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标题: 校长讲话稿 遵守纪律 规范行为 做一名合格的高中生 [打印本页]

作者: 最新资料    时间: 2019-6-14 21:58
标题: 校长讲话稿 遵守纪律 规范行为 做一名合格的高中生
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早上我和大家谈一谈关于遵守纪律,规范行为的话题。然后对四月份的主题活动做一点解释。

首先我想告诉同学们几组数据:2011年我国因不遵守交通规则发生的车祸共    起,造成    人死亡。大家只要想想十字路口的人群和车流就会明白,如果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自行其是,必然导致交通堵塞甚至车毁人亡的惨剧,绝对的自由必然带来绝对的混乱。

2011年3月因违规开采造成25起矿难,造成120人死亡。

福建省的两起恶性事件:2012年1月31日晚11时55分左右,位于福建省长乐市区吴航街道郑和中路178号的“拉丁”酒吧,一群年轻人正在举行生日聚会,桌面上燃放的烟花四处飞窜,引燃了天花板,酿成重大火灾事故,15条鲜活的生命在火灾中逝去,22人受伤。然而,酒吧桌面上纵情燃放烟花的“疏忽”,已经无情地夺去了15条生命。在这一“疏忽”背后隐藏的,这原本是一起可以避免的重大火灾,却给人们在新年里留下了无尽的悲伤。

2011年在福建省不到一个月内,以夏月昌、林其木、黄道福为首的一帮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最终引发闽侯“7·31”和“8·26”爆炸事件,共计有27人死亡、67人受伤,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3月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宣判。夏月昌、林其木均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对死者的亲人而言,闽侯大爆炸是他们心头永远的痛;对不法分子而言,法律又一次发出了严正警告。

•   其次,我想让同学们了解一些国家学校的管理理念和规定:哈佛大学的理念是:让校规看守哈佛的一切比让道德看守更有效。“教育管理学”博士黄全愈先生在《素质教育在美国——留美博士眼里的中美教育》(第 126页)写到尽管在美国的校园里,允许五花八门的观点存在,但是学生每天必须宣誓,而且人手一册校规,这是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的,是“没商量”的“天条”。如果学生吸烟,初犯被罚星期六上学,再犯将三天不能上学,累积违反建议开除。对一些违反纪律的同学甚至可以罚禁吃午饭,在美国任何学生不能购买,饮用酒类等违禁品,违者开除。在美国家长打孩子,孩子可以报警,但教师体罚学生是合法的,因为他们是为了一个民族的成长。在英国一个学生几次违反课堂纪律,影响教师上课,学校有权将其停课,由家长带回教育,直至改正,因为英国法律规定不能因为一人影响全体同学正常听课的权利!英国贵族教育中至今保留着“鞭笞”内容,王子违规,同样接受由校役执行的惩罚。 在韩国对待犯错的学生,除了正常的批评、警告、写检查、责骂外,韩国教育法律规定,老师有权使用直径在1厘米左右,长度为50厘米的棍子来惩罚学生;可以打手、屁股等脂肪丰富的地方,并有专门的教具公司制作配发给每个老师,就像警察配备警棍一样。  新加坡学校教育中也有这种“鞭刑”惩罚。在新加坡 ,教师是不可以体罚学生的。不过如果学生犯下严重错误,校长可以适度地体罚学生,包括公开鞭打学生。德国教育法的要求,中学生经常逃学,她的父母需要缴纳罚款,而且她本人还要在社区服务一段时间。如拒不履行规定,法官会做出更严厉的惩罚。瑞士:如果有人无故旷课,瑞士法院就要对他提出诉讼,因为学习是学生应尽的义务。对旷课的学生,一般都要处以罚款。在我国的台湾省还可以关学生禁闭。

•   同学们,当“真相大白”以后,大家一定深感意外,在号称最讲民主与人权的美国,中小学竟可以合法地体罚学生,停课是正大光明的,甚至有不让学生吃午点的规定,而且根本不讲道理。不知同学们听完这些有何感想?其它国家的学校是不是可以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可以为所欲为?

目前,随着学生对学校的环境的熟悉,随之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新的动向。在我们同学中,出操迟到、上课迟到,课堂上讲话、随便换位、写纸条、看小说、睡觉、做小动作、作业相互抄袭甚至不做,不注意仪容仪表,乱扔废弃物,课间在教室内喧哗、自习时间不学习等等一切似乎都理所应当。

同学们,在生活中我们有着不同的生活习惯,但遵守纪律却是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重视而牢记的。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保证人们正常的生活,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学校作为我们接受知识的平台,传授知识的神圣殿堂,自然更是需要铁的纪律。所以经学校研究决定,在4月份掀起 “强化纪律观念,提高安全意识” 的主题活动。具体的通知已经下发给各班班主任,下面我对本次活动纪律强化内容在做强调:

1、学生仪表方面,严禁男生留长发怪发,女生烫发;严禁留长指甲;严禁佩带首饰;严禁穿奇装异服;

2、在校园内说脏话、推搡打闹者,一经发现,全校通报到班级,并给相关学生警告处分;对打架斗殴、里勾外联者,一律给予勒令退学。

3、上课纪律方面,严禁迟到、早退现象发生。上课期间因病因事外出者, 必须出示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批条。

4、严查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吸烟、带手机、看不健康书籍等不良行为,经教育不改者,给予严肃处理。

5、对学生公寓,认真开展好“四查”工作,即查不按时就寝、查未经准假私自外出、查夜不归宿、查带蜡烛、火种和管制物品进宿舍等学生,对清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欢迎光临 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http://lspjy.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