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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投档线最低录取分预估2012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网招生计划建档分数线查询录取名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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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2-6-10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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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投档线最低录取分预估2012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网招生计划建档分数线查询录取名单入口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市 市 松江 区 文翔 路 1900 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以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结果为准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语言类专业限招英语考生;非语言类外语语种不限,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1、坚持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
2、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二)录取程序、规则
4、根据我校在各生源地省(区、市)招生计划数,按各省(区、市)规定自主确定投档比例,划定投档分数线(上海市投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5、对上海市进入投档分数线内的考生,投档后兑现我校校内优惠加分政策(仅限上海市考生)。
6、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7、我校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间的录取级差分。同分志愿优先;同分、同志愿者,文科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
8、报考我校所有专业均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安排的外语口语考试(个别省市不加试外语口试除外),成绩需合格以上。
9、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其他省(区、市)考生须满足当地省(区、市)报考本科院校的要求。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
标准 15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的本(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7703050;021-52067206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67703011
十四、网址 http://zhaosheng.shift.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前奖学金、在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校内优惠加分政策
1、我校校内优惠加分政策仅适用于上海市本科集中录取阶段,不适用于其它省(区、市)本科集中录取阶段。
2、在高中阶段,获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并按市教委规定获得加分的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填报我校志愿且愿意调剂专业者,投档后加7分。
3、在高三阶段或高一阶段、高二阶段连续两年获上海市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并按市教委规定获得加分的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填报我校志愿且愿意调剂专业者,投档后加5分。
4、在高三阶段获得科技发明创造奖或学科单科竞赛优胜奖,并按市教委规定获得加分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填报我校志愿且愿意调剂专业者,投档后加5分。
5、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校园网公示的推荐和自荐办法所列标准,经所在中学推荐或学生本人自荐,并经我校审核确认的优秀推荐生和自荐特长生,填报我校志愿,考分达到我校投档线,投档后加5分(两项不可累计加分)。
6、高考外语成绩在125分以上,且外语口试成绩在B级以上者,考分达到我校投档线,投档后加5分。
7、以上加分项目之间仅第6项可与其他项累加累计,其余各项之间不累加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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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10 07:01
2012年全国各省市地区高考招生高校提档线录取名单结果成绩查询网址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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