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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国旗下讲话稿(全国中小学安全宣传教育日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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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1-3-24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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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国旗下讲话稿(全国中小学安全宣传教育日发言材料)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是3月29日。按照规定,从1996年起,每年三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那么今天就是我们全国中小学生的第16个安全教育日。
今年全国“安全教育日”的宣传主题是:预防校园伤害,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
据了解,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自杀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也就是说每天将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
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全国性大型调查发现,安全事故已经成为14岁以下少年儿童的第一死因。
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种之多,其中包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火灾火险、溺水、体育运动损伤等等。这些都时刻在威胁着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的青少年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
为了扫除校园安全隐患,国家教育部已将安全教育列入2004年的工作重点,并明确提出: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之中,全面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不仅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也是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基本要求。
当前,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安全工作。我们要真正提高认识,牢记“隐患就是事故”、“校园安全工作怎么强调都不过分”,我们还要树立“首都教育安全重于泰山,师生生命健康高于一切”的观念。
确保青少年学生的安全健康,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生活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祥和,保护中小学生安全,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为此,我们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我们平谷七小要创建“平安校园”,保校园宁静,让孩子平安。
可喜的是,教育部已于2002年颁布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我们北京市也在2003年9月5日发布了《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并且已经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北京市人民政府还从2003年9月的新学年起,为全市的公立中小学校投保了校方责任险,如果因学校过失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我们中小学生最高可获得20万元的赔偿。
总之,这些法规和措施的相继出台,为我们的校园筑起了一道安全屏障。但我们千万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必须要有“安全第一”的意识,切实建立起校园安全教育体系。
同学们,你们已经看到了,从上周起我们学校的课间操在开始增加了5分钟的休息时间。你可别小看这5分钟的时间,这里面大有科学呢。另外,我们学校将从下周起,在每周一的升国旗仪式上必讲安全,向全校同学们介绍一些应急自救自护的知识。再有,我们的班主任老师要积极开动脑筋,想办法挤出时间,可以利用每周的晨会、班队会、德育活动课或自习课时间,向学生们进行安全教育,使安全教育真正能够进入课堂。我们要实现由“专人抓安全”向“全员抓安全”的方面转变。
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在积极“构建学习型组织,实施‘我最美’的教育,全面提升自身素质”的同时,开展了认真细致的安全预防工作,如更换校车、更新锅炉房烟囱、改造校门、安装防盗门窗、紧急出口标志牌和指示灯、购置新型灭火器具,编印下发《园丁学法》,在各班成立安全督查小队,以及出台一系列安全制度和措施等,有效地降低了事故发生率,有利地保证了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但由于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一些安全事故还时有发生,我校的一些安全隐患还没有彻底消除。所以全校师生们要充分认识在校园“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实践活动,提高自救自护能力”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搞好安全工作。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离不开我们全校的任何一个人。安全!安全!让我们从校园做起,让我们宜山一小的每一名师生从自身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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