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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是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由安徽师范大学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招生属普通高校计划内招生,学院严格执行安徽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皖江学院位于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109号,毗邻芜湖市风景秀丽的龙头山、凤鸣湖风景区。校园整洁规范,绿树成荫,繁花似锦,幽雅静谧,景色宜人,文化气息浓郁,教学设施齐全,全部使用多媒体设备教学,是莘莘学子修身养性、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 学院秉承安徽师范大学严谨治学的优良传统,充分利用师大近80年积累的优质教学资源,通过探索现代大学教育的新途径,努力构筑培养适合社会需要的各类人才的新平台。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趋势设置新的优势学科和专业,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学院目前设有新闻学、广告学、广播电视新闻学、英语、日语、俄语、汉语言文学、经济学、市场营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教育技术学、旅游管理、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等18个专业。按教育部要求,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院坚持以生为本,确保质量的原则。注重院风、教风和学风建设,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学院以“诚信、勤奋、团结、博爱”为价值观,着力“打造诚信皖江,构建和谐校园”。以创新理念开发学生的潜能,用大学精神培养学生独立人格,使学生具有“思想独立、知行合一”的优良品质。学院本着“质量兴院、特色强院”的原则,实行“厚基础、重实用、强技能”的人才培养模式,做到“学有所长、学以致用”,使学生成为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录取原则和方法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作为主要入学考核标准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原则;坚持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
2、严格按教育部、省招委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3、实行“学院负责”的录取体制。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合格情况下,由学院确定各专业投档比例,提出预录取方案,对不录取考生详细说明退档理由。
4、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招生考试院办的统一部署,我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
5、学院按招生领导组确定的比例(1﹕1)从生源所在地的省招生考试院提取电子档案。
6、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原则上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会考成绩优秀、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在各种竞赛中获奖、有小发明创造、单科成绩突出、有特长的考生。
7、英语专业:考生须有口试成绩且为中等以上;英语单科成绩控制线按所报第一志愿英语单科成绩的120%划定。
8、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录取时按照相关省份政策执行。
9、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体检标准,对考生体检表进行审核。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联 系 方 式
校 名: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109号
邮 编:241008
电 话:0553—5773790 5771535 5771550
传 真:0553—5771550
E-mail:qzj1966@163.com
网 址:http://www.ahnu.edu.cn/site/wjcollege/
乘车路线:乘5路、6路、43路、88路公共汽车至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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