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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中体育教研优秀论文:体育教学中的自主性学习 [打印本页]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2-5-30 09:14
标题: 高中体育教研优秀论文:体育教学中的自主性学习
体育教学中的自主性学习
北京体育大学体育教学教研室 刘 昕
    《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明确提出,体育课程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实现学习方式的多样化,以提高学生学会体育学习的能力”。自此,自主学习成为体育课程改革中的一大热点。然而在实践中,人们对自主学习的认识常常由于误解而陷入误区,以致出现了种种偏差。因此,本文试从自主学习的内涵与本质、实践中要处理的几个问题等方面进行思考和厘清,并与同行商榷。

    一、自主学习的内涵及本质

    何谓自主学习,其本质特征是什么?对该问题的回答,西方几个有代表性的学习理论的看法不尽相同。

    以维果茨基为代表的维列鲁学派认为,自主学习本质上是一种言语的自我指导过程,是个体利用内部语言主动调节自己学习的过程。

    以斯金纳为代表的行为主义学派认为,自主学习本质上是一种操作性行为,是基于外部奖赏或惩罚而做出的一种应答性反应。自主学习包括自我监控、自我指导、自我强化三个子过程。自我监控是指学生针对自己的学习过程所进行的一种观察、审视和评价;自我指导是指学生采取那些致使学习趋向学习结果的行为,包括制定学习计划、选择适当的学习方法、组织学习环境等;自我强化是指学生根据学习结果对自己做出奖赏或惩罚,以利于积极的学习得以维持或促进的过程。

    人本主义理论强调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认为自主学习就是对自己学习的一种负责,是学习者决策和实施决策的负责能力。自主学习就是“自我导向、自我激励、自我监控”,学习者自己确定学习目标,自己制定学习进度,自己设计评价指标。这需要有感情的投入和有内在动力的支持,所以是一种有效的学习。

    现代认知建构主义学派认为,自主学习实际上是元认知监控的学习,是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学习任务的要求,积极主动地调整学习策略和努力程度的过程。自主学习要求个体对为什么学习、能否学习、学习什么、如何学习等问题有自觉的意识和反应。

    近年来,我国学者对自主学习的内涵与本质也相继提出了各种主张。如有学者认为自主性学习是就学习的内在品质而言的,相对于“被动性学习”、“机械性学习”和“他主性学习”。也有学者认为,如果学生在学习活动前自己能够确定学习目标、制定学习计划、作好具体的学习准备,在学习活动中能够对学习进展和学习方法做出自我监控、自我反馈和自我调节,在学习活动后能够对学习结果进行自我检查、自我总结、自我评价和自我补救,那么,他的学习就是自主性学习。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尽管对自主学习的内涵界定各有不同,但自主学习的本质特征却基本都包含了这样几个方面:

    1.能动性

    自主学习有别于各种形式的他主学习,它是学生积极、主动、自觉地从事和管理自己的学习活动,而不是在外界的各种压力和要求下被动地从事学习活动,这种自觉从事学习活动、自我调控学习的最基本的要求是主体能动性。

    2.有效性

    由于自主学习的出发点和目的是尽量协调好自己学习系统中的各种因素的作用,使它们发挥出最佳效果,因此自主学习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采取各种调控措施使自己的学习达到最优化的过程。一般说来,学习的自主水平越高,学习的过程也就越优化,学习效果也就越好。

    3.相对独立性

    自主学习有其独立性的一面,它要求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尽可能摆脱对教师或他人的依赖,由自己对学习的各个方面做出选择和控制,独立地开展学习活动。但这种独立性又不是绝对的,就在校学生来说,其学习的许多方面如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等,都不可能全然由自己来决定,也不可能完全脱离教师的指导,因而还有其依赖性的一面。从这一意义上讲,我们不能把学生的学习简单地分成是自主的或是不自主的,而是应该从实际出发,分清其学习在哪些方面或过程是自主的,在哪些方面或过程是不可自主的。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对其学习施加教育影响。

    二、自主学习实践中应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1.强调自主学习不能否定教师指导

    强调学生自主不是否定教师指导,不能片面认为只要教师发表意见,就是否定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也不是说教师可以对学生放任自流,完全不闻不问。所谓学生自主,主要指的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和对学习责任的承担。学生在学习上的这种自主不是天赋的,而是在后天的教育活动中,在教师的指导培养下,通过自己不断地学习逐步形成的。因此,强调学生自主,其本意不是排斥教师指导,在自主学习中决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教师指导不是为了限制学生的自主,相反学生通过充分地利用教师指导,可以获得更大的自主。

    而从另一个方面而言,学生自主学习的内容,一部分来自直接经验,但对间接经验的获取仍是学生学习的主要途径。学生获取间接经验的途径是多元化的,如广播、电视、网络、书籍、报刊、他人等等,而来自教师的经验,是最主要的途径之一。但是即便是同一时间、同一教师的条件下,不同的学生所获得的经验仍然是不同的,其原因就在于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差异性。因此,如何通过教师合理、适切的讲授和指导,使得学生可以在教师的讲授中自主地实现信息的获取和内化,同样是自主学习能力的一个重要表现。

