价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专项整治领导组,对全县所有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摸排登记。

    在所有领导组成员和相关乡镇分管乡镇长参加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专项整治会议上,县教育体局副局长章丰年向大家通报了全县民办学前教育的现状,县教体局民管办王兴武科长提出了整治无序办园的工作思路。会议指出,各乡镇必须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办学者合法权益和保障幼儿生命安全,以提高办学质量,促进民办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为目的,大力开展整顿治理工作。会议要求,各乡镇要成立学校、公安派出所、卫生、民政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工作领导组,对非法民办教育机构在月底前下达关停整治通知书,及时下达整改和关停通知书,按照行政许可的程序,督促整改。副县长许晓辉在讲话中强调,各乡镇和整治工作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充分利用学校放假的时间,大力开展整顿工作;要严格程序,依法开展整顿工作,要做好依法整顿规范办学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办学积极性与合法权益;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责任,加强配合与协调,形成合力,把全县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整顿工作抓出实效。同时要统筹安排好被取缔幼儿园的学生下学期入园事宜,同时做好被取缔幼儿园的合格幼儿教师安置协调工作。

    本次整顿工作的重点是清理整顿取缔非法办园,对不具备基本办园条件,卫生条件不达标,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幼儿园,将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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