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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徽省采取切实措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 [打印本页]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1-4-29 07:03
标题: 安徽省采取切实措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
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就贯彻落实省政府4月26日“全省春夏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防范和减少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溺水是近年来造成广大中小学生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研究总结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经验教训,查找工作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地开展系列防范工作,努力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共青团、少先队作用,组织义务教育宣传队,开展防溺水工作社会宣传,将预防溺水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个乡镇、每个村、组和每一位学生家长。在各级宣传部门的指导协调下,运用各种形式的宣传媒体发布或刊登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公益广告,通过开设专栏、专题、播发消息、播放专题教育片、插播滚动字幕等形式,警示青少年儿童注意安全,呼吁全社会都要重视和支持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通知要求,“五一”假期前,全省中小学校要全面开展学生安全大家访活动,活动要覆盖到每位学生家长。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上门家访、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将相关法律法规、学生安全教育知识和要求送到家长手上。进一步强化青少年学生法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的意识,进一步强化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安全意识。要建立家长联系台账,家访活动要有记录,有反馈。

    全省中小学校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启动2011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1〕17号)文件要求,全面启动“六个一”教育宣传活动,即: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节日、暑假放假前开展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工作家长专访活动;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

    从现在开始,全省中小学校要在每天上课前和放学前要用2-3分钟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警示教育,提醒学生不私自下水。

    通知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召开会议,以上工作要求必须立即传达至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员工、每一位老师、每一位学生和每一位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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