    因此,教师有责任在学生自主学习的过程中对学生实行全程跟踪指导,根据不同阶段,针对不同学生的不同问题进行个别化指导。教师要以学生的认知规律为主,以学生的需求为主,全面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参与学习的全过程,在生生互动、师生互动中独立思考,相互交流,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发挥自己的个性特长,从而成为学习活动的实践者,成为学习的主人。当然,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只能是“导”,千万不要代为解释,不要越俎代庖,要留给学生充分思考和想象的空间,让学生跳起来摘到“桃子”。

    2.自主学习不等同于自学

    将自主学习等同于自学,认为既然是自主学习,就是学生自己做主,那就可以完全放任学生自己决定学习的内容和方法。这是对自主学习概念的错误理解。学生的自学行为不都是自主学习。自学是在没有教师授课或指导的情况下的学习,而自主学习仍然需要教师的指导,二者不能混为一谈。如果脱离教与学的双边活动来理解自主学习,学生的自主学习很难成为一个有效的学习过程。

    3.明确自主学习的范畴

    并不是所有的学习者,所有的学习内容都适合于自主学习。对于缺乏认知基础、自我管理能力仍很不成熟的低年级学习者,在使用自主学习时就要慎重。教师可以从学生兴趣出发,以问题情境为手段,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意识为主要任务,适时地加以引导,但教师指导所占的比重明显较大。此后,可随着学习阶段的不断提高,学生认知基础的不断丰富以及自我管理能力的不断增强,可给予学生更大的自主空间,教师指导的重点也可发生相应的转移。

    目前许多体育教学中,教师都会提供学生各种各样自主学习的机会。但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基本技能和技术的学习,仍不可违背运动技能学习的规律,正确的示范和模仿仍是最主要的教学方式。切不可为了盲目使用自主学习,而刻意“迫使”学生机械地进行所谓的“自我发现”和“自主探究”,从而导致不必要的资源浪费,甚至运动损伤,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发展非但没有得到有效的提高,动作技能的学习也效果甚微。

    运动技能的学习毕竟不同于心智技能的学习,当前花式繁多的学习方式,多半来自于对心智技能学习的实验和研究,那么在以动作技能学习为主的体育教学中,如何移植和运用这些学习方式,还需从动作技能的形成规律出发,从体育教学的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进行应用。

    4.明确自主学习与其它教学策略的关系

    任何学习方式都有其先天的不足和局限性,自主学习也不例外。自主学习只有与其它教学策略进行整合,才会催发出蓬勃生机。首先,在对传统教学进行批评的同时,也需要适当的继承。由传统教学到自主学习,本质是学生学习从依赖走向独立的过程。这一过程需要一段适应与缓冲的过程,这一过程也是离不开教师指导与传授的过程。其次,自主学习必须要与合作学习整合。自主学习需要积极的课堂环境,以避免课堂过度的、不适宜的竞争,这有利于低成就者建立自尊和自信,合作学习可以提供这样的环境。而且自主学习的一个重要内涵,就在于学习者可以自主地整合社会环境提供的各种资源,其中自然包括来自同伴的帮助和信息整合。最后,自主学习只有走向以问题为主线的探究性学习,才能实现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升华。因此,新课程改革明确将“自主-合作-探究”作为主要的教学策略予以倡导,其中“自主”,是“合作”与“探究”的前提和条件。

    三、促进学生自主性学习的途径和方法

    1.培养学生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是现代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能力,也是促进学生自主性学习的途径之一。课堂教学是学生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但不是唯一的。在教学中,教师应加强指导,使学生发展多方面获取信息的能力,例如,对奥林匹克知识的掌握,教师可以通过设计不同的主题,引导学生通过互联网或广播电视的渠道,去获取并整合相关信息。又如,教师可以引导学生通过对不同体育电视栏目进行设计、分析和评价,既可以提高学生的体育信息素养,又提高了学生体育鉴赏和评价的能力。

    2.通过主体性评价,培养学生自我反思和自我教育的能力

    《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倡导学习者参与到评价过程中,主要有两方面的意义:首先,真正体现学生是“学习的主人”,发挥学习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其次,学生作为评价的主体,还可以把评价的反馈功能、教育功能充分发挥出来。布鲁纳早就指出教师必须采取提供给学习者最后能自行把矫正机能接过去的那种模式,否则,教学的结果势必将造成学生跟着教师转的掌握方式。因此教师在对学生学习进行评价的同时鼓励学生进行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并且教给学生一些评价的方法,使学生通过对他人的评价学会对自我的评价,从而建立自我意识,形成自我概念,提高自我评价能力,充分发挥评价的育人功能。心理学研究表明,儿童的自我意识是通过评价信息的不断输入而形成的,幼儿阶段主要依靠成人对他的评价认识自我,以他人评价作为自我评价,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自我评价能力的提高,儿童更多地进行自我评价,其自我意识主要建立在自我评价基础上。可以说,没有来自家长、教师和同伴的他人评价,儿童就不可能发展自我意识,不可能形成自我评价能力,也就不可能形成自主学习的能力。

    3.通过学习契约,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

    学习契约也称学习合同,它是一份由学生和教师共同协商拟定的书面资料,清楚表明学生的学习目标、体育学习内容、练习方法和次数、技术掌握程度、锻炼时间、教师指导形式以及评价方法达到效果的方式等,以规范学生和教师在评价中的职责。学习契约的运用不仅是学生评价方法的改革,而且可以通过学习契约的建立,帮助学生建立对学习的责任感,并促进自主学习意识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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