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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人教版四年级数学下册第三单元《运算定律与简便计算》教学反思 [打印本页]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2-1-27 10:15
标题: 人教版四年级数学下册第三单元《运算定律与简便计算》教学反思
四年级下学期第三单元是《运算定律与简便计算》。它把加法运算定律和乘法运算定律放在了一起,学生在学习了加法运算定律后,随后学习了乘法运算定律,这样,有利于知识的迁移,学生更容易理解。在简便计算这一部分中,除了应用“加法和乘法运算定律”进行简便计算以外,还安排了减法和除法的简便计算。可以说简便计算的方法,在这一册中全部出现了。如何让学生把这些简便运算都掌握,并且能融会贯通的运用,这是我们每位老师所思考的首要问题。在教学中我认为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会寻找题目的特点。



(1)看到数字5、25、125想到数字2、4、8。将他们相乘,凑成整数。



例如:25、36,把36写成4×9。变成25×4×9,使计算简便。



(2)把接近整数的写成整数和一个一位数相加减。



例如:202×32,把202写成200+2,变成200×32+2×32,使计算简便。



(3)寻找能凑成整数的数,把它们相加减。



例如:126×5+5×74,发现126+74=200,就可以运用乘法分配律,5×200,使计算简便。



例如:357-64-57,发现357和57,都有一个57,相减正好是整数,可以运用数字搬家的方法:357-57-64,使计算简便。



二、巧妙运用简便计算。



简便方法的目的是通过用整数来参与计算,达到使计算化难为易的目的。题目的简便计算是千变万化的,主要是要让学生看懂根据题目特点,灵活选用简便计算。



例如:28×25的计算方法可以是(A)(20+8)×25=20×25+8×25(B)(7×4)×25=7×(4×25)(C)28×(100÷4)=28×100÷4



三、注重题目的对比。



有些学生对于简便计算,你出10题,他做下来可能是题题错。学生很难掌握简便计算的一个原因就是将题目混淆,故就不知道该题该用哪种简便计算。教学中,教师要加强类似题目间的对比。



例如:(25×20)×4与(25+20)×4的比较,前者是运用乘法结合律,后者是运用乘法分配律



例如:125×88和88×102的比较,前者是拆88,把88拆成8×11或88拆成80+8,后者是拆102,把 102拆成100+2。



总之,教学要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为学生提供了多种探究方法,才能激发了学生的自主意识,才能唤醒了学生的求知欲望,才能促使学生对知识进行更新、深化、突破和超越。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2-1-27 10:16
四年级下册第3单元《运算定律与简便计算》教后记
曼海完小   童艳芳

运算定律与简便计算,这部分共包括了五个定律和两个性质:
加法交换律:a+b=b+a  
加法结合律:(a+b)+c=a+(b+c)
乘法交换律:a×b=b×a   
乘法结合律:(a×b)×c=a×(b×c)
乘法分配律:(a+b)×c=a×c+b×c   或者a×(b+c)=a×b+a×c
减法的性质:a-b-c=a-(b+c)
除法的性质:a÷b÷c=a÷(b×c)
    学生对于加法和乘法的交换律掌握的比较好,然而对于乘法结合律和乘法分配律常混淆,针对这一现象,我认为在练习课时要加以改进。注重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把数学知识和实际生活紧密联系起来,让学生在不断的感悟和体验中学习知识。以解决问题为切入点,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在学生探索时,酌情因势利导,不失时机地给予适度启发,学生交流时,耐心倾听,洞悉学生的真实想法,加以必要的点拨,帮助学生理清自己的算法。
于是我在教学中强调了以下几点:
1. 在教学中我把各种简算题型分类整理,尤其对于乘法分配律进行详细归类和整理。让学生从整体认识到个别比较,加深简算的印象。我发现这样更利于学生的学习与思维。
例如:101 × 87=(100+1)× 87=8700+87=8787(乘法分配律  拆项法)
  34 × 43+34 × 56+34=34 ×(43+56+1)=34 ×100=3400(乘法分配律  添项法)
2. 在教学中,我比较重视乘法分配律和结合律的比较区分,可学生还是多次把分配律说成结合律,在计算过程中,也多次出现这样的混淆。尤其是对乘法分配律的算理还是不理解,针对这一问题,我让学生注意观察,乘法分配律有两种以上运算符号,而乘法结合律只有一种运算符号。让学生在比较中区分,在区分中比较。
3. 简算与学生的数感是密不可分的,因此,在教学中,我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数感,让学生多观察数据,用选数凑整十、整百的方法训学生,对学生提高运算能力,大有益处。当然,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提高的,而是需要大力练习。
4. 注重生活练习实际,将简算运用在实际生活当中,易于学生接受。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随着简算类型的不断增多,学生开始对一些类型混淆了,随着简算方法的多样化,简算的准确性也开始大打折扣,不能灵活选择更合适的简算方法。我也很困惑:明明简便计算比四则混合运算简单多了,为什么还是有部分学生摸不着头序?找不到简算的方法呢?其实,简便计算对学生的理解力和计算技能的要求是很高的,简算不仅要求学生能明确运算顺序,正确计算,而且还要求学生有一定的观察能力,甚至要有一些直觉,能够进行合理的分析,找出其中能够进行简便运算的特征,并合理地进行简便运算。于是,我强化学生的训练,进行了大量的练习,把带有明显特征的题目让学生进行练习,通过练习,引导学生总结出一些常见的可以简便的数的计算。简便计算的思路会有很多,在本单元的教学总结中,我强调只要把握“凑整”这个解题关键,正确、合理地使用运算定律,就是正确的。
    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本单元的学习不仅仅是为了让学生知道在计算中可以应用运算定律使计算简便,更重要的是要让学生懂得生活中很多的实际问题可以有不同的途径来解决,学习要善于分析和总结,选择合理、方便、简单的方法更利于我们解决实际问题,要让学生真正理解学以致用的道理。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2-1-27 10:16
《运算定律与简便计算》教学反思

