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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一名,始用于一九四九年之中小学语文课本。当时想法,口头为语,笔下为文,合成一词,就称“语文”。自此推想,似以语言文章为较切。文谓文字,似指一
个个的字,不甚惬当。文谓文学,又不能包容文学以外之文章。我个人想法如此。
《答孙文才》(1960年1月21日)
“语文”一名,始用于一九四九年华北人民政府教科书编审委员会选用中小学课本之时。前此中学称“国文”,小学称“国语”,至是乃统而一之,彼时同人之意,以为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不可偏指,故合而言之。亦见此学科“听”“说”“读”“写”宜并重,诵习课本,练习作文,固为读写之事,而苟忽于听说,不注意训练,则读写之成效亦将减损。原意如是,兹承询及,特以奉告。其后有人释为“语言”“文字”,有人释为“语言”“文学”,皆非立此名之原意。第二种解释与原意为近,唯“文”字之含义较“文学”为广,缘书面之“文”不尽属于“文学”也。课本中有文学作品,有非文学之各体文章,可以证之。第一种解释之“文字”,如理解为成篇之书面语,则亦与原意合矣。
《答滕万林》(1964年2月1日)
“语文”作为学校功课的名称,是一九四九年开始的。解放以前,这门功课在小学叫“国语”,在中学叫“国文”。为什么有这个区别?因为在小学的课文全都是语体文,到了中学,语体文逐步减少,文言文逐步加多,直到把语体文彻底挤掉。可见小学“国语”的“语”是从“语体文”取来的,中学“国文”的“文”是从“文言文”取来的。
一九四九年改用“语文”这个名称,因为这门功课是学习运用语言的本领的。既然是运用语言的本领的,为什么不叫“语言”呢?口头说的是“语”,笔下写的是“文”,二者手段不同,其实是一回事。功课不叫“语言”而叫“语文”,表明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都要在这门功课里学习的意思。“语文”这个名称并不是把过去的“国语”和“国文”合并起来,也不是“语”指语言,“文”指文学(虽然教材里有不少文学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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