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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镇沅直属小学学生作息制度 [打印本页]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21-11-24 14:21
标题: 镇沅直属小学学生作息制度
为避免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学生睡眠时间不足,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和课堂教学质量,违背素质教育倡导的“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保证学生充足睡眠和身心健康,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认真执行学校作息制度的有关规定
学生上午07:40至8:00到校,11:40开始离校;下午14:00至14:20到校,18:00开始离校。一、二年级相应退后10分钟到校,提前10分钟离校。每天保证学生在校一小时的活动时间。各班级学生不得提前到校,更不能延迟放学。课任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放学时段滞留学生在校。
二、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
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
三、提高对调整学校作息时间重要性的认识
睡眠是机体复原整合和巩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调整作息时间,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关系到减轻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实施。要充分认识调整作息时间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执行有关规定。
二、严格控制学生的课业负担量,提高课堂效率和质量。
学校不准随意增加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课外作业,其他年级课外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之内(以中等水平学生完成作业时间为准),不得擅自提前复习迎考时间和延长学生上课时间。学生每日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学校不准举办校中校,不准设立重点班和实验班,不准节假日补课。
三、加强对作息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擅自提早开展集体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班级或教师予以教育。校领导将不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
四、做好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
各班要通过讲座、家长会、网络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家长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作息时间制度的落实,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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