   

四年级下学期第三单元是《运算定律与简便计算》。它把加法运算定律和乘法运算定律放在了一起,学生在学习了加法运算定律后,随后学习了乘法运算定律,这样,有利于知识的迁移,学生更容易理解。在简便计算这一部分中,除了应用“加法和乘法运算定律”进行简便计算以外,还安排了减法和除法的简便计算。可以说简便计算的方法,在这一册中全部出现了。这样的安排,有利于学生系统的学习和掌握知识,我觉得很合乎情理。

    但是,在“简便计算”的习题中有这样几道练习题,42页第5题的672-36+64和25+75-25+75,在备课时,却让我陷入了深深地思考。《教师教学用书》上明确写出:简便计算这类题目,教师应强调运算定律适用于连加、连乘运算,不能随意用于加减混合、乘除混合运算。上面的几道题要求虽然是怎样简便就怎样算,如果按教师教学用书上所说的“运算定律不能随意用于加减混合、乘除混合运算”,那么这几道题就只能按从左往右的顺序计算了,这显然是错误的,这三道题也应该有简便计算的方法,其实只要让学生明白带着数字前的运算符号交换位置就可以简便计算了。如果教师直接把这样的规律告诉学生,相信学生会记住这一简便方法的。可又背于新课程的教学理念,学生知其然不知所以然,并不能真正理解。

    于是我就思考:如何让学生能理解在加减混合运算中,为什么可以把数字及前面的符号一起交换来进行简便计算?我查阅了相关资料,发现本章教材的最大特点是,将简便计算与实际问题的解决有机地结合起来,使问题解决策略的多样化与计算方法的多样化融为一体。也就是说,都是以生活实际为出发点的。我想:即使是练习课,也应该让学生在生活中找到理解的出发点。在前面的例题中,一般都是从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开始引出简便计算的,在这儿的练习中,我采用了“让数学回到生活中去的办法”,为了节约教学时间,出示了42页第5题的672-36+64,请学生看看算式,以我校的生活情景来编题说给同桌听,等反馈交流后提问:你认为怎样算可以简便一些呢?

    这样,实际问题的生活背景就成为学生理解简便计算方法及其算理的出发点了,有了生活经验的支撑,教师只要引导:“加减混合运算的简便计算需要交换数的位置必须带着运算符号一起交换。”就可以了。那么,学生在计算25+75-25+75这道题时就已经能得心应手了,并让学生举出生活中的例子来说明理由,结果教学效果不错。

    上了这节练习课后,学生不仅能解决问题,而且简便计算的方法也掌握得比较好,所以我认为“简便计算”的教学必须遵循“以生活实际为出发点,展示知识的发生过程,让学生知其所以然。”

    现代教育思想认为:课堂教学不只是传授知识的过程,更是学生的发展过程。从数学自身的特点看,学生所学的数学知识是前人思维的结果。学习这些知识,不是简单地吸收,而要通过自己的思维,把前人的思维结果转化为自己的思维结果。老师的任务是引导和帮助学生去进行再创造,而不是把现成的结论灌输给学生。让学生在探索新知识的过程中,付出与前人发现这些知识曾经所付出的智力代价,从而有效地实现以知识训练智力的价值。

教学计算就应以解决问题为切入点,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唤醒了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使学生初步感知计算规律,促使学生对原有知识进行更新、深化、突破和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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