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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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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百科专栏,提供全方位全领域的生活知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所得、税前扣除项目、减免税额等内容,并按照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该条例的出台,对于规范企业所得税纳税行为、提高税收征收效率、加强税务管理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该条例要求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这有助于税务机关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纳税情况,从而有效监管企业的纳税行为。

其次,该条例要求纳税人如实申报所得、税前扣除项目、减免税额等内容,并按照规定计算应纳税额,这有助于遏制企业虚报、漏报所得、偷逃税款等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利益。

最后,该条例的实施还可以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提高企业税务意识和纳税自觉性,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总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是企业所得税纳税管理中的重要规定,对于规范企业纳税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利益